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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患者随访制度为了积极推行医院倡导的院前、院中、院后的一体化医疗服务模式,对出院患者进行随访以征询患者意见和建议,认真加以改进,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质量,医院特制定以下出院患者随访制度
一、病房随访制度(一级随访)(-)随访对象出院后需院外继续治疗、康复和定期复诊的患者均在随访范围内对特定患者按照临床/科研需要进行定期随访(-)随访方式包括电话随访、接受咨询、上门随访、书信联系等
(三)随访时间应根据患者病情和治疗需要具体制定,原则上可分为一次性随访、阶段性随访及长期随访一次性随访的对象主要为住院期间治疗已经痊愈的患者;阶段性随访的对象主要为住院期间经过治疗病情已经明显好转,但仍需进一步治疗的患者或科研病例;长期(或相当长时间)随访的对象主要为经过住院治疗,出院后仍需门诊长期维持治疗的患者阶段性随访和长期随访各科室需根据病种确定随访时间间隔
(四)随访内容包括了解患者出院后的治疗效果、病情变化和恢复情况,指导患者如何用药、康复、复诊时间和病情变化的后的处置意见等专业技术性指导等对于不能按时复诊的患者,做好复诊的解释工作另外可以通知患者及时参加病友会及专科知识讲座等
(五)负责随访的人员负责随访的医务人员为患者住院期间的主管医师、责任护士,首次随访由治疗患者的副主任医师及以上医师负责随访人员根据专业病种特点,完善《出院患者随访登记本》,记录患者姓名、年龄、地址、联系电话、诊断、出院情况及患者出院后用药、病情变化等项目
(六)出院患者的首次复诊预约应由主管医师在患者出院时完成患者复诊时由门诊医师根据患者病情进行下一次复诊预约,保证治疗的延续性
(七)科主任、护士长应对出院患者随访情况至少每月检查一次,对没有按要求进行随访的医务人员进行督促医务处、护理部对各临床科室的出院患者随访情况定期检查督导,并将检查情况及时反馈
(八)本制度自年月日起施行2021xx 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