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城厢镇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考核评价表小区名称及点位所属村社:考核人员考核日期单项扣考核项目扣分项分项目小计
1.精神面貌不佳、工作态度消极,扣2分
2.着装不得体,未佩挂垃圾分类督导员证,未穿着统•马甲,扣2分投放点开放前
3.未提前15分钟到达岗位,扣10分准备工作(扣分上限
4.未对投放点附近垃圾进行清理,扣5分20分)
5.分类指示牌不规范、有缺失、破损、污垢、涂贴,每处扣2分
6.投放点排风设备、显示屏(如有D等设施未启用,每处扣2分
7.分类垃圾桶未规范摆放,未与分类才旨不牌……对应,每处扣2分L投放时间段督导员不在岗,扣10分
2.督导员未按时开放或关闭投放点,扣10分投放点开放中
3.未引导居民正确投放,未指出错误分类,扣20分督导工作(扣分上限
4.分类垃圾桶满桶时未及时更换空桶,扣10分60分)
5.分类垃圾桶满桶时未盖好桶盖并移至暂存点,每桶扣5分
6.因督导员问题与居民发生冲突,并被居民举报,经查实的,扣10分
1.投放点环境脏乱,清洁用具乱堆放,未进行消杀工作,扣3分投放时间结束
2.投放时间结束后没有关闭电器设施,扣2分清理工作(扣
3.设施设备故障、标识标牌缺失损坏没有及时报修,扣2分分上限10分)
4.离开投放点没有锁好门窗或关闭卷帘门,扣5分
1.发现混收混运,扣10分
2.满溢垃圾桶未规范摆放,扣2分垃圾驳运称重计量工作(扣分上限10分)
3.没有进行垃圾称重计量工作(如有),未按要求将相关记录反馈给社区的,扣2分
4.称重设施如秤体、计量显示屏、读卡器、垃圾桶芯片(如有)等有污迹、损坏、工作异常的,每处扣2分
1.对态度恶劣、不听劝阻、不予配合的居民,明确告知其处罚条例和曝光方式,并收集获取该居民相额外加分项关信息及时上报反馈至物业、社区及执法部门的,加10分
1.被上级部门检查发现问题并通报的,扣10分
2.其他特殊情况被媒体曝光并引起负向社会舆论,查证属实后,情节轻微的扣10分,情节一般的扣额外扣分项40分,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合计扣分总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