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小学住校生管理制度、全体住校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十条“严禁”制度,严格按照学校制定的作息时间行事,不得与校内工作人员发建立请假公示制度住校生原则上不准假,如有特
二、殊本人写出书面假条,班主任签字并负责在本班黑板情况,上然后将假条交值周教师处备案,学生第二天应带上公示,生冲突家长一起到学校说明情况,否则,无假不到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自己负责
三、维护消防设施,提高安全意识严禁学生在寝室、教室乱接电源;严禁停电时在寝室点蜡烛;严禁在寝室、教室燃烧废物,生火取暖,蒸煮食物;严禁将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带入宿舍;严禁开展危险性活动,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肇事学生负责
四、爱清洁、讲卫生严禁乱吐、乱倒、乱扔、乱涂、乱画、舌刻,保持教室、宿舍地面清洁干净,床上物品整洁住L校生寝室、楼梯阶、走廊等轮流打扫,未打扫或打扫不彻底,视其情节,重扫天(原安排的则不扫)1〜3
五、严禁在宿舍内进行体育活动、危险活动;严禁损坏公物,损坏了照价赔偿
六、晚上按时就寝,严禁大声喧哗、嘻闹,各室长第二天早操时向值周教师报告情况
七、住校生不得私自留宿他人学生上课时间不得回寝室(病假除外)
八、晚上就寝时,各班室长负责清点人数,如发现有缺席学生,及时向值周教师汇报未经允许的,不得擅自调换寝室和在校外寄宿严禁夜不归宿
九、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各教室、寝室必须做到人走灯灭,人走关锁门窗枯水季节,住校生一律不准用学校的自来水洗衣服
十、寝室钥匙只能由室长保管开校由学校提供锁、钥匙,若中途失职丢掉或毁坏,由相关人员赔偿如发现财物丢失、被盗,要追究室长的责任学生发现陌生人窜门或学生不正常行为应及时报告学校,防止盗案发生严禁住校生带非住校生进寝室,学生重要物品不放在寝室,现金也不放在寝室
十一、以上各条望同学们主动配合,自觉遵守,若有执意违反,据其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批评教育、经济赔偿、全校通报等处分,情节严重者,请家长带回家教育,直至取消住校资格
十二、以上若有不完善之处,在今后的实践中完善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