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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全区在建房屋市政工程〃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方案为巩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深刻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确保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消防安全形势平稳,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根据省、市、区各级工作部署,结合全区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实际,从即日起至2025年底在全区组织开展在建房屋市政工程“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围绕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施工现场办公区和生活区火灾防控、临时消防设施和疏散通道、动火作业管理、消防教育培训和救援演练等重点任务,深入排查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坚决遏制施工现场火灾事故发生
二、重点任务
1.参建各方消防安全责任重点整治建设单位是否履行安全首要责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规定的消防安全责任;施工单位是否按照实际编制防火方案及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消防应急救援演练等;监理单位是否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方案进行审批,是否开展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巡查等
2.办公区和生活区火灾防控施工现场办公区和生活区临时建构筑物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否使用可燃夹芯彩钢板;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现象;电气线路是否穿管保护到位等
3.临时消防设施和疏散通道重点整治施工现场是否按规定设置临时消防给水设施,是否设置消防车辆临时通道并保持畅通;施工现场是否按要求设置消防疏散通道、应急疏散标志及应急照明设施等,是否违规锁闭、封堵、占用、堵塞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施工现场生活区是否存在影响逃生的防盗窗未拆除等
4.易燃可燃物管理重点整治施工现场可燃材料是否按要求正确存放、堆放;是否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等危化品等
5.电焊等动火作业重点整治相关项目是否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并持证上岗;是否清理动火作业现场周边可燃物,动火作业过程是否由动火监护人现场监护等
6.消防教育培训和救援演练重点整治在建项目是否根据施工实际制定针对性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开展救援演练,是否开展消防安全“五个一”活动,是否对全员进行消防安全常识及逃生自救技能培训;现场从业人员是否熟练掌握“一懂三会”(懂得所在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逃生、会扑救初起火灾)等
三、工作步骤专项行动共三年时间,以一年为周期,接续开展三轮整治
(一)部署动员(首轮4月20日前,之后每年3月底前)各区镇、街道建设管理部门要结合地区实际,制定针对性实施方案,加强工作部署动员各在建房屋市政工程要针对各施工阶段不同情况,细化防火工作措施,加强对从业人员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宣传引导
(二)推动落实(每年4月至11月)各区镇、街道建设管理部门应督促辖区内的各类建设工程,尤其是小型(临时)建设工程和农村自建房工程参建单位或施工负责人,对照专项行动工作部署,扎实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督促工程参建单位或施工负责人逐项排查、整改闭环各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参建单位应根据专项行动重点任务,开展全面自查自纠
(三)总结提升(每年12月)在组织排查整治的基础上,认真总结年度工作,固化经验做法,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谋划下阶段工作,不断健全完善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
四、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各区镇、街道建设管理部门和各工程参建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高度重视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消防安全工作,加强统筹协调,确保在建项目施工现场火灾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2.加强督促检查区住建局相关部门要按照“四不两直”的要求,加强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对工作不力、隐患突出的企业和施工项目予以约谈
3.密切部门联动区住建局将积极对接区消防大队,建立联合检查及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线索移交机制,对于问题隐患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将移交线索至区消防大队实施查处
4.加强宣传教育以新修订的《XX省消防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各区镇、街道建设管理部门和各工程参建单位要结合全区“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加强消防法律法规宣传,通过多种形式丰富教育手段
5.做好信息报送区住建局将建立定期工作调度机制,协调各区镇、街道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每月统计汇总工作进展,并按XX市住建局要求做好工作信息上报联系人XX;邮箱:XX@qq.com;联系电话:XX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