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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广州某银行平安建设(综治工作)及案件防控目标管理责任书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我行平安建设(综治工作)及案件防控工作,明确职责,落实管理责任,实现年度内全行不出现、不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和案件的工作目标,共同构建和谐平安银行,特制定平安建设(综治工作)及案件防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实行平安建设(综治工作)、案件防控工作领导责任制
1.各部(室)、机构主要负责人是本责任书的第一责任人责任人在责任期间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职责,压实平安建设(综治工作)、案件防控主体责任,自觉将案件防控作为经营管理的首要任务,把平安建设(综治工作)、案件防控纳入总体管理工作中
2.各机构成立案件专项治理、平安建设(综治工作)、安全保卫、消防安全、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责任制,落实管理部门和专职人员,逐级签订责任书,层层负责,传导平安建设(综治工作)、案防压力,把握年度平安建设(综治工作)、案防工作要点,切实做实做细平安建设(综治工作)、案防各项工作
3.贯彻落实《广州某银行案防工作管理办法》和我行员工行为管理相关制度规定,构建案防长效机制,消除案件隐患
4.建立健全平安建设(综治工作)、案件防控工作机制,将平安建设(综治工作)、案件防控纳入绩效考核
二、提升平安建设(综治工作)、案件防控工作质量
1.贯彻“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和平安建设(综治工作)、案件防控一票否决的原则,重点规划、安排部署平安建设(综治工作)和案件防控工作,在年度工作部署、指标考核、激励与惩戒中体现平安建设(综治工作)和案件防控工作的重要位置平安建设(综治工作)、案件防控工作与评优评先、晋级晋职、绩效挂钩
2.定期召开案防工作会议,分析案防形势、总结案件防控工作的开展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并确定防范要点,制定防范措施定期分析当前的社会治安状况和本单位平安建设(综治工作)工作现状
3.强化案件防控、平安建设(综治工作)宣传与教育培训I定期开展案防培训和警示教育,落实案防合规每日学习机制,加强全员深入学习落实监管文件要求和总行案防管理意见,牢固树立合规意识和风险防控意识定期组织安保、消防培训和应急演练,切实增强全员安保、消防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履行社会责任,参与所在地平安建设,创建平安银行鼓励和支持员工参加平安建设志愿活动,多种形式推进平安建设宣传与教育,普及平安建设知识,倡导和弘扬见义勇为,提升平安建设参与水平
4.抓住重点环节,监督排查整改,确保平安建设(综治工作)、案防工作有效开展按季度开展重点业务案件风险排查,结合实际对案件防控薄弱和案件高发环节实施针对性排查和重点管控对各类检查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及时落实整改销号,依规严肃问责
5.严格落实员工行为排查、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员工轮岗和强制休假制度督促辖内员工严格遵守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与行为准则、员工从业行为禁令加强辖内员工涉黑涉恶问题监督与排查高度警觉员工异常行为,发现异常线索即时深究核查
6.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新型网络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
7.严格规范信息报送,主动做好与总行的信息沟通加强对案件及案件风险事件、舆情和重大突发事件的识别、报送、监测和处置,确保信息报送的及时、准确和全面,杜绝瞒报、迟报、错报或错误确定案件性质等情形发生
8.全面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始终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放在第一位加强意识形态安全工作,落实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责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主动权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完善反间谍工作机制,严密防范、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坚决打击各类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宗教极端主义和邪教违法犯罪活动以及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深入落实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的部署安排,围绕“平安建设、城乡治理、风险防范、矛盾化解、治安防控、队伍建设”等重点内容,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9.全面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加强安全防控网建设,不断提高物防、技防建设水平贯彻落实安全保卫工作制度,扎实抓好安全保卫日常基础工作,加强安全保卫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推动安防管理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筑牢安全防线
10.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信访维稳工作的管理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定期分析和排查不稳定、不和谐因素及风险隐患,及时发现问题,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机构和部门内部重视干部职工心理健康,深入开展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常态化开展干部职工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严防个人极端事件发生
11.确保实现本机构、本部门全年“十五个未发生”的管理目标,即
(1)未发生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工作方面问题;未发生对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活动抵御不力问题
(2)未发生有重大影响的涉邪教案(事)件;未发生涉邪重点人员帮教、管控不到位问题
(3)未发生群体性事件
(4)未发生暴力恐怖案(事)件、个人极端案(事)件
(5)未发生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未发生30人以上赴市集体非正常上访;未发生赴市集体访等疏导处置不力问题
(6)未发生刑事案件
(7)未发生在市级以上有重大影响的网络舆情、网络安全事件,落实信息网络安全工作
(8)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消防安全责任事故;未发生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事故
(9)未发生失泄密事件;未发生违反保密法律规章制度的行为;支持配合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做好保密管理工作
(10)未发生档案安全事故
(11)未发生干部员工(含聘用、借调人员)犯罪问题
(12)未发生干部员工(含聘用、借调人员)被治安处罚问题
(13)未发生单位内部人员(含聘用、借调人员)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14)未发生可防性案件
(15)未发生单位内部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事件
12.在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和案件时,严格按照总行制定的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执行
三、责任追究对平安建设(综治工作)、案件防控工作失职、渎职的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责任期内发生案件的,严格依照我行相关处罚规定和制度进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上述责任目标,不因责任人的更换而改变,责任人更换的,接任者继续履行本责任书一式叁份,由总行平安建设(综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总行案件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部(室)、分支机构各执一份责任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广州某银行:部(室)、分支行:部(室)、分支行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