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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方案根据《*)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妥善解决当前基层医疗卫生人才管理体制不畅、人员队伍不稳定、优质人才资源短缺以及分布不平衡等问题,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五个更大”重要要求,深入贯彻落实视察*重要讲话和对*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基层为重点,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全面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机制改革,优化人才结构布局,充实基层人才力量,提高技术服务水平,为全面推进健康*建设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二、主要目标通过建立健全新时代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发展的保障体制、激励机制和管理制度,逐步提升基层医务人员待遇保障水平,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茂林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村卫生室,下同)引才留才能力,推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基层,加大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力度,进一步夯实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基础到*年,全区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卫生人员数达到*人以上,城乡每万名居民拥有*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人员占全市各级卫生人员总数比例达到*%以上,大专及以上学历卫生技术人员占基层卫生人员总数比例达到*%以上,茂林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卫生技术人员中拥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占比分别区社会事务局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具体实施;做好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加强监督检查,实时评估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玉东管理部负责在医保基金区域总额预算的基础上,健全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体系完善医共体医保支付政策,落实医保基金“总额付费,加强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激励约束机制茂林镇人民政府负责协调辖区内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筹措资金,做好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各项调处工作,推动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顺利实施各部门要加强沟通,狠抓责任落实,既要各司其职,又要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目标任务
(二)加强经费保障区财政局要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一类保障、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乡村医生补助及社会保障等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相关经赛纳入年度预算,统筹落实好经费保障
(三)严格督促考核区各有关部门要将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狠抓落实,一抓到底,抓出成效建立健全运行保障机制,坚持日常督导和阶段评估相结合,开展专项经费监督检查和审计工作,突出过程督导,确保各项资金补助落实到位,形成“督导+评估+审计”的运行保障机制强化考核评估,区社会事务局要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指导,对落实政策不到位的及时通报并督促整改,对推进有力、成效明显的给予通报表扬达到*%、*%,乡村医生队伍中执业(助理)医师占比达到*%以上基层医疗卫生人才规模、结构和能力与*人民群众健康服务需求相适配,基本解决基层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提高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可及性
三、工作措施
(一)健全完善基层人事管理机制*.落实基层用人机制政策茂林镇人民政府要认真贯彻执行自治区、*市、*区已出台的政策文件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标准,进一步做好辖区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核定和动态调整工作结合实际统筹现有编制资源,使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与其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相适应区社会事务局、财政局、党群工作部等部门要统筹安排用编进人计划,利用*-*年时间集中补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加强空编使用力度,提升编制资源使用效益茂林镇人民政府要贯彻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政策,事业编制人员按程序到机构编制部门办理入编手续,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报区党群工作部备案用编人员服务期满后,可按规定通过直接考核(考察)的方式,在玉东辖区范围内各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中合理流动,或通过公开招聘等方式在各级各单位中合理流动〔牵头单位茂林镇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区党群工作部、区社会事务局、财政局〕
