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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建设“森林之城、温馨之都”的途径和措施在城市可持续发展战略中,森林城市是城市生态化发展的必然结果,已经被全球公认是21世纪城市建设模式,森林城市是城市建设的重要导向和目标,是未来城市发展的努力方向把XXX建设成为“森林之城、温馨之都”的战略构想,是从XXX自然条件和经济社会条件的现实出发,立足于因地制宜,充分发挥资源优势,着眼于创建最佳人居环境,提升XXX区域中心地位和城市综合功能建“森林之城、温馨之都”这一前瞻性、纲领性定位,是“现代化大城市和重庆西部地区中心城市”战略的延续和升华,同时又对XXX未来城市建设和发展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我们对XXX林业发展和城市绿化状况进行了调研分析,初步提出了建设“森林之城、温馨之都”的阶段目标、主要任务和推进措施现报告如下
一、现状与挑战我区幅员面积
236.40万亩,其中耕地面积
113.4万亩,耕地中25°以上坡耕地
19.11万亩;林地面积
52.17万亩,主要分布在境内的箕山、巴岳山、阴山、黄瓜山和云雾山五条山脉全区森林覆盖率
30.56%(其中成片森林覆盖率
19.2%),森林蓄积量97万立方米,其中林分蓄积
69.H万立方米XXX城市建成区森林覆盖率23%,绿地率
32.9%,绿化覆盖率
38.6%,人均公共绿地
14.6平方米公路里程2767公里,绿化率35%;水库136座,河道400公里,水系绿化率10%;乡村农田林网率为5%o“十五”期间是我区林业生态建设最快最好的时期以退耕还林工程和天然林保护工程等林业重点建设工程为契机,城乡造林绿化整体推进累计实施退耕还林工程
16.18万亩,公益林建设封山育林
10.16万亩,城区山头绿化1800亩林业用地面积和森林覆盖率分别比2000年增加
18.2万亩和
7.7个百分点森林城市的主要量化指标是城乡森林覆盖率欧美许多环境优美的国家森林覆盖率都已超过50%国内环境优美的地区森林覆盖率都比较高,湖南、江西、福建省森林覆盖率分别高达
56.1%,
60.05%,
62.9%,浙江省临安市森林覆盖率已达到
74.9%,成为唯一获得国家森林城市殊荣的县级市2007年重庆市主要区县林业和城市绿化统计表显示我区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仅次于江津,列第二位,高于国家森林城市35%的标准;人均公共绿地仅次于合川,列第二位,大于国家森林城市人均公共绿地9平方米的标准我区森林覆盖率却排在最后,处于较低水平2007年重庆主要区县城市绿化状况比较国家森林城评价指标重庆万州涪陵黔江江津合川XXX市标濯城市森林覆盖35%26%32%27%率城市建成区35%
30.07%
16.01%
37.7%
46.2%
31.1%
38.6%化覆盖率建成区3潴
27.12%
14.42%
26.7%
32.9%绿地率建成区人均
97.
712.73平
6.
233.
717.
376.6平秫146平林公共绿地米米方米平方米平方米平方米区域(全区)33%
32.34%
35.3%
39.4%36%3潴
30.56%森林覆盖率我区虽然具备建设“森林之城、温馨之都”的较好条件,与重庆区县城市的生态绿化建设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仍面临不少问题和挑战一是森林资源总量小,森林覆盖率低人均森林面积仅有
0.43亩,不足重庆市人均森林面积
0.89亩的50%,远远低于全国人均2亩森林面积的水平;森林覆盖率仅为
30.56%,与森林城市规划的2015年森林覆盖率达到45%的目标还差14个百分点,水岸绿化率、道路(铁路、公路)绿化率、农田林网率与国家森林城市指标差距较大二是林分质量差,林地资源利用率低由于历史原因,森林树种结构单一,低质低效林面积多,林分单位产量不高全区马尾松纯林占森林面积的
82.5%,平均亩蓄积只有
4.2立方米;三是造林绿化与农业用地、建设用地的矛盾比较突出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建设用地逐年增加,同时国家为确保粮食安全,实行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生态建设用地比较紧张
二、思路与目标基本思路城市、集镇、村社“三位一体”,水网、路网、林网“三网合一”,生态林、产业林、景观林“三林共建”,实现“山地森林化、道路林荫化、水体林带化、社区园林化、企业花园化、乡村林果化”目标,努力把XXX建设成为“依山、抱水、映绿、繁花、宜居”的森林城市阶段目标到2011年,新造林15万亩,改造低效林5万亩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40%,城市规划区森林覆盖率达到40%,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3%,人均公共绿地达到18平方米,初步建成森林城市;到2015年,新造林7万亩,改造低效林5万亩,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45%,城市规划区森林覆盖率达到45%,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8%,人均公共绿地达到20平方米,高标准建成森林城市建设重点重点抓好城市森林工程、通道林荫工程、水系林带工程和绿色乡村四大工程,实现城乡绿化一体化在城区,新建城市森林2万亩重点抓好高速路匝道口至城市新区、城区一环路、成渝高速公路XXX段、昌州大道和永师公路5条贯通性森林景观大道;城市规划区山体全部建成森林,改造城市森林1万亩,规划建设15个森林公园和一批小憩园和公共绿地,城区绿化全面改造上档、升级在农村,凡15度以上坡耕地、荒山荒地全部造林绿化,通过种植经果林、速丰林,让广大乡村山头戴上“绿帽子”,大力实施公路林带、水系林带、农田林网建设和庭院绿化,把广大农村建成“山地森林化、农田林网化、道路林荫化、庭院花果化”的绿色乡村,既培育产业基地,致富新农村,又能解决大面积绿化,改善生态
