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学校食堂环境卫生制度
1.食堂建立环境卫生责任区,明确专人分片负责
2.食品处理区的地面与排水、墙壁与门窗、屋顶与天花板、通风排烟设施、采光照明设施、废弃物暂存设施等符合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3.食堂周边25米范围内不得设垃圾站(场)、污水池、粪池、旱厕等污染源不得在食堂圈养畜、禽类动物
4.食堂环境应干燥、通风,主食加工间、烹调加工间墙面应瓷砖到顶,墙面、顶棚无霉斑、脱落现象,台面、地面随时保持清洁干爽,灶台、排烟灶无油垢,排水沟保持通畅,定期冲刷、消毒
5.做好防尘(设风幕、塑料门帘、纱门)、防蝇、防嶂螂、防鼠工作,蝇拍应定位存放污水沟出口处老鼠的金属网并完好无损
6.及时收集清理餐厨垃圾,厨房产生的废料或餐具中残留的食品等各种垃圾都应存放在坚固、带盖、不透水材料制成的垃圾桶内,并及时清运保持初加工区域及周边环境的清洁卫生
7.专人管理废弃油脂,严禁作为食品原料重新使用或随意丢弃、排放及时收集并销售给指定的废弃油脂加工单位和从事废弃物收购的单位,不得销售给其他单位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