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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光明区石E公园综合管养服务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依据《光明区财政局光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拟对光明区石围公园综合管养服务A包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采购项目名称光明区石围公园综合管养服务A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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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合同金额
984942.14元中标供应商中保维安绿清服务(深圳)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变更内容描述(对原合同中项目服务期限变更)对原合同中项目服务期限变更
1、原合同服务期限为3年,自2020年3月23日起至2023年3月22日止,核增光明区石围公园综合管养服务A包期限暂定为2023年3月23日至2023年5月22日,共计2个月
2、原合同金额为
590.965286万元/年,延期2个月费用为
98.494214万元(具体管养费用按实际接管面积为准)
3、除上述变更外,原合同相关要求及合同条款不变,止匕外,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增加相关条款
4、本协议属于原合同甲乙双方签订的《光明区石围公园综合管养服务A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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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的组成成分
5、双方对原合同及本协议条款内容理解不一致的,以甲方意见为准
6、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7、本合同一式捌份,甲乙双方执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盖章及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根据《关于申请延长光明区石围公园综合管养服务合同期限的函》,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管养的《光明区石围公园综合管养服务》将于2023年3月22日到期为贯彻落实区党代会报告提出的“要整合大型综合公园周边片区资源,打造虹桥、明湖片区“公园+生态+体育+产业+潮玩”等“公园+”综合体和“潮玩”名片”精神,园林科谋划公园片区改革工作,计划将明湖公园和石围公园打造片区综合管理运营,目前正在推进该项工作,预计在石围公园综合管养服务合同结束前无法完成,经光明区财政局同意,延长光明区石围公园综合管养服务2个月,即2023年3月23日至2023年5月22日,继续由原服务单位中保维安绿清服务(深圳)有限公司按照原合同开展综合管养服务工作,在双方于2022年2月15日签订的《光明区石围公园综合管养服务A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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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合同(2022-FW-0027)》(以下简称为“原合同”)的基础上变更部分内容征求意见期限从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5月9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联系方式采购人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地址:3楼1311室联系电话传真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光明区财政局办公地址共服务平台5楼联系电话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光明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