(二)推行基层运行机制改革*.夯实公益一类保障机制茂林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实行“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公益一类保障和专门绩效激励相结合”的运行机制其收入(含医疗收入、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其他收入等)应按规定全额纳入单位(部门)预算管理,统筹用于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和人员经费支出我区政府办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在职在编(含核定的编制数和控制数)人员基本工资、计提的“五险二金”和乡镇工作补贴等支出由*区人民医院根据各资金有关政策、制度,统一管理,接受上级部门监督检查在职在编(含核定的编制数和控制数)人员基本工资、计提的“五险二金”和乡镇补贴等支出由医院自行解决〔牵头单位区社会事务局;配合单位茂林镇人民政府、区财政局、*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玉东管理部〕*.建立健全专门绩效激励机制按照“两个允许”要求,实现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新突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由基础部分和动态奖励部分组成基础部分由区党群工作部、财政部门每年定期核定,动态奖励部分由区党群工作部、财政部门会同区社会事务局,按照考核结果和年度收支正结余提取各项基金后核定,主要用于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奖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充分发挥绩效激励作用,科学制定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补助项目,完善分配办法,分配应向工作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贡献突出等人员倾斜,合理拉开收入差距,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进一步搞活内部分配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水平正常增长机制(牵头单位区党群工作部;配合单位区社会事务局、财政局)*.建立健全医保基金激励机制积极协调医保支付政策进一步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在医保基金区域总额预算的基础上,制定出台基于DRG付费结算实施细则下的按病种点数付费、按床日点数付费、中医优势病种等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工作方案,健全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体系完善医共体医保支付政策,落实医保基金“总额付费,加强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激励约束机制对于定点医疗机构月度实际发生医保基金支付费用低于付费月度预付费用的,按付费月度预付DRG DRG的标准预付定点医疗机构;对于定点医疗机构的高倍率病例合理超支部分由医保经办部门定期评审,根据付费结算实施细则按规定追加点数医保经办DRG机构按年度与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年度清算,根据医疗机构年度考核的结果,按规定计算医疗机构年终清算费用并拨付为保证医疗服务质量,定点医疗机构按点数结算年结余率不得高于实际消费总额的*%;超出部分不予拨付医疗机构按点数法付费病例年度医疗总费用中医保范围外费用比例不得超过*%超DRG出部分从年度应拨付统筹基金中扣除结合参保人门诊治疗定点医疗机构的选定情况,实行区域门诊统筹包干付费支付方式,经办机构每月根据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实际支出进行预拨年终根据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水平以及人口分布的地区差异,结合全市门诊就诊情况对费用进行调整得到最终年度定额定点医疗机构全年实际支出低于或等于最终年度定额的,按年度定额结算;医疗机构全年实际支出大于年度定额的,超支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定点医疗机构全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按人头付费结余率超过*%的,超过部分不予结算(牵头单位*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玉东管理部;配合单位区社会事务局、财政局、党群工作部)
(三)引导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实施卫生人才服务基层政策茂林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公开招聘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可采取面试(技术操作考试)或直接考察等方式公开招聘招聘医学及医学相关专业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通过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护士执业资格的人员、通过国家卫生或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职称及以上的人员,由区社会事务局审核同意,并经区党群工作部核准,可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公开招聘,且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的限制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以放宽至*周岁以下(含*周岁),对公开招聘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经主管部门核准后,可降低开考比例,急需紧缺专业或岗位可不设开考比例,由我区自行划定成绩合格分数线对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应聘人员,年龄可在原有规定基础上放宽*岁加强履约管理,按区党群工作部的要求在聘用合同中约定最低服务年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在最低服务期限内,可以经原单位同意后在玉东辖区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合理流动(牵头单位区党群工作部;配合单位区社会事务局)*.实施职称倾斜政策贯彻落实基层医疗卫生人才职称评定倾斜政策,实施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政策,放宽学历、资历条件,在茂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及以上紧缺人才,可破格参加职称评审在落实现行基层医疗卫生人才职称评定相关倾斜政策基础上,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且业绩突出、表现优秀的,可适度放宽学历等要求,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中高级职称的,采取“即评即聘”的方式到相应岗位,不受岗位总量、结构比例限制对政府办乡镇卫生院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给予一次性专项补助,所需经费由茂林镇卫生院统筹政府补助资金和自有收入解决,并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牵头单位区党群工作部;配合单位区社会事务局、财政局)
