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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专利权的客体第一节发明
一、发明的定义
1.发明是专利权的主要客体,也是各国专利法都给予保护的对象发明是指科技开发者依据自然规律或规则,运用自己的资金和智力创造出来的新技术方案
2.发明含义
(1)发明必须是关于“自然规律”的东西;
(2)发明必须是利用“自然规律”的东西;
(3)发明是技术方面的东西,即解决某一课题的合理手段,必须产生技术效果,需要发挥人的创造性
3.我国《专利法》第2条第2款规定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二、发明的种类
1.我国《专利法》意义上的发明有两类,即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产品发明是人们通过研究开发出来的关于各种新产品、新材料、新物质等的技术方案;方法发明是人们为制造产品或解决某个技术课题而研究出来的操作方法、制造方法以及工艺流程等技术方案
2.《专利法》将发明进行分类的法律意义在于
(1)在专利申请过程中不同的发明所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有所不同,其撰写内容也有所不同;
(2)在取得专利权后,因发明种类不同,专利权人行使权利的方式不同,专利权的效力范围也不同;
(3)在专利侵权诉讼中,因发明的种类不同而导致其举证责任不同第二节实用新型
一、概述
1.实用新型,也称“小发明”,其定义因国而异我国《专利法》规定“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2.实用新型具有以下特点
(1)实用新型是针对产品而言的,任何方法都不属于实用新型的范围;
(2)作为实用新型对象的产品只能是具有立体形状、构造的产品,不能是气态、液态产品,也不能是粉末状、糊状、颗粒状的固态产品;
(3)作为实用新型对象的产品必须具有实用性,能够在工业上应用;
(4)作为实用新型对象的产品必须是可自由移动的物品,而不能是不可移动的物品
3.对实用新型给予专利保护,具有极为重要意义
(1)有利于产品的改造和市场竞争;
(2)有利于调动人们从事发明创造活动的积极性;
(3)有利于丰富人们的物质文化生活;
(4)有利于对小发明尽快地提供保护第三节外观设计
一、外观设计的概念
1.专利法所称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2.对外观设计理解的要点
(1)附载外观设计的产品必须具有相对的独立性;
(2)外观设计必须是与独立的具体的产品合为一体的新设计;
(3)附载外观设计的产品必须能够在工业上应用;
(4)外观设计必须能够使人产生美感,即通过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而创作出来的外观设计被用以装饰物品,能够使人的视觉触及后产生一种愉悦的感受
二、外观设计与发明实用新型三者之间的关系
1.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是发明创造的三种不同形式,一旦被批准为专利,就是三种不同形式的专利,但三种形式间有密切联系2,就某项发明创造提出发明专利申请后,可以将这一主题的专利申请转换成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或者提出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后,可以将这一主题的专利申请转换成发明专利申请
3.三种不同形式的转换,不仅在法律上成立,实践中也可行,但任何一项发明创造只能被授予一项专利权,决不能重复授权第四节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
一、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善良风尚的发明创造
1.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善良风尚的发明创造;
2.违法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
二、不可获专利的主体
1.科学发现;
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4.动物和植物品种;
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6.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其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