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常见疾病群体防治管理制度
1.学校不得擅自或越权同意或擅自组织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学校人群实施群体性服药
2.因常见疾病防治需要而组织幼儿及中小学生群体服药时,应坚持做到“五个”必须1必须事先经医疗卫生专家论证;2必须经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商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制订详细的防治方案;3必须坚持学生和家长知情同意、自愿参加的原则;4必须由卫生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指导;5必须向证照俱全的正规医药生产、经营企业购买药品
3.学校要配合卫生部门开展常见疾病防治宣传教育
4.做好常见疾病防治的登记、统计、归档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