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万达广场营业员日常经营管理
(一)进、退场时间及管理
1、各商户营业人员必须于广场开店前30分钟到岗,打扫卫生,整理店内布置,补齐当日所需货品,登记台帐,做好营业准备
2、步行街商户营业员一律走员工消防通道,凭《员工出入证》进入步行街各商铺
3、员工通道开启时间为营业开始前60分钟至30分钟
4、晚间营业结束顾客清场后,营业员开始退场,退场前必须清扫卫生,整理货品,关闭电源及店门,经广场工作人员确认后,凭广场营业员出入证打卡后从员工通道退场
5、营业结束后员工通道开启时间为营业结束后10分钟至30分钟
6、任何超过或提前进、出场时间进、出本广场的员工,广场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或退场
(二)商品进出广场管理
1、步行街所有商铺商品进、出广场必须使用货梯或步行梯,一律不得使用客梯
2、在广场内运送货物时必须使用胶轮运输工具或使用由商管公司提供的专用运输(送)工具(建议从专用通道运送货物)而不能使用钢轮运输工具或将箱子、货柜、道具等物品直接在公共区域通道上推行
3、商户在运送超高、超长、超重货物时,必须在非营业时间内进行,并在商管公司委派的专人监督下进行,同时,须事先向商管公司提出申请,得到批准后方可进行
4、商户在运送货物时,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必须依法承担责任及赔偿损失
5、餐饮类商户在运送原材料、液体、泪水或有异味等物品时,必须密闭运输,不得溅、洒在公共区域
(三)兜售商品、派发传单管理:
1、未经商管公司批准,任何人不得在商铺外及公共区域做出任何兜售行为及派发传单、广告、赠品及招工等
2、如需派发传单和兜售商品,须提出书面申请,经商管公司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
(四)店内照明、音响及其它管理
1、所有商铺在营业时间内必须保证本商铺所有照明设施全部处于开启状态,铺内闪灯不至于铺外看到
2、所有商铺内播放的音乐音量须调低至不影响其他商铺音乐包括电视、音响系统、及其他器材播放的音乐
3、未经允许,严禁在广场内燃放各种材质的爆竹、焰火(冷焰火)
4、不得于商铺内或附近地方放置散发刺激性气味的物品(餐饮商铺之特殊食物除外,但也因妥善处置,尽量减少异味的散播)
(五)POP管理
1、商户在进行促销宣传时使用的POP纸必须是商管公司统一规定的POP宣传纸
2、POP内容以真实、简洁、明确为原则,不允许随意使用“清仓处理T甩货々大减价々跳楼价”等宣传忌语
3、必须明示活动时间期限和优惠范围文字须用电脑刻字、美术书写形式书的规范文字明确标示
4、POP挂放标准POP按照商管公司营运部统一规定,张贴于POP架,并放于商铺内指定位置
5、商户自行印制或各类品牌统一宣传单,须提前1日以上报商管公司营运部备案,经同意后方可在指定位置贴放,未经同意不得自行制作和随意贴放
6、商户应定期检查POP的整洁,时效及贴放规范,严禁内容不实夸大,引起顾客投诉,影响各店及广场整体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