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1页未读,继续阅读
文本内容:
医院临床用药督导制度根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文件精神,为加强医院药品使用管理,保证临床用药安全、合理、有效、经济,防止药品使用过程中的商业贿赂行为,特制订临床用药督导制度
1、药事管理委员会下设临床用药督导小组、药品供应监督小组,作为全院临床用药合理性技术指导和评估的专业组织,负责全院药品采购、临床用药合理性技术咨询、综合评估、争议仲裁等
2、建立《处方管理规定》《抗菌药物分级管理规定》《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管理规定》《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等规章制度逐渐建立临床药师工作制度,建立门诊“用药咨询窗口”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收集、评估和上报工作制度,为患者提供合理用药咨询服务
3、建立处方点评制度由医务部组织,合理用药督导小组参加根据各科室用药规律随机确定每月重点评估科室和重点评估药品类别对重点评估对象每月要分别随机抽取不低于20%的门诊处方和不低于10%的住院病历,就其用药安全性、有效性和经济性做出整体评估将重点加强“问题处方”“大处方”筛查,对抗生素明显滥用(品种、线级、用量等)、疗效不确切药品滥用、多种药品混用存在明显配伍禁忌、输液剂及辅助治疗药物滥用的处方,应予以登记,并集中点评并将点评结果纳入年度个人业务工作考核
4、每月对医院使用数量或使用金额前20位的药品,以及单品种使用金额月增长幅度在前20%以上的药品和相对应的药品用药量在前5位的个人,通过院内计算机网络提出警不O
5、建立健全医院药品新品种筛查制度,严格新品种进院审查建立健全重点品种限量采购制度,强化药品采购宏观调控医院采购所有药品按照价格自高向低排序,重点监测的高价药品(金额与数量比),并限量采购每月使用量增长速度超过20%和位居前20位的药品,下月采购计划下降30%对于连续5个月位居前5位的,将及时更换进药厂家;对于因违规操作导致临床使用量剧增的品种将停止采购,经查实后对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有关医务人员作出处理
6、建立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严格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参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将抗菌药区分为非限制使用(一线)、限制使用(二线)和特殊使用(三线)三个线级,明确抗菌药物各线级使用目录和各科室分线级使用量化控制指标对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等不同级别医师分别赋予不同的使用权限低级别医师确需使用非规定使用权限内药品的,须有权使用该药品的医师审核批准
7、医院药品购进必须严格执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每一轮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时,药剂科在集中招标采购的中标目录范围内,根据医院用药实际,制订药品供应计划方案(包括药品名称、剂型、规格、生产厂家、供货单位、价格),交药事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执行执行过程中由于市场变化原因需要变更的,由药剂科提出变更理由,经科主任审核并报主管院长审批同意后执行,需做好变更记录
8、严格引进新、特、急需药品的采购程序新药引进前应要求供应公司提供必要的新药资料(临床资料、质量标准、新药证书、生产厂家“三证”、物价通知书、进口药品须提供进口许可证号及口岸检验报告、临床科定申购单、参加药品集中招标与否等),药品质量管理员将资料收集齐全后,按药品作用分类,提出初审意见(作用与用途与同类产品的比较分析意见、价格、厂家信誉度、替代老品种的意见等),报科主任会初审,再报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审批审批后由药剂科会同审计科与代理公司商定供货程序及价格,确定申购计划,交院药事委员会同意后交采购员执行药品进库后,药品库房要向临床科室及时发放新药使用宣传资料(品名、规格、作用与用途、使用方法、注意事项、价格等)对急诊、会诊所需特殊的、临床需要的少数药品,可以由临床科室申请,属招标范围内的交药剂科主任批准后可采购;属招标目录外的需交主管院长批准
9、购进药品的资金结算,必须凭质管和库管验收签字原始凭证(发票和验收单)做账,每月根据进货金额、销售金额、付款期限,由药品会计做出付款报表,由药剂科主任和财务科长审核后交院长批准,再交财务科执行付款必须通过银行转账,不得支付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