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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心理咨询师工作承诺书心理咨询师工作承诺书「篇一」心理咨询师和心理健康工作者应严格遵守保密原则,我承诺遵循如下内容
一、向学生说明心理辅导工作者的.保密原则,以及应用这一原则的限度;
二、工作中的有关资料,包括个案记录、测验资料、信件、录音、录像和其他资料,均属专业信息,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保存,不得列入其他资料之中;
三、心理辅导师只有在求助者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对咨询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在因专业需要进行案例讨论,或采用案例进行教学、科研、写作等工作时,应隐去那些可能据以辩认出求助者的有关信息;在日常生活中,不随便拿工作中的案例和别人讨论;
四、心理辅导师对于心理辅导服务的记录、开具的诊断、照会或医嘱,应指适当场所及适当人员进行保管,并负有保密的义务;
五、在心理辅导工作中,一旦发现求助者有危害自身和他人的情况,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意外事件发生(必要时应通知有关部门或家属),或与其他心理辅导师进行磋商,但应将有关保密信息的暴露程度限制在最低范围之内;
六、当在受卫生、司法或公安机关询问时,不得做虚伪的陈述或报告保密的例外
一、已获得来访者的披露信息授权,辅导师应该严格按照约定范围使用该授权;
二、法律要求辅导师披露的,职业规范不能对抗法律规定来访者有杀人事实、谋杀计划、自杀计划、虐待老人和儿童以及其他重大犯罪行为的,辅导师必须向公安或者检察机关报告,这是每个公民的法定义务,心理辅导师也不能例外因此,来访者如果有杀人等犯罪事实,应该先向司法机关自首,然后再寻求心理援助,或者在心理辅导中不暴露这样的事实给辅导师,否则将置辅导师于两难境地如果来访者有自杀或者谋杀的倾向,可以先寻求心理帮助,或可防患于未然,为了挽救来访者,辅导师有权向有关机关报告
三、在将案例用于学术活动时,须隐去来访者姓名、住址、电话等可以辨认出特定个体的个人化信息时间:心理咨询师工作承诺书「篇二」心理咨询师和心理健康工作者在给病人看病的时候,应该尊重并且保密病人的隐私,在此我将作出心理咨询承诺书,务必做到一下内容
一、向学生说明心理咨询工作者的保密原则,以及应用这一原则的‘限度;
二、工作中的有关资料,包括个案记录、测验资料、信件、录音、录像和其他资料,均属专业信息,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保存,不得列入其他资料之中;
三、心理辅导师只有在求助者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对咨询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在因专业需要进行案例讨论,或采用案例进行教学、科研、写作等工作时,应隐去那些可能据以辩认出求助者的有关信息;在日常生活中,不随便拿工作中的案例和别人讨论;
四、心理咨询师对于心理辅导服务的记录、开具的诊断、照会或医嘱,应指适当场所及适当人员进行保管,并负有保密的义务;
五、在心理辅导工作中,一旦发现求助者有危害自身和他人的情况,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意外事件发生(必要时应通知有关部门或家属),或与其他心理辅导师进行磋商,但应将有关保密信息的暴露程度限制在最低范围之内;
六、当在受卫生、司法或公安机关询问时,不得做虚伪的陈述或报告保密的例外
一、已获得来访者的披露信息授权,辅导师应该严格按照约定范围使用该授权;
二、法律要求心理咨询师披露的,职业规范不能对抗法律规定来访者有杀人事实、谋杀计划、自杀计划、虐待老人和儿童以及其他重大犯罪行为的,辅导师必须向公安或者检察机关报告,这是每个公民的法定义务,心理辅导师也不能例外因此,来访者如果有杀人等犯罪事实,应该先向司法机关自首,然后再寻求心理援助,或者在心理辅导中不暴露这样的事实给辅导师,否则将置辅导师于两难境地如果来访者有自杀或者谋杀的倾向,可以先寻求心理帮助,或可防患于未然,为了挽救来访者,辅导师有权向有关机关报告
三、在将案例用于心理咨询学术活动时,须隐去来访者姓名、住址、电话等可以辨认出特定个体的个人化信息时间一年—月—日心理咨询师工作承诺书「篇三」云南中医学院心理咨询中心向全院学生做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我国《心理咨询师职业道德》的专业伦理规范,在专业界限和个人能力范围之内,以高度的责任心为全院学生提供心理咨询服务
二、热情、真诚地对待来访者,对来访者做到尊重、关怀和理解
三、对来访的学生,做好接案工作,在约定咨询时间内,做到不推诿、不拖延
四、对超出服务和能力范围的精神疾病个案及时做好转诊工作
五、心理咨询教师必须根据时间安排准时到岗,认真做好咨询工作
六、坚持保密原则,对来访者的个人情况严格保密
七、在特殊情况下,发现来访者有危害自身、他人或社会安全的危机情况,心理咨询中心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通知相关部门及家属对以上承诺,欢迎学院师生监督承诺人签字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