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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增值税备案类减免税报送资料
一、个人转让著作权
1、《增值税备案类减免税登记表》;
2、著作权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个人转让著作权业务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个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残疾人个人提供应税服务
1、《增值税备案类减免税登记表》;
2、《残疾人证》或《残疾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个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三、航空公司提供飞机播撒农药服务
1、《增值税备案类减免税登记表》;
2、航空公司提供飞机播撒农药服务业务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3、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1、《增值税备案类减免税登记表》;
2、企业签订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3、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授权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即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见《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关于授权全区首批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的公告〉》(内科发计字12006)30号))审定,并加盖“内蒙古自治区技术合同登记专用章”,并且有审定人印章的《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开发合同》,以及《技术合同登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五、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提供的应税服务
1、《增值税备案类减免税登记表》;
2、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3、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六、离岸服务外包业务
1、《增值税备案类减免税登记表》;
2、离岸服务外包项目业务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3、商务厅确认的《离岸服务外包合同确认单》原件和复印件;
七、台湾航运公司从事海峡两岸海上直航业务
4、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1、《增值税备案类减免税登记表》;
2、从事海峡两岸海上直航业务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3、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台湾海峡两岸间水路运输许可证”且许可证上注明的公司登记地址在台湾的航运公司原件和复印件;
4、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八、台湾航空公司从事海峡两岸空中直航业务在大陆取得运输收入
1、《增值税备案类减免税登记表》;
2、从事海峡两岸空中直航业务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3、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经营许可”或依据《海峡两岸空运协议》和《海峡两岸空运补充协议》规定,批准经营两岸旅客、货物和邮件不定期(包机)运输业务,且公司登记地址在台湾的航空公司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九、美国ABS船级社提供船检服务
1、《增值税备案类减免税登记表》;
2、美国ABS船级社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十、试点纳税人提供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
1、《增值税备案类减免税登记表》;
2、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
3、通过金融机构进行结算单据原件或复印件;
4、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十一、世界银行贷款粮食流通项目投产后的应税服务
1、《增值税备案类减免税登记表》;
2、世界银行贷款粮食流通项目,是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世行贷款粮食流通项目建筑安装工程和服务收入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字〔1998〕87号)所附《世行贷款粮食流通项目一览表》所列明的项目原件或复印件;
3、项目服务收入,是指世行项目投产后形成的服务收入部分
4、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十二、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提供的邮政服务
1、《增值税备案类减免税登记表》;
2、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所属邮政企业提供的邮政普遍服务和邮政特殊服务原件或复印件;
3、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十三、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提供代理服务
1、《增值税备案类减免税登记表》;
2、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所属邮政企业为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含各级分支机构)代办速递、物流、国际包裹、快递包裹以及礼仪业务等速递物流类业务取得的代理收入,以及为金融机构代办金融保险业务取得的代理收入原件或复印件;
3、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十四、青藏铁路公司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
1、《增值税备案类减免税登记表》;
2、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