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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辈子没拉过她的手我的故事全世界的人都知道,其实《恋恋风尘》里阿远的原型就是我我初中毕业到台北工作,那个叫阿真的女孩子晚我一年到台北我们在村庄里时,双方父母就已经称对方为亲家了那个女孩就是你跟她讲什么她都相信你,很典型的台湾女孩子,住在山上,不晓得外面,到台北来工作,就是一心想可以依靠我那时候我换了很多工作,什么都做过,在外面当学徒,连老板全家的衣服都要洗我记得有一个雇主,他女儿念的是台北一个私立学校,叫“敬修女中”,我还帮她洗制服,一边洗一边吐痰在上面,发誓找女朋友一定不找敬修女中的后来我去当兵,她买了一千多个信封,准备写上她的地址,贴上邮票那时候一张邮票两块钱,一千多张邮票是两千多块,她五个月的薪水那天晚上我本来要走,后来就陪着她写她最后大概很累了一一因为第二天还要上班,她在餐饮店工作,卖肉粽和汤圆一一我就帮她写最后她睡着了,我就拿了条小棉被帮她盖上第二天她起来,我也写完了,就把信封捆好带去当兵最后侯孝贤拍片时保留了“我们一起写信封”的镜头,其他的他就删掉了,因为觉得太煽情了,没有人相信我扛着一千多个信封去当兵,去金门要坐船,宪兵检查时说“你以为金门没邮局吗?”我在金门最后的时间里,她跟别人结婚了那时候我很生气,很想回去问她为什么,后来想想,又觉得我之前也没有承诺说要娶她营长看我很辛苦,就说好吧,准你特假因为在金门当兵是不能回去的,我在岛上待两年了,他想让我放假回去看看打包行李的时候,我说我回去要拿刺刀刺死她什么的我乱讲一通,勤务兵很紧张,跑去跟营长讲,结果我到港口的时候宪兵不让我登船,说营长取消了我的假我回来气得要死后来想,算了,她既然都成了别人的太太,我又能改变什么呢?可是我当时很痛苦,之后就开始写小说,开始投稿我妹妹那时候念国中,很可爱,我经常跟她聊天,讲我在台北的时候,每天晚上去帮阿真收店,然后两个人就拿着肉粽去北门荡秋千,两人坐在秋千上看最后一班夜车过去了,然后我再回去,就尽讲这些细节有一天我叫她帮我寄个小说投稿,她就把我原来的名字“吴文钦”涂掉,写成“念真就这样寄出去了,登出来就是这个名字那时候阿真大概在报纸上辗转看到了这篇文章,她就打到我公司来找我她不敢打问她们家的人,找到我就讲东讲西,偶尔讲到她在报纸上看到我写的小说,知道是我写的,她说“你不要用那个名字,我看到很难过”后来我打跟报社讲,叫他们不要用那个名字了,因为我还有几篇稿子在那边他们说“大家都知道你叫‘念真了,你再改很麻烦啊你加个‘吴嘛,就是没有啊”就这样变成“吴念真”了完全没有想到这会造成以后恋爱的困难,没想到它会变成婚姻的障碍,也没想到侯孝贤有一天会拿来拍电影,而且拍得还不错搞成这样真的很烦,拍完后有人到我家访问,我太太气得要死不过她后来习惯了,结婚后只要有人打说“我找念真”,她就说“等下!”如果有人讲“我找文钦”,她就说“你等一下哦”现在再回头看那一段,真的是青春的沧桑啊我想每个人如果有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在心里面记着也不坏,不然白走了这一遭特别是几年后有一次开车去加油时碰到她,两个人就在那里聊天,一切都成为过去,就讲自己的家庭怎样她后来的命运不是很好,她先生的生意做得不好她打跟我借钱,说她儿子在日本念书没钱了,要我借给她我说“好啊好啊,没问题啊她竟然跟我讲,欠我的钱等她退休时用保险金还我我就用很脏的台湾话骂她,就像年轻时骂她一样后来就是这样,好几次帮她渡过难关有一次我们一起去参加一个婚礼人家知道我们的事,说“怎样,现在看到阿真,会不会心脏咚咚咚?”我说“不会啊,我现在看到她心想还好没和她结婚”人家问为什么,怎么这样讲我说这样辗转发现旁边睡了一只大象,我会觉得很可怕一—她后来变得很胖因为很熟悉,所以非常亲近,可以开这种玩笑一切都已经成为过去我一辈子没有拉过她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