三、实施与保障
(一)建设思路坚持改革、放开、搞活森林工程不论是建设任务之重,还是参与面之广,都是我区生态建设工程中史无前例的物化资源和活资源的集合与保障难度很大,必须以改革的观念、开放的思维,理顺体制,搞活机制,解决长期积淀下来的制约生态建设发展的资源型、结构性、体制性和社会性矛盾必须深化林权制度改革,放开,搞活林业一是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主要通过“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的办法,将集体森林的权益落实到农户,与农民利益挂钩,调动农民管理森林,发展林业的积极性二是实行森林分类经营,将森林划分为公益林和商品林,公益林实行严格保护,商品林放开搞活,允许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承包、租赁、转让、拍卖等多形式参与森林资源流转,把森林资源转化为资本吸引社会投资,调动社会参与投资造林的积极性三是要大力发展非公有制林业鼓励各种社会主体跨所有制、跨行业、跨地区投资发展林业允许凡有能力的农户、城镇居民、科技人员、私营业主、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职工等都可以单独或合伙参与林业开发,从事林业建设坚持共建、共享、共有必须以共建、共享、共有等多方式广泛发动各种社会主体,参与森林城市建设国土绿化,建设秀美家园人人有责,必须把共创共建、共有共享绿色生态贯穿于森林工程建设的全过程,真正做到在共创共建中共有共享、在共有共享中共创共建只有将共创共建与共有共享统一起来,才能充分调动社会共创共建的积极性要广泛发动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职工带头出资、出力、履行植树义务;要广泛发动建筑开发、矿山、排污类企业通过认建、认养等形式承担起补偿生态的义务;要广泛发动农民群众以出土地、出劳力等形式与社会投资者合作,大力发展生态、经济效益兼顾的速丰林和经济林,通过“绿山、增收”活动建设绿色乡村,积极参与森林城市建设
(二)建设用地按照2015年我区森林覆盖率达到45%的目标,我区需新增森林面积
34.1万亩以上其来源为城市森林面积新增2万亩(包括城区自然山头、高速路匝道口至新区景观带、一环路景观带、成渝高速路森林景观带、昌州大道森林景观带、城区森林公园等),2700公里公路5—10米林带可新增面积
4.5万亩,400公里河道、136座水库等水系林带可新增
1.2万亩,绿色乡村建设中农田林网新增8万亩、庭院绿化新增5万亩、15度以上坡耕地和荒山荒地全区共27万亩,扣除已实施退耕还林和结构调整的15万亩,还可新实施造林12万亩以上为确保以上新增森林用地的落实,相关部门须及时编制完成一个总规和四个子规予以严格控制由区林业局牵头编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绿色乡村工程规划》,由区规划局、交通局、水务局分别牵头编制《城市森林系统规划》、《通道林荫工程规划》、《水系林带工程规划》森林工程建设造林用地可以通过以下四种方式解决一是先租后征成渝高速路城区段10公里森林景观带、城市规划区内的一环路16公里森林景观带、城区山头绿化等公益性工程,土地由镇街采取租地方式落实,今后在城市建设推进过程中逐步彻底解决土地使用权问题二是租用成渝高速路城市规划区外地段22公里森林景观林带工程、“十射”干道绿色产业带,采用租用方式解决造林用地问题三是股份制镇村公路、水系绿色产业林带和绿色乡村工程,通过土地流转或农户将土地入股等方式解决造林用地问题四是农户出地庭院绿化、农田林网由农户自行出土地
(三)建设资金按照森林城市建设任务,工程总投资为15亿元以上,如此大的投入,必须改革现有政府投入为主的方式,积极运用市场经济的手段筹措资金,放开搞活,整合多方面投入力量,形成共建共享的投入新格局才能解决要制定相应的激励机制,鼓励和引导各种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森林城市建设,形成以政府财政资金投入为主导、社会资金广泛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模式一是区财政预算每年本级财政预算安排2000万元以上,连续安排7年二是土地换工程由林业局负责,国资、财政配合,财政投入部份资本金,政府划拨一定面积的国有森林通过评估作为注册资本,组建国有林业投资公司,通过政府授信贷款,解决流动资金,同时争取林业贴息贷款项目支持减轻利息负担;政府在城市规划区划定一定面积的区域,由国有林业投资公司运作土地,运作土地增值收益全部用于森林工程三是争取上级投资林业、交通、水务、市政、发改委、财政、国土、建委、环保、科委等部门包装项目,最大限度争取国家及重庆支持是以土地换森林凡征占用绿地、林地用于商业开发建设,每占用1亩须置换造林建绿20亩;凡在农村坡耕地、荒山上投资造林100亩以上者,允许其中10%的土地用于开发建设五是以森林换森林由林业局负责,政府在国有商品林中划拨一定面的亩国有森林给林业职工经营管理,经营期限50年,收益归职工,由林业职工负责筹集资金新造一定面积的通道林带工程六是以项目换森林由市政局、新城建管委负责,规划局、建委配合,将建设项目审批规划方案中造林绿化面积不足部份,一律安排在森林工程规划区营造森林对在城市森林公园、城区山头等城区公共绿地周边开发建设的项目,必须按项目建设规模的一定比例认建、认养公益性森林七是试行生态补偿由相关部门负责,对非煤矿山、煤矿、排污企业,根据开发利用资源量和污染物排放量,安排一定量的造林任务,补偿对生态的影响,减轻财政投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