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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粤台产业科技学院转专业考核方案根据学校教务处《东莞理工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结合粤台学院实际情况,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转出或转入各系的转专业学生的专业分流实行以下考核规则
一、申请条件
(一)转入条件、符合学校转专业的一切必要条件;
1、除第一学期以外,其他学期申请转专业的申请人原则上须通过已修2读学年修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且平均学分绩点在以上属于特
2.0殊情况申请转系的,需经学院班子会议审议批准、理工科系学生限制转入文科系
3、品行端正,没有任何违法或违犯校规校纪的记录4
(二)转出条件符合学校以及教务处相关规定即可,学院不设特殊要求当转出人数超过名额限制时,按学习成绩学分绩点高低排序,学分绩点高者优先属于特殊情况申请转出的,需经学院班子会议审议批准
二、转入/转出名额各专业接受转入的学生总人数不能超过本专业高考招生计划的10%各专业允许转出的学生总人数不能超过本专业实际人数的15%
三、工作流程和审核程序、接受学生申请,并审核申请材料1学院教务对所有申请学生材料进行初选审核,对符合学校有关规定和本规则申请条件要求的学生办理转入转出申请、组织笔试和面试2由转入系按本系转专业办法组织笔试或面试,如果申请学生人数超过该专业核定录取名额倍,则于面试之前先行组织一次笔试通过笔试,2学院选拔拟录取名额的倍的学生数进入面试,依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1.2笔试内容:与申请转入专业的相关基础学科知识面试内容(供参考)自我介绍(包括高考及原来学习工作、在班级排名、学习基础、主要优势、申请转入我系的目的、未来的志向等);老师当场提问学生当场回答、汇总并公布结果,决定录取转入学生名单3根据申请学生下列三个方面表现,综合评定()大学课程成绩,特1别是所申请专业的相关课程的成绩;⑵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⑶平时表现学院根据综合表现确定各专业拟录取名单并上报学校,由学校最终审定并公布转专业录取名单
四、转入学生的学习安排和学分转换转专业成功的同学按照学校的相关要求,进行留级与否处理学生转入新专业前已经获得的学分及转专业后毕业要求,按照《东莞理工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第八章转专业与转学第二十六条规定处理
五、其他、同等条1件下,学院优先接受本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本规则未尽事宜,由学院转专业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2、本规则自年月开始执行,此前发布的转专业考核规则自行作废
3202011、转专业联系方式4咨询电话咨询时间:本考核规则发布之日起;咨询地点:粤台产业科技学院实验楼办公室415粤台产业科学院年月日2020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