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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年柳城县“火塘计划”文化志愿服务暨文2023艺进乡村活动方案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文化人才服务支持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专项实施工作的通知》,参照原“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文化工作者专项模式,并结合“火塘计划”文化特派项目用好用活文化志愿者柳城县文体广旅局决定组织实施2023年文化人才服务支持艰苦边远和基层一线专项工作(以下简称文化人才专项工作),并继续下达文化人才专项经费O为做好我县文化人才专项工作,特此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办法
(一)志愿者招募人数为8名
(二)志愿者招募条件热心公益,热爱文化艺术事业,群众基础较好,服务意识较强年龄在18-65周岁之间,身体健康,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有一定的文化艺术特长和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各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有文艺特长的退休人员文化艺术领域的自由职业者、民间艺人或文化能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均可报名参选
(三)志愿者服务内容文化志愿者在县文体广旅局行政管理部门的领导和乡镇公共文化服务中心的指导下开展工作,每个文化志愿者每年下村(屯)服务的时间不少于72天,定点服务2—3个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确保定点服务的村级公共服务中心每个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培训或群众性文化活动个人简历同意聘用县级文化行政部门聘用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意见年月日备注年度广西文化人才服务支持艰苦边远和基层一线专项2022文化志愿者考核评价表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文化程度参加工作时间职务/职专业特长身份证号称现工作单位(或居住地)服务地点服务县乡(镇、社区)村、村、村XX XX XX XX XX年月日在(地)参加岗前培训XX XX XX XX培训情况年月日在(地)参加业务技能培训XX XX XX XX半年工作记录年标务成况全目任完情年标务成况全目任完情经费使用情况服务单位(村委)村委(盖章)鉴定意见年月日XXX县级文化同意评定为(优秀/称职/不称职)等次同意续签服务协议或终止服务协议行政管理部门考核意见单位(盖章)及下一步使年月日XXX用计划
(四)志愿者日常管理文化志愿者每2个月至少向我局报告工作情况1次,作为日常考评的重要依据,对无特殊原因连续6个月以上不报告工作或不下乡村开展服务工作的,可提前终止执行《服务协议》
二、工作要求文化志愿者招募任务需在8月31日前完成招募、培训和集中派遣工作,我局需与聘用的文化志愿者正式签订《服务协议》(附件2)、填写《文化志愿者登记表》(附件3)和《文化志愿者工作考核评价表》(附件4),建立健全文化志愿者工作档案
三、志愿者经费补助
(一)文化志愿者专项经费自治区文化厅给予每名文化志愿者配备了1万元的文化志愿者专项经费(包括文化志愿者工作补贴、配套培训费、人身保险费)其中
(1)下村(屯)服务的工作补助(含伙食、交通和通讯补助)7200元,标准为每人每天100元
(2)人才培训经费2500元,专项用于村(屯)开展文艺骨干和文艺爱好者的辅导和培训工作
(3)人身保险费用200元,由我局为志愿者统一购买一年服务期内的人身意外伤残保险
(二)文化志愿者培训经费培训经费已按一定标准下拨,文化志愿者在集中派遣之前,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岗前培训不少于16个学时,由我局组织实施
四、成果展示依托我县“百村百戏”特色文化品牌,并结合2023年文化志愿服务培训,将成果展示作为2023年“百村百戏”乡村巡演的一部分,每个乡镇巡演2场,白阳广场1场节目由
五、活动实施时间及地点2023年7月至2024年7月,柳城县各乡镇
六、经费预算
(一)文化志愿者工作补助7200元/人x8人=57600元
(二)人才培训费:2500元/人x8人二20000元
(三)人生意外保险费200元/人x8人=1600元
(四)成果汇报巡演
1.24场义20000元/场=480000元每场预算明细20000元/场
①灯光音响5000元/场
②工作餐800元
③租车1000元
④演出团队补助20人X200元/人二4000元
⑤乡镇节目补助5000元
⑥布台、工作人员4200元
2.白阳广场1场35000元
3.舞台喷绘3000元
4.服装、道具购买5000元以上合计陆拾万贰仟贰佰圆整(
602200.00)
七、招标要求
(一)项目名称2023年柳城县“火塘计划”文化志愿服务暨文艺进乡村活动
(二)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7月
(三)预算金额602200元
(四)服务内容要求
1.基本原则坚持正确导向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始终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正确传播导向,传播正能量,弘扬优秀传统文化,营造非遗保护良好社会环境,厚植文化自信坚持创新发展鼓励根据我县文化特点,编排体现时代精神、根植人民日常生活,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要的作品
2.演出团队要求有正规的企业资质或社会团体,团队具有独立承接演出活动的经验,有稳定的演出人员优先考虑
3.承接演出要求演出时长每场演出不少于90分钟演出场次全年不低于25场演出地点全县各乡镇及县白阳广场演出台账附上每场活动方案、预算、节目单、结算单、人员签到表等明细表,每场演出填写活动记录,并附活动照片、视频等附件
