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学校财经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经费管理,将有限的资金真正用在教育教学工作上,按照量入为出、精打细算的原则,特制定以下财经管理制度、各校收入全部上交中心校财务室,财务室全额缴入县财政局帐户
二、各校支出按照收入情况,由中心校核拨支出指标
三、各校根据支出指标,规划预算学校每期支出情况,报中心学校财务室
四、各校凡上千元的购物,先请示,经中心学校校长审批后方可采购采购后发票附上申请报告,作报销凭证
五、严禁各校座支,学校可在中心学校财务室借周转资金伍千元各校的支出发票及时到中心学校财务室报销入账,财务室每月统计报销数据,报中心校长并反馈各学校校长
六、各校发票报销必须有经手人、验收人签字;完校校长
七、各校在统一核定的指标内,出部分经费消化赤字签情况属实;中心校长审批后方能入中心校财务账债务
八、各校每期不得再出现新的债务凡出现新的债务将在学校领导考核奖、教师教学奖或班主任考核奖中扣除责任由各校校长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