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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事故报告管理制度事故报告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加强事故管理,刚好精确地报告、记录、调查、处理、统计事故,依据《平安生产事故惩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公司内发生的全部事故
三、术语
(一)、人员伤亡事故由于企业的设备和设施担忧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管理不善及领导指派到企业外从事与本企业有关的活动所发生的人身损害、急性中毒事故;
(二)、生产事故在操作过程中,因违反工艺规程、违章指挥及管理缘由、岗位平安操作规程或由于误操作或操作不当造成停(减)产、跑料、串料、泄漏、原辅料、半成品或成品损失,但没有人员伤亡的事故
(三)、质量事故成品、半成品不符合国家或企业规定的质量标准,原辅料或产品因保管、包装不良而变质等造成经济损失和影响公司声誉的事故
(四)、设备事故在生产过程中,造成生产装置、机械器具、动力设备、电力通讯设施、仪器仪表、输送设备、管道及建(构)筑物等发生故障或非正常损坏,造成停机、产量损失或修复费用达到规定数额的,但没有人员伤亡的事故;
(五)、火灾事故设计未经批准而施工者,要对由此发生的事故负责
10、因管理不善,纪律涣散,违章违纪严峻,发生重大事故时,要追究领导的责任
(六)、事故统计、调查和处理
1、事故统计范围
(1)、员工范围
①企业在册的合同工、合同制员工;
②企业以各种劳务合同形式聘请或雇用的合同工、临时工等
(2)、事故范围
①员工在生产区域、工作场所从事生产劳动和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
②员工虽然不是在劳动工作岗位,但由于企业设备、设施担忧全,劳动条件、作业环境不良而造成的伤亡事故;
③员工虽不是在生产区域内,但是在执行领导交给的任务的工作时间和地点内发生的生产伤亡事故;
④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因有毒物质在短期内大量侵入人体,使员工立刻中断工作关系进行急救的中毒事故;
⑤全部火灾不论损害大小,都列入火灾统计上报范围;
⑥凡因操作失误、设备故障、管线冻凝、物料跑损、或其它事故状态下,造成被迫停工的生产事故,均列入统计上报范围;
⑦全部交通事故,不论损失、责任大小,都列入交通事故统计上报范围;
⑧全部爆炸事故不论损害大小,都列入统计上报范围
2、上报程序刚好限
(1)、发生一般和一般以下事故,在1小时之内,当面或以电话形式报平安环保科,并在12小时之内以书面材料上报公司;
(2)、发生重大、特大事故,要立刻向公司平安环保科报告;公司平安环保科要立刻向公司领导报告;公司领导在1小时内报区安监局
3、拖报、瞒报事故一经发觉,除按全部责任论处外,按事故等级加倍惩处
3、事故管理范围
1、凡和生产有关的伤亡、火灾、交通事故、质量事故等,由平安环保科门织进行调查、登记、统计、报告、处理;
2、凡属设备方面、跑损、停水、停电的事故由设备管理人员负责组织进行调查、登记、统计、报告、处理,并备案;
4、事故调查
1、发生事故后,所在单位和部门都要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分析,找出缘由,查明责任,确定改进的措施
2、一般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当天内由平安环保科负责调查、处理;重大事故,由分管副总刚好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分析
3、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按国务院《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工伤保险条例》和GB6442-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的规定执行
4、轻伤、重伤事故由分管副总或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动力、平安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参加事故调查
5、死亡事故由平安环保科会同上级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6、在事故调查中,要实事求是地分清事故的性质和责任,并提出处理看法对事故责任者的处分,可依据事故大小、损失多少、情节轻重以及影响程度等状况,令其赔偿经济损失或赐予行政警告、记过、降职、降薪、撤职、留公司察看、开除,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7、对一般事故责任者的处理看法,由所在车间部门提出,由平安环保科审核报副总批准;对重大事故,应由调查组提出处理看法,经公司经理批准;
8、对重大责任事故、破坏性事故需追究刑事责任的,应提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9、对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有意拖延不报或破坏事故现场以及无正值理由拒绝调查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责任,从严处理对防止和抢救事故有功的单位和个人,应予以表彰和嘉奖
10、平安环保科要建立事故档案,各职能部门应按分工整理,登记和保管好事故资料,对全部事故调查资料,如现场检查记录、照片录像、录音、技术鉴定、化验分析、会议记录、仪表记录、旁证材料、登记表及报告书应妥当保管,备案存档重大事故登记表,应写明事故单位、名称、部位、缘由、损害状况概要、事故概况及事故分析图等内容
11、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①具有事故调查所须要的某一方面的专长;
②与所发生事故没有干脆利害关系
12、事故调查组的职责:
①查明事故发生缘由、过程、人员受伤状况和经济损失;
②确定事故责任者和责任大小;
③提出事故处理看法和防范措施;
④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13)、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必需据实反映状况
(14)、因管理不善、纪律涣散造成事故的,除按章处理当事人之外,同时追究所在部门、车间的领导和分管领导责任涉险、未遂事故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涉险、未遂事故的管理,削减事故的发生,依据我厂实际,制定本制度2范围适用于我厂生产经营活动中涉险、未遂事故的管理、上报和处理3依据
3.1生产平安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
3.2山东省生产平安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方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36号)
3.3紧急化学品从业单位平安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安监总管三20HK93号)4有关定义
(1)未遂事故♦本制度所指未遂事故是指由随机事务、人为因素或时间因素引发,由事故隐患演化成的无损害或略微损失的险兆事务在发生险兆事务的同时,由于刚好实行有效措施,避开了发生人员伤亡或较大财产损失的灾难事故5职责生产车间负责对岗位发觉的未遂事故刚好进行确认、分析和报告,并组织实行主动、有效、平安、牢靠的措施,防止险情和故障扩大,组织事故的发生,削减事故的损失依据规定刚好做好涉险、未遂事故的报告调度科负责生产性未遂事故的专业确认、上报、考核工作办公室负责设备、电气、仪表未遂事故的专业确认、上报、考核工作平安环保科负责火灾、爆炸、中毒以及生产、设备等未遂事故的确认、统计、考核工作6管理要求
6.2涉险事故分级依据未遂事故可能导致的紧急程度及后果,结合本单位实际管理状况,将未遂事故分为重大、较大和一般三个级别
6.
