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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冬施用电管理措施
1、电、气焊工经专门培训,掌握焊割消防安全技术,并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进行操作,禁止非焊工进行作业
2、进行电、气焊作业前,必须由现场消防保卫人员或防火负责人指定的专人办理动火审批手续,用火地点变更时,应重新办理动火证,动火证当日有效
3、进行电、气焊作业时,要选择安全地点,认真落实由针对性的防火措施,必须派专人进行监视随身携带灭火器具
4、乙快发生器发生冻结时不宜用火烤检查漏气时要用肥皂水,禁止使用明火试漏
5、乙烘发生器、液化石油气瓶与氧气瓶的工作间距不小于5m,乙快发生器、氧气瓶与电、气焊用火地点不得小于10m
6、氧气瓶、乙快瓶不得接近热源,搬运时禁止滚动撞击,氧气瓶不得接近油脂
7、电、气焊停止作业时,应切断电、气源,焊钳、焊枪使用后,不得放在可燃物上级周围,焊条头不得随意乱扔
8、电气焊禁止与木业、油漆、防水等同部位、上下交叉作业5级以上大风,停止露天及高空焊割作业
9、禁止在“严禁明火”的部位及周围进行焊割,禁止焊割未经清晰地可燃气、易燃气,液体及喷漆用过的容器和设备
10、用电管理执行施工现场现场安全用电实施细则使用电热器具,必须经过批准设专人负责管理,冬季施工保温,采暖大面积用电设备时,应制定详细方案,报消防保卫部门备案
11、施工现场内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一定数量的吸烟室,贴明显管理要求和标志,配备烟头容器和灭火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