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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组成及工作职责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在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是学院专业建设指导、顾问、询问的专家机构
一、组成
1、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按专业设置
2、专业建设指导委员应由专业带头人、学院学术水平高、教学管理阅历丰富的老师、教学管理人员,及具有相当业务水平和丰富工作阅历的行业或企业专家、高校的有关专家组成
3、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成员5-7名,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1-2名,秘书1名校外专家人数应不少于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其中应有1名以上来自行业或企业的专家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至少应有1名来自行业或企业的专家
4、专业指导委员会成员应具备的条件热心高等职业教化,关切支持学院专业建设和发展,工作细致负责,现从事本专业的教学、管理或企业一线技术工作,并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或较丰富的实践阅历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委员会委员由各系(部)举荐,教务处审核,院长审批,由学院颁发聘书,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任,任期内可依据实际状况作个别调整
二、工作职责
1、组织专业建设、改革、发展的探讨,提出人才培育目标、人才培育模式、专业设置调整的建议、看法和发展规划
2、为制订和修改专业教学支配、编制专业主干课程教学大纲和实践课教学大纲、调整课程结构供应指导性看法、建议
3、定期开展专业询问研讨会,探讨探讨本专业在地方经济建设中的新发展、新动向、新课题;行业和企业对专业设置、人才培育模式、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实践教学、专业教学改革等方面的看法和建议,探讨提出改进措施
4、指导、帮助系内外试验实训基地建设主动供应校外实习场所及举荐兼职工程技术人员到学院讲课主动开展本专业科技信息方面的讲座,指导、协调产学结合、校企合作,逐步实现专业建设的校企合作和工学结合
5、指导本专业制订自编教材规划,负责自编教材的编审和评价工作,对教材的选用提出看法和建议
6、为本专业师资队伍建设提出指导看法和建议
7、指导、提升实习实训指导老师教化教学技能,提高教学质量,为本专业双师素养老师的培育提出指导看法和建议
8、对本专业教化教学探讨课题进行立项举荐、审议和指导;依据规定程序,参加对科研成果的评审、验收和鉴定工作
9、加强同行业、企业的联系,推动校企合作、“订单培育”,建立和完善校企双赢的长效合作机制
10、审议新设专业的可行性探讨、培育目标、培育方案、实习实训课程大纲等文件资料
11、探讨本专业人才培育中的突出问题,并探讨制定解决方案
12、通过校企合作共同开展科研与科技开发
13、为毕业生供应就业信息及就业指导开展毕业生追踪调查,分析、评价教学质量反馈毕业生就业状况,对人才培育模式提出看法和建议
14、完成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托付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制度
1、专业指导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委员会议,会议由秘书负责组织依据工作须要,可适当扩大参加会议的人员范围
2、专业指导委员会工作支配在主任委员主持下,由全体委员探讨制定,由各专业委员负责实施
3、专业指导委员会建立与校外委员定期联系制度,并通过校外委员联系其所在的工作单位
4、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参加本专业的校内外实训、实习基地建设,指导本专业师资队伍建设工作,为本专业双师型老师的培育和开展社会服务供应帮助
5、院外成员可以客座教授的身份定期来学院开设讲座、兼课,并作为学生院外实习的指导老师,参加人才的培育过程
6、院外成员可与学院联合申报、共同担当科研技改项目和产学联合开发项目,对学院担当的各类探讨课题和应用技术的开发供应询问服务
7、各专业建设委员会应建立如下材料
(1)指导委员会档案;
(2)工作支配;
(3)每次活动记录材料;
(4)主要成果记录;
(5)其它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