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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幼儿园常见疾病预防与管理制度幼儿园常见疾病预防与管理制度「篇一」
一、通过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培养幼儿良好的卫生习惯提供合理平衡膳食,加强体格锻炼,增强儿童体质,提高对疾病的抵抗能力
二、定期开展幼儿眼、耳、口腔保健发现视力异常、听力异常、龈齿等问题进行登记管理,督促家长及时带患病儿童到医院进行诊断及矫治
三、对患贫血、营养不良、肥胖等营养性疾病儿童进行登记管理,对中重度贫血和营养不良幼儿进行专案管理,督促家长及时带患病儿童进行治疗和复诊
四、对患先心病、哮喘、癫痫等疾病儿童,及对有药物过敏史或食物过敏史的儿童进行登记,加强日常健康观察和保育护理工作
五、重视幼儿心理行为保健,开展幼儿心理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发现心理行为问题的幼儿及时告知家长到医疗保健机构进行诊疗幼儿园常见疾病预防与管理制度「篇二」
一、常见病的预防
1.我园卫生保健贯彻“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在上级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做好集体儿童的疾病的防治和预防保健工作
2.加强合理生活制度,保证幼儿正常的体格发育,增强幼儿的抵抗力
3.重视营养管理,为幼儿提供良好的平衡膳食,满足幼儿生长发育的需要加强饮食卫生的管理,把住病从口入关,消灭消化道疾病的发生及营养不良,佝偻病及缺铁性贫血的发生
4.开展体格锻炼,增强幼儿体质及抗病能力,加强户外活动,每日不少于2小时,充分利用日光、空气及水的锻炼,防治佝偻病及呼吸道病的发生
5.坚持培养,形成幼儿良好的卫生生活习惯,饭前便后要洗手,不偏食、不挑食、不吃腐烂变质的食物
二、常见病的管理
1.协助卫生防疫部门做好计划免疫,确保预防接种百分之百
2.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做好经常性的疾病预防工作,传染病流行季节积极采取预防措施
3.幼儿及工作人员患传染病及时报告,严格按消毒隔离幼儿园常见疾病预防与管理制度「篇三」幼儿园常见疾病预防与管理制度
11、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应贯彻〃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在上级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做好集体儿童的疾病的防治和预防保健工作
2、搞好预防接种,托幼儿机构应密切与当地防疫部门的联系,及时了解疫情动态按年龄、季节、适时、全程、足量、规范化地为幼儿实施预防接种,以提高整体人群的免疫水平,各种预防接种率要求达95%以上
3、加强传染病的防治通过晨间检查和全日健康检查等形式,及时了解全园幼儿发病情况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尽快消除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儿童
4、对已发现的传染病患儿或可疑者,应立即送隔离室观察,或通知家长带到医院去诊治对患儿所在班要进行彻底的终末消毒与患儿有密切接触的人群应进行医学检疫,并用药物进行预防
5、加强小儿常见疾病的防治通过采取综合性措施(营养、锻炼、疾病预防、治护理等)来降低发病率注意做好体弱儿童(经常反复发作呼吸道、消化道感染儿、佝偻病、营养不良、早产儿、小样儿、哮喘病、先天性心脏病等)的专案管理,加强个体重点保健
6、开展健康教育,运用多种形式宣传卫生知识,传授传染病的防治常识,增进儿童教养人员对卫生科学的了解,提高卫生育儿水平还要加强家园联系,争取家长的理解和支持,共同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减少疾病幼儿园常见疾病预防与管理制度2
一、幼儿健康检查
1、幼儿初次入园须经街道妇幼保健站进行健康检查,填写健康检查表和保健卡
2、经体检、化验等项目检查确无传染性疾病,且最近二个月内无传染病接触史者方可入校
3、在园幼儿离校1个月以上者,返校时须重新体检对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幼儿要进行检疫,经体检证实健康者方可回班
4、定期了解幼儿生长发育状况,掌握在园群体幼儿生长发育水平,及时发现疾病和异常情况并进行预防、治疗
5、定期体检,全园幼儿每年全面体检一次,体检率达95%,半年测身高、体重一次并做好健康分析、评价,常见病统计及缺点矫治每年普查龈齿、氟透、驱蛔,测听力一次3周以下学生执行生长监测,一年四次测身高、体重并做好分析评价
6、体检中发现营养不良、贫血等异常者均应转入体弱儿进行专案管理
7、对体检中发现的疾病或问题儿童如沙眼、龈齿、等要建立档案,及时予以矫治,矫治与转归情况详细记入缺点矫治登记或档案中
8、坚持晨检及全日观察制度,认真做好一摸(有无发烧);二看(咽部,皮肤和精神);三问(饮食,睡眠);四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五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教师健康检查
1、教师每年全面体检一次,发现肝炎或其它传染病者,必须立即离职治疗,待痊愈后,持市县(区)以上医疗保健证明,方可恢复工作患慢性痢疾、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滴虫性阴道炎、化脓性皮肤病、麻风病、结核病、精神病等保教人员应调离工作
2、皮肤病期间及患精神病者不得从事保教和炊事员工作
三、食堂管理员健康检查制度学校食堂管理员的‘健康,直接影响师生的健康为此,特制定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制度
1、食堂管理员必须政治思想好,心理素质好,有健康的身体,责任心强
2、食堂管理员由学校一年一聘,学年初,学校与伙食团从业人员签定聘任合同
3、食堂管理员必须具有有效健康证明持证上岗,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到法定机构体检一次,体检符合要求,由县疾病控制中心发给健康证,方可从事食堂工作
4、食堂管理员一旦患上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成渗性皮肤病等)不得从事伙食堂食品加工和销售工作
5、食堂管理员个人卫生应做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6、食堂管理员不能穿拖鞋上岗,不能戴首饰上岗
7、每天早上上岗前由学校行政领导或食堂负责同志对从业人员进行认真检查,凡是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