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xxxxx中学基建、维修管理办法为加强学校基本建设及维修工作的管理,保证基建、维修项目的顺利进行本着节约办学的原则,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以下管理办法
1.学校的基建、维修必须履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严格执行基建、维修项目立项、预算、审批程序大型基建、维修项目实行招标、议标制度,小型维修实行派工结算单制度
2.零星维修(20000元以内),由总务处填写派工单,写清项目内容、施工时间、施工单位、所需材料、人工等,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施工
3.规模以上基建、维修(20000元以上),总务处作出施工方案、预算,经校长审批后,由总务处择优选定施工队伍,签订合同,组织施工
4.规模以上基建、维修工程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招投标或议标选定施工队伍,签订施工合同,严禁施工单位转包工程
5.基建、维修项目实行跟踪审计,审计公司参与工程定价、工程量审核等过程审计,审计报告做为结算的唯一依据
6.基建项目一律签订施工合同,明确质量要求、结算方式、违约责任并严格按照合同要求执行
7.大型维修原则上安排在假期进行总务处负责监督工程质量、进度、安全、验收及结算、审计工作
8.小型维修原则上集中处理,总务处负责监督检查,把好质量关,及时进行结算、审计
9.日常零星维修,由总务处维修组负责各单位报修项目维修完成后报修单存档备查维修组每周进行巡检,发现的问题及时维修并做好每周巡检及维修记录
10.总务处负责施工安全,大型工程开始前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书后方可开工零星维修与维修单位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书,约定一定期限内所有维修项目维修期间安全责任由维修单位负全责
11.总务处基建、维修相关人员要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不接受馈赠、不接受吃请严禁向施工单位“索”、“卡”、“要”,杜绝腐败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