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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合同报审表报审时间年月日合同名称合同相对方合同标的额责任院系/部门负责人职务联系电话是否有同级党委会会议纪要备注填写说明为了规范合同审查与管理工作,现统一要求校内各单位发送待审合同时,一并填写本表,以明确合同主要信息与责任主体填写时请注意下列事项.合同相对方是指与本校签订该待审合同的另一方主体信息(如公司),合1XX同名称及合同相当方的信息应与合同核对一致.合同标的额是指该待审合同涉及的金额,如买卖合同中的货款数额若不涉2及金额,则填写.负责人的姓名与联系电话必须填写,属于合同备案存档的必要信息,且负责3人应当是责任院系/部门的领导.若合同标的额超过五万元(含本数)的,请在报审表内注明是否具备院系(部4门)对应同级党委会会议纪要;若系招投标项目,应将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招投标文件随待审合同一并报送.备注栏请说明关于该待审合同的其他重要信息,没有请填“无”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