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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xxxx中学教职工考勤及请假制度为保障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重大活动顺利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审批权限及程序
1.一天以内(含一天)的请假可由年级、处室负责人批准
2.一天以上、两天以内(含两天)的请假,须安排好个人工作并经部门负责人(年级、处室主任)批准并签字,在分管校长签字后生效
3.两天以上的请假,须在安排好个人工作并经部门负责人(年级、处室主任)批准签字后,持《请假条》向校长提出申请,由校长同意并签字后生效
4.请假者须在离岗前及时把准假条交年级、处室两天以上的请假须在离岗前将准假条存根交学校办公室备案,另一份由所在年级、处室留存,并在返校后按请假手续依次销假
二、公假说明
1.教职工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具体以学校实际安排为准
2.婚假、产假、丧假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教职工根据上级安排或本单位指派外出参加有关会议、学术讲座、理论学习、业务培训等公务活动,可凭文件或学校通知,离校前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填写请假条,按时往返逾期不归者或提前离校者,视为旷工
4.教职工请假假期内遇有工作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寒暑假时,不再顺延假期
5.公假也须履行请假手续(规定同审批权限及程序)
三、出勤及请假说明
1.教职工每月请假2节或2节以内视为全勤,享受当月全勤补助;除婚假、产假、丧假等公假外,请假一周(40节)及以上,不享受当月考勤奖和其他补助
2.平日考勤迟到、早退、事假的,扣除相应管理量化分
3.会议考勤迟到、早退、事假的,扣除相应管理量化分
4.一周以上的长期病假须每周向学校递交一次县级以上(含县级)正规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特殊病情的请假,由学校研究处理
5.请产假,最晚须在产后一周内向学校请假,假期中生产的以出生证明日期为准请产假时须向学校出示出生证明
6.请事假,一次不超过三天原则上一学年内累计天数不超过20天
7.在产假、婚假、丧假等公假范围内,根据工作需要来校工作者,学校给予相应加班补助
8.事假与病假的岗位考核扣分,根据《昌乐一中教职工岗位目标考核细则》执行
9.值班考勤的迟到、早退、旷班等同于平日考勤的迟到、早退、旷班、请假待遇
1.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按原工资发放
2.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1)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百分之九十;
(2)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工资照发
3.处室职工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1)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百分之七十;
(2)工作年限满十年和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4.因工负伤人员在休养医疗期间原工资照发
五、刷卡签到、签退
1.各年级、处室教职工须在规定时间刷卡签到、签退
2.未按规定刷卡签到、签退的,在规定刷卡时间后20分钟以内的,按迟到、早退处理,在20分钟以上的,按旷工处理
六、严格落实考勤结果使用教职工考勤采取各年级(处室)自查、校级值班督查与学校考勤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各年级、处室落实量化绩效工资年级、处室负责人为本单位人员考勤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落实本规定学校考勤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时对教职工的上课、办公情况进行督查,作为对年级、处室及教职工个人考核的依据年级、处室的考勤工作情况同时纳入学校对各单位的管理评价,若发现弄虚作假、包庇当事人,当月该年级、处室考勤为最低档,年级、处室负责人负同等责任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