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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镇市场主体安全监管工作方案XX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相关规定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贵阳贵安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责任体系的通知》《XX区市场主体安全监管工作方案》要求,为进一步压实镇级、村级两级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推动xx镇市场主体安全生产常态化长效管理,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按照属地管理、重心下移的原则,根据市政府关于建立“市级统筹、区县为主、乡(镇、街道)检查、村(居)报告”四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责任体系的工作部署,厘清我镇行业部门、村(居)不同层级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压紧压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XX镇党委政府对全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负总责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各村(居)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坚持安全发展、依法治理、综合施策,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做到责任全覆盖、监管无盲区,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二、市场主体安全监管情况我镇已对照市场监管部门梳理的市场主体基本信息台账,通过现场排查、电话核查等方式,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市场主体实行全覆盖排查核查,逐一明确各市场主体监管责任领导、监管科室、监管人员,建立完善了《市场主体安全生产台账》,基本实现了市场主体安全监管工作底数清、责任明、措施实
三、各部门、村(居)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一)镇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1.统筹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资源,强化执法力量,完善执法体系,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文件明确由区级部门负责监管的除外)
2.全面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日常执法检查、一般违法案件查处,依法办理上级部门交办的有关安全生产违法案件
3.科学制定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确定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名单,按明确的时间周期固定开展执法检查,确保辖区和行业重点企业监督执法年度全覆盖,对其他企业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抽查
4.按照权责一致原则,通过依法赋予必要的监管执法权限,强化属地管理合理划分各部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职责,对有能力承担的简易执法事项,依法进行执法
5.强化对各部门、各村(居)安全生产监管队伍的业务指导和业务培训;建立安全生产工作检查与行业部门专业执法协调配合机制,加强组织协调、执法监督,不断增强工作合力
6.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委员会,落实人、财、物保障措施由党政主要领导任安委会主任,其余班子成员任安委会副主任,分管安全生产领导兼任安委会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作为安委会日常办事机构,协调指导、监督检查本行业、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
7.要履行本辖区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职责,应当明确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人员及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确保责有人负、事有人干镇安监站至少配备2名具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资格的人员,专职从事安全监管执法工作
8.各部门按照职责对本行政区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辖区重点生产经营单位要采取定期和不定期、重点检查与全面检查、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等方式开展
9.按照省级赋权或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委托,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执法职责,协助有关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职责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事故隐患,应当予以纠正或者责令限期整改;重大问题或依法应予以处罚而无权进行处罚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应当及时报告区级行业主管部门
10.针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等企业的,应配备具有危化等专业背景的监管执法人员,配齐配强专业监管力量
11.健全镇级、村(居)级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完善工作机制,层层落实责任充分发挥村(居)委会、安全生产网格员作用,加强业务指导和业务培训,以“责任全覆盖、监管无盲区、隐患零容忍”为目标,建立严密有效的村(居)安全管理网络
12.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委员会,落实人、财、物保障措施由党政主要领导任安委会主任,其余班子成员任安委会副主任,分管安全生产领导兼任安委会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作为安委会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
(二)村(居)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村(居)委会要履行宣传普及、信息采集、巡查排查、情况报告等职责,协助做好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事故善后处理等工作
2.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村喇叭、公开栏、微信群、入户宣传等方式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提升村(居)民安全意识
3.负责查清村(居)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建立信息台账实施动态巡查,及时了解其安全生产状况,填写巡查日志
4.定期对九小场所、山塘水库、水源河流、消防、森林防火、居民楼院、道路交通、地质灾害隐患点等进行巡查巡查过程中发现以下情况,应当立即向镇级部门或有关部门报告
(1)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线索;
(2)疑似未经审批,擅自从事生产经营行为;疑似私挖盗采国家矿产资源;
(3)疑似非法生产、储存、销售危险化学品;
(4)已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未经批准擅自恢复生产建设作业;
(5)被依法关闭取缔的企业,存在封条启封、设备响动、冒烟排水、夜间亮灯等生产经营迹象;
(6)其他具有潜在危险性或现实危险性,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或灾害发生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5.村(居)两委要设立村(居)安全生产委员会,从村支两委、“四大员”等村组干部中,科学、合理、依法确定1名专(兼)职人员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等工作,主要履行劝导员、先期处置员、监督员、巡查员、宣传员、信息员等职责
四、风险隐患整治工作机制在对本辖区市场主体进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风险隐患,要在职权范围内开展整治,超出自身职权范围的,按照业务相近和“谁主管谁牵头、谁审批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提请相应行业主管部门研究处置各行业管理部门在接到村(居)风险隐患报告后,经研究仍无法消除的,或者本部门在安全监管中发现的风险隐患难以整治的,应提请区级行业管理部门进一步研究处置各行业管理部门在接到相关单位上报的需协调处置的风险隐患后,应及时提请我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召集相关责任单位就风险隐患进行研究处置,明确整改责任单位、整改时限、整改要求等,及时跟踪督促,确保风险隐患及时消除经我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专题研究部署后,仍然难以整改的风险隐患,可以上报区安委办并附研究解决问题的会议纪要
五、“打非治违”工作机制我镇各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全覆盖排查,并在职权范围内开展处置;全面开展本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工作,依法查处非法违法行为在“打非治违”中,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不在职权范围内的,按程序报相应行业主管部门查处;各行业主管部门对跨行业领域处置且处置难度较大的,按程序报安全生产管委员会办公室统筹整治;安全生产管委员会办公室对跨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监管范围且处置难度较大的,按程序报区安委办
六、责任追究领导干部在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中存在下列情形的,按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追责问责
1.履行本实施方案所规定职责不到位;
2.阻挠、干涉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或妨碍生产安全事故调查;
3.为生产安全事故或存在其他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部门(单位)、责任人员说情、打招呼;
4.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生产安全事故;
5.根据事故调查处理报告,确认因履行职责不到位,对发生事故负有相应领导责任的;
6.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未按照规定及时组织救援或者玩忽职守致使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社会影响扩大,以及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
7.有其他应当追责问责情形的对存在上述情形的责任人员,根据情况采取约谈、通报、诫勉、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降职、免职或者纪律处分等方式问责涉嫌职务违法犯罪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依法调查处置对存在上述情形应当问责的,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和负责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管部门按照权限和职责分别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