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2页未读,继续阅读
文本内容:
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第一条为规范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赛城湖南岸绿道及安置小区总承包部(以下简称“项目”)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规划、建设、验收程序,确保临时设施工程符合安全适用、经济合理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项目临时设施搭设、拆除、验收、检查、使用的过程控制与管理第二章临时设施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第三条临时设施计划
(一)项目要根据项目规模和现场环境,本着保障安全和科学合理的原则做好临时设施计划
(二)项目临时设施计划应按以下原则编制
1.有效利用场地的使用空间,对施工机械、生产生活临建、材料堆场等进行最优化的布置,确保满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便生活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2.科学规划现场施工道路和出入口,保证车辆、机械设备的进出场安全和物资运输安全,并尽可能的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尽量避免或减少因临时设施导致的立体交叉作业
4.临建围墙、临建大门、临时道路、临时加工场地、临时供水设施等应符合行业和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的标准要求
5.临时供电设施(临时电缆、临时配电箱)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和《临时用电方案》布置第四条临时设施及其材料的采购或者租赁应由专人负责,必须采购或租赁质量合格产品需要国家或地方政府技术质量监督、安全监督等部门认证的产品,必须采购经过认证的产品第五条临时设施搭设
(一)项目应严格遵守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并根据施工总平面图以及建设单位的其他要求,搭建临时设施临时设施搭建必须符合标准化要求,避免安全间距等不符合规范等的要求
(二)项目搭设施工生产和办公、生活场所的临时设施前需制定周密的搭设方案,并经项目经理、工程技术、施工生产负责人审批后实施行业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有临时设施搭设方案审批程序的,应遵照执行临时设施搭设属于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范畴的,应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有关程序办理
(三)需要由产品供应商或协作单位进行临时设施搭设的,项目部应组织对其资质进行审查,严禁选用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临时设施搭设
(四)临时设施搭设人员要具备上岗作业资格,在作业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技术规程
(五)项目工程部应指派专人在临时设施搭设现场对其作业进行指导,确保按照方案和安全技术规程作业安全环监督保部门应进行巡视和监督,发现违章和隐患,立即制止第六条临时设施验收
(一)临时设施搭建完成后,项目部应组织技术、施工、安全等部门对其进行验收验收需经各部门签认并最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进行总签认未经验收或未通过验收的临时设施,不得使用
(二)使用临时设施的工区、部门等,应派人参加验收,对验收结果予以确认,对认为不符合规范的临时设施应在得出验收结论前,予以指出第七条临时设施管理
(一)主体责任经验收确认合格的临时设施管理的主体责任分为管理的主体责任和使用的主体责任
1.管理的主体责任应落实到项目部分管生产领导和工程部,需对临时设施的使用进行日常督导和管理,确保临时设施保持安全状态
2.使用的主体责任应落实到使用临时设施的工区、部门等,需做好日常维护、保养、检查等日常工作,确保临时设施保持安全状态
(二)监督责任监督责任应落实到项目安全总监和安全环监督保部,需做好现场检查、监督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必须立即下发整改通知书,责成专人限期整改
(三)项目经理对临时设施的安全管理负总责第八条临时设施拆除
(一)项目应严格遵守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制定临时设施拆除计划和方案,经项目经理、工程技术、施工生产负责人审批后实施行业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有临时设施拆除方案审批程序的,应遵照执行临时设施拆除属于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范畴的,应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有关程序办理
(二)需要由产品供应商或协作单位进行临时设施拆除的,项目部应组织对其资质进行审查,严禁选用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临时设施的拆除
(三)临时设施搭设人员要具备上岗作业资格,在作业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技术规程
(四)项目工程部应指派专人在临时设施拆除现场对其作业进行指导,确保按照方案和安全技术规程作业安全环监督保部门应进行巡视和监督,发现违章和隐患,立即制止第三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由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解释第十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