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有土地转租免责会议纪要
一、会议时间地点本次会议于2023年6月7日在会议室召开
二、会议主持人本次会议由土地管理部门负责人张某主持
三、参与人员参与本次会议的人员包括土地管理部门负责人、相关工作人员以及涉及的国有企业代表
四、会议议程
1、确认会议目的和议程;
2、讨论国有土地转租免责方案;
3、讨论转租条件和程序;
4、讨论责任免除和权利限制;
5、讨论法律法规的适用和执行;
6、其他相关事项;
7、得出结论和建议;
8、确认会议记录并签字
五、国有土地转租免责方案为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解决国有企业土地资源闲置问题,本次会议讨论了以下国有土地转租免责方案
1、对于国有企业闲置的土地,可以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转租,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转租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2转租行为必须经过土地管理部门批准;3转租行为必须经过国有企业内部决策程序
2、国有企业在进行土地转租时,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转租申请,并附相关材料;2土地管理部门对转租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3国有企业与承租方签订转租合同,并报土地管理部门备案
3、对于符合条件的国有土地转租行为,土地管理部门将免除其因转租行为产生的法律责任,但因承租方原因导致的责任除外
4、国有企业在进行土地转租时,应当明确自身权利限制,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或转让土地若违反相关规定,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转租行为的监管,确保承租方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若发现违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理
6、国有企业应当积极配合土地管理部门的监管工作,及时报备相关信息,共同维护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7、针对涉及到的法律法规问题,土地管理部门将与相关部门沟通协商,争取进一步完善相关法规制度,为国有土地转租提供更好的法律保障
8、在保障公共利益的前提下,鼓励其他有需要的企业积极参与到国有土地的转租工作中来,实现土地资源的共享与优化配置
9、对于涉及到的其他相关事项,如转租的具体操作流程、租金标准等具体细节问题,将由国有企业与承租方协商确定,并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
10、针对本次会议讨论的国有土地转租免责方案,建议在实施过程中加强各方沟通与协作,确保方案的顺利执行
六、转租条件和程序
1、国有企业在进行土地转租时,应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合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2)土地使用权无抵押、查封等权利限制;
(3)已履行相关内部决策程序
2、国有企业需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1)转租申请书;
(2)土地使用权证书或相关证明文件;
(3)内部决策文件;
(4)转租合同草案;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3、土地管理部门对转租申请进行审核,包括以下内容
(1)审核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要求;
(2)审核土地使用权是否符合转租条件;
(3)审核转租合同草案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
4、审核通过后,国有企业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土地转租
(1)与承租方签订正式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租金并开具发票;
(3)向土地管理部门报备转租合同及相关材料
5、若在转租过程中发生争议或纠纷,国有企业应及时与承租方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提起诉讼
6、在租赁期限届满前,若国有企业需收回转租的土地,应提前通知承租方并与其协商终止合同事宜若承租方要求继续租赁,国有企业应给予其优先权
7、在租赁期限届满时,若国有企业继续出租该土地,应提前告知承租方并与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如承租方不同意新的租赁条件或未能续签合同,国有企业可与其协商终止合同事宜
8、国有企业应对承租方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其按照合同约定使用土地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