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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件档案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职业健康安全环保文件档案的管理,确保文件档案的完整性、合理性、科学性,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淮阳至项城段G106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项目”)与职业健康安全环保有关的文件档案的管理第二章职责第三条项目安全环保监督部负责本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环保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第四条公司安全监督部对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环保文件档案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第三章职业健康安全环保文件档案的内容及保管期限职业健康安全环保文件档案包括会议资料、规章制度、管理工作文件、上级机关颁发的应贯彻执行的有关文件和下级单位报送的有关文件等第五条会议资料包括下列内容,并按保管期限规定进行管理
(一)重要会议的请示、批复、通知、会议手册、报告、讲话、总结、决定、议程、纪要、名单、签到表、声像文件材料,保管期限:永久
(二)重要会议的典型材料、代表发言材料、交流材料、简报,保管期限:年30
(三)讨论未通过的文件材料,保管期限年10
(四)一般专业会议的相关文件材料,保管期限年10第六条职业健康安全环保规章制度的保管期限永久第七条管理工作文件材料包括下列内容,并按保管期限规定进行管理
(一)安全生产预警及应急救援预案、年度计划、总结等,保管期限永久
(二)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目标管理责任书,保管期限年10
(三)“安全生产月”等活动的计划、总结、图片、声像资料,保管期限年10
(四)安全检查的计划、通报、检查记录、整改记录、图片、声像等文件材料,保管期限年10
(五)事故报告、报表(事故快报、年报、月报)、调查分析及处理材料、声像文件材料,保管期限永久
(六)安全教育活动的文件材料,保管期限年10
(七)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重要的日常事务文件材料,保管期限10年
(八)安全报表(年报、月报),保管期限年10第八条上级机关颁发的应贯彻执行的有关文件的保管期限年10第九条上级机关颁发的本斜对面应贯彻执行的有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材料,包括下列内容,并按保管期限规定进行管理
(一)与本项目经营事务相关的批复、决定、意见等重要文件材料,保管期限永久
(二)非本级主管但需要贯彻执行的国家、行业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等文件材料,保管期限年30
(三)与本项目经营事务相关的职业健康安全环保工作有关的重要日常事务性文件材料,保管期限年10第四章附则第十条本规定由项目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解释第十一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