2.广西文化工作者服务支持艰苦边远和基层一线专项文化志愿者服务协议书(参考样式)
3.2022年度广西文化工作者服务支持艰苦边远和基层一线专项文化志愿者登记表
4.2022年度广西文化工作者服务支持艰苦边远和基层一线专项文化志愿者考核评价表柳城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2023年6月30日广西文化人才服务支持艰苦边远和基层一线专项文化志愿者服务协议书(参考样式)派出单位(甲方)受援单位(乙方)选派人员(丙方)甲方(派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乙方(受援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提供工作岗位丙方(选派人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为建立健全文化志愿者服务工作机制,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文化工作者专项文化志愿者招募办法(试行)》(桂文办发
[2017]238号)的相关规定,经派出单位(甲方)、受援单位(乙方)、选派人员(丙方)平等协商,甲方聘用并派遣丙方支援乙方,三方自愿签订并共同遵守本协议
一、协议期限本协议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二、工作任务在协议期限内,甲方聘用并派遣丙方到乙方确定的村级公共服务中心(或村、屯)提供文化服务服务内容包括
(一)根据定点服务村的实际情况和村民文化需求,提出村级文化培训或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辅导和培训定点服务村文艺骨干和文艺爱好者
(三)组织开展村民喜闻乐见的演出、阅读、讲座等文化活动,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四)配合当地政府以及、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开展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农村文化产业发展、文化市场管理等工作
(五)参与管理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协助乡镇综合文化站和村委会开展相关文化服务工作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三、协议内容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根据乙方工作需要,选派符合条件的文化志愿者到乙方确定的村级公共服务中心(或村、屯)提供文化服务
2.甲方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文化工作者专项文化志愿者招募办法(试行)》(桂文办发
[2017]238号)规定的标准向丙方支付工作补助(含伙食、交通和通讯补贴),并为丙方购买服务期限内的人身意外伤残保险
3.甲方为丙方建立工作档案,跟踪了解丙方的工作情况,负责对丙方进行日常考评和期满考评与乙方共同研究解决丙方在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4.甲方对工作业绩突出的文化志愿者给予适当的物质或精神奖励;对无特殊原因连续6个月以上(含6个月)不报告工作或不下村开展服务的文化志愿者终止执行服务协议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为丙方开展文化服务创造必要的条件
2.乙方协助甲方对丙方进行日常考评和期满考评
3.对未按约定开展文化服务的文化志愿者,乙方须及时告知甲方,由甲方作出相应处理
(三)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乙方依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文化工作者专项文化志愿者招募办法(试行)》制定的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
2.丙方须按照三方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履行职责、完成任务
3.丙方入村、驻村开展文化服务,如有需要乙方协助事项,应提前与乙方沟通
4.丙方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不能履行协议的,应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甲方批准后方可解除《服务协议》
四、其他事项
(一)本协议一经签订,甲乙丙三方必须严格履行非经协商一致,甲乙丙三方均不得单方面终止服务协议
(二)如因履行本协议约定事项发生争议,甲乙丙三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未能协商一致的,报请上级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调解经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无效的,可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三)本协议生效后,有关条款若与国家和自治区的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自治区新颁布的政策为准
(四)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三方各执一份报文化和旅游厅备案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曰年月曰丙方(签字)年月曰年度广西文化人才服务支持艰苦边远和基层一线专项2022文化志愿者登记表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文化程度参加工作时间职务/职专业特长身份证号称现工作单位(或居住地)服务地点服务县乡(镇、社区)村、村、村XXXXXX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