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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隐名股东愤议2022公司隐名股东愤议正文内容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甲防投资成立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乙方作为挂名股东,是公司工商登记的名义上的出资人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愤议如下
(一)甲方作为公司实际出资人,享有公司资产的所有权和处分权
(二)乙方作为公司名义上的出资人,没有实际出资,承认在公司验资报告中的资金及公司经营过程中所有投入的资金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主张权利
(三)公司的经营管理权由甲方行使,甲方确保公司的经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依法纳税及履行其他应尽义务
(四)公司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法律责任与乙方无关,因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五)乙方对公司的经营状况享有知情权
(六)公司需要变更股东时,乙方应予积极配合
(七)本愤议争议管辖法院为公司所在地琳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式五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公司隐名股东琳议.docx》公司隐名股东愤议正文内容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