(四)强化基层人才培养机制*.强化紧缺人才培养力度加强与医学院校沟通,支持*医科大学*校区及附设*卫生学校加快发展,探索构建与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相适应的课程计划和教学体系加强对临床医学、全科医学、康复医学等基层紧缺专业医学人才的培养力度,鼓励考生报考相应医学专业,加强培育和引导医学毕业生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持续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本科、专科(高职)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区社会事务局要会同区教育文体和旅游局等部门加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招录政策宣传,提高定向医学生生源质量,做好年度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本科、专科(高职)招收培养工作及《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定向就业协议书》签订工作,加强农村订单定向毕业医学生的就业安置和履约管理,做好合同签订、规范化培训及入编安置等工作对政治素质好、工作表现优、业务能力强的定向医学生,要及时提拔和重用;对违约人员要加强失信联合惩戒;引导和鼓励履约服务期满后的定向医学生继续留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牵头单位区社会事务局;配合单位区教育文体和旅游局)*.夯实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实施特设岗位招聘计划,鼓励大专及以上学历医学毕业生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加强基层医务人员进修培训基地建设及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定期进修学习制度;鼓励和支持基层在岗卫生技术人员参加成人学历教育,提高学历层次区社会事务局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和支持卫生技术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和在职学历教育原则上安排用编人员的培训时间每年不得少于*天,*年培训周期内不得少于*个月对大专以上学历的卫生技术人员提供到三甲医院、市级医院培训的机会对参加在职学历教育并取得相应毕业证书的卫生技术人员,其学费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给予补偿加强全科医生和助理全科医生培养,鼓励和动员在岗临床医生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并按规定注册加强中医民族医师承教育工作推动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变持续开展“三支一扶”支医工作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返聘退休医师,发挥高年资医师“传帮带”作用持续开展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对口支援茂林镇卫生院工作实施城市医师晋升主治或副主任医师职称前到基层服务不少于*年的政策,强化管理考核(牵头单位区社会事务局;配合单位区党群工作部、财政局)
(五)提高乡村医生待遇保障*.全面实施“乡聘村用”要结合我区实际,出台“乡聘村用”实施方案,完善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机制,全面推行乡村医生“乡聘村用”〔政府办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聘用管理,村卫生室使用)模式根据“乡聘村用”实施方案所明确的聘用范围、资格和条件,组织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与政府办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村卫生室工作经费由区财政全额承担,茂林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管理〔牵头单位党群工作部;配合单位茂林镇人民政府、区社会事务局、财政局)*.提升待遇保障水平茂林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统筹政府补助、自有收入等经费,按当地“乡聘村用”政策发放乡村医生基本补助原则上要为乡村医生购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统筹保障与茂林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聘用关系的乡村医生,按我区当地每月最低工资标准给每个乡村医生核拨基本工资补助,在岗乡村医生工资补助由市、县级财政按*:*的比例分担乡村医生基本补助也可参照当地居民委员会干部基本工资标准核定,对艰苦边远地区的乡村医生适当增加补助;对业务工作优秀或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适当给予与工作距离、岗位、学历、职称挂钩的额外补贴;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确保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养老生活补助到位,并随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高补助标准区财政部门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将实施乡村医生“乡聘村用”所需资金纳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予以安排,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到位,专款专用〔牵头单位区党群工作部;配合单位茂林镇人民政府、区社会事务局、财政局〕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强化政府办医主体责任,围绕改革重点任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对人才培养和引进、财政投入保障、薪酬制度改革等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重要事项,每年至少研究*次,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成立*市*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区管委分管副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区工委管委办公室副主任和区社会事务局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区党群工作部、财政局、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玉东管理部、区教育文体和旅游局、社会事务局和茂林镇人民政府分管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区社会事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区社会事务局*名分管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区社会事务局、党群工作部、教育文体和旅游局、财政局、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玉东管理部等成员单位工作人员组成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如下:区党群工作部负责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及区工委管委有关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部署要求,做好机构编制保障工作指导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岗位设置管理、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工作;为“乡聘村用”乡村医生办理社会保险服务工作区教育文体和旅游局负责支持做好医学院校在*市*区开展专业医学生、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的招生工作区财政局负责配合党群工作部、社会事务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激励机制,指导区财政按规定统筹落实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相关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