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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目的为保证本公司所有从事食品生产相关的人员的健康状况,便于人员健康管理,确保所生产的食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从事食品生产相关的人员,包括直接加工人员、管理人员、检验人员及其他所有直接或间接与产品接触的人员3职责办公室负责各类人员的健康证明资料的保管生产科负责组织人员进行每班前人员健康状况检查并记录
3.
13.24工作程序从事食品生产相关的人员(直接加工人员、管理人员、检验人员及其他所有直接或间接与产品接触的人员)必须具备官方出具的健康证明方可上岗健康证由办公室统一保管
4.1由市卫生防疫部门对所有生产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作临时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对于健康状况可能导致成品受到污染的人员应及时将有关情况汇报给质检科,由质检科决定是否存在可能
4.2污染产品的情况
4.3没有健康证的新员工不能从事与成品接触的工作,需查体办证或由办公室安排其它工作没有健康证明的人员不能进入车间
4.4患有碍成品卫生疾病的员工需安排休息,或分配不接触成品的工作,直至痊愈,并经体检后合格上岗
4.5患有可能污染产品的疾病的人员需安排其从事其它不接触成品的工作
4.6对患有可能污染成品的疾病的人员需重新安排其从事其它不接触成品的工作或休班
4.7各车间监工每班前对加工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检查监督,检查结果记录于《车间人员健康检查表》
4.8凡患有下列影响食品卫生的疾病者,必须调离食品生产岗位
4.9o)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疥、疮等传染性患者;
4.10)手部有外伤者;a)肠道传染病或肠道传染病带菌者;b)活动性肺结核、传染性肝炎者或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cd5相关记录车间人员健康检查表;人员健康状况登记表
5.
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