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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工商行政管理局^解书2022工商行政管理局^解书正文内容申诉方XXXXX厂代理人XXX,男,XX岁,供销科长XXX,男,XX岁,法律顾问处律师被诉方XX纺织品采购站代理人XXX,男,XX岁,业务科副科长申诉方与被诉方于年月日签订白市布合同,数量为五万公尺,总价款七万元双方各存封样申诉方按封样组织生产,被诉方按封样验收年月曰,申诉方发送到被诉方白市布八千七百八十七公尺被诉方验货后,以产品含有化纤成份,颜色不符,要求退货,申诉方认为,产品与封样相符,不同意退货为此,双方发生争执愤商不成,XX棉纺织厂向我局申^仲裁经查明此产品确属含有化纤成份的混纺布但由于产品与双方封存的样品相符,应视为合同的定的质量经本局主持^解,双方共同愤商,达成愤议如下
一、申诉方所发八千七百八十七公尺白市布除含有红颜色部分公尺应退回申诉方外,其余八千公尺由被诉方收购
二、年月日双方所订购销合同,自本愤议成立之日起今冬止
三、被诉方所欠申诉方货款元于X年X月X日前一次付清
四、案件受理费按争议金额的千分之五征收,计X元各承担X元
五、其他无争议本^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申诉方代理人XXX立琳议人XXX被诉方代理人XXX仲裁员XXX书记员XXX《工商行政管理局^解书docx》・工商行政管理局^解书正文内容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