2.1重大未遂事故可能造成下列状况之一者,为重大未遂事故1由于客观缘由或违章缘由,可能造成1人及以上死亡或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险兆2泄露1000立方米以上可燃、2吨以上易燃液体3泄露1000立方米以上液氨等有毒刺激性气体4生产、设备故障问题,可能影响装谿生产24小时以上5其他重大的未遂事故
6.
2.2较大未遂事故可能造成下列状况之一者,为较大未遂事故1由于客观缘由或违章缘由,可能造成1人及以上重伤或中毒或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险兆2泄露100立方米以上可燃、1吨以上易燃液体3生产、设备故障问题,可能影响装谿生产8小时以上、24小时以内4其他重大的未遂事故
6.
2.3一般未遂事故可能造成下列状况之一者,未一般未遂事故1可能造成1人及以上轻伤或吸入刺激反应2生产、设备故障问题,可能影响装珞生产8小时以内3设备机组管线发生沙眼、略微裂纹等现象,引起易燃易爆有毒介质略微泄露、渗漏、冒烟等事故前兆4设备、电气、仪表等发生振动、超温、超压、失灵、失控、冒烟等事故现象5其他的一般的未遂事故
6.3未遂事故的上报各单位或职工发觉涉险和未遂事故,应在12小时内填写涉险/未遂事故报告表,刚好报安环环保科同时对未遂事故干脆缘由和间接缘由进行分析,评估其可能损失状况或可能造成的后果,提出整改、防范建议和看法,进行落实
6.3涉险和未遂事故的管理平安科将依据各单位上报的涉险和未遂事务进行汇总、分析,编制学习资料下发或在会议上进行传达学习,督促各单位学习、防范、共享阅历
6.3奖惩
6.
3.1对由于客观因素引发的未遂事故,假如发觉单位或个人依据涉险/未遂事故发觉报告表,刚好向平安环保科报告,每起厂将赐予嘉奖50元
6.
3.2对由于违章、工作失误、管理失误等人为因素引发的涉险/未遂事故,假如责任单位或当事人刚好实行补救和限制措施,并向平安环保科主动照实报告,单位将在惩处范围内,适当减轻对当事人或单位负责人的惩处
6.
3.3发生涉险/未遂事故后,责任单位不刚好向平安环保科报告或隐瞒不报告的,单位将依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对当事人和单位负责人进行考核,并追究责任
6.
3.4对由于发觉重大涉险/未遂事故后刚好报告,或实行有效措施,避开了重大事故的人员,经核实后,由平安领导小组审核赐予重奖
6.4我厂确定的涉险/未遂事故,平安环保科要纳入涉险/未遂事故管理台账,,进行登记、报告、追踪及相应的监督管理工作
6.5涉险、未遂事故要依据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以防止事故发生未依据上述规定执行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6.6我厂激励职工对涉险/未遂事故进行举报,以促进事故和未遂事故管理涉险/未遂事故受理单位为安环科在生产过程中,失去限制的燃烧并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烧毁的事故;
(六)、发生化学性或物理性爆炸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爆炸事故
(七)、交通事故企业机动车、在行驶过程中由于违反交通法规及机械设备故障等造成车辆损坏、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事故;
(八)、未遂事故因操作不当,维护不周等缘由,已经构成事故发生条件,足以酿成灾难,幸亏发觉刚好或侥幸未造成严峻后果的事故
(九)、化工原料及有毒有害物质由于处理不当,造成环境污染,使四周员工、居民和行人等受到危害或影响工农业生产的为污染事故
(十)、工伤事故员工(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人身损害、急性中毒的事故
(十一)、自然事故凡属外界缘由而发生不行抗拒的灾难,或尚未相识到技术缘由,造成人身损害或经济损失的事故
(十二)、破坏事故凡属人为因素,为达到确定目的而蓄意制造的事故
(十三)、干脆经济损失指因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及善后处理支出的费用和毁坏财产的价值
四、职责
(一)、本公司平安环保科负责本制度的起草和管理工作,
(二)、公司平安环保科负责事故发生后的调查和上报工作
五、工作程序
(一)、事故的损害程度的等级划分
1、事故损害程度分类按损害程度分为轻伤、重伤和死亡
(1)、轻伤指损失工作日低于105日的失能损害;
(2)、重伤损失工作日等于或超过105日的失能损害;
(3)、死亡指发生交通、火灾、生产及生产有关事故中造成的人身伤亡(包括当时死亡和伤后当月死亡)
2、事故等级划分依据事故损害程度、经济损失及情节轻重,可将各类事故分为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
(1)、一般事故(下列之一)
①一次轻伤1至2人(含2人);
②一次干脆经济损失3万元以下(含3万元);
③一次泄漏化学紧急品1吨以下(含1吨)
(2)、重大事故(下列之一)
①一次重伤1至2人;
②一次轻伤2人以上;
③一次干脆经济损失3万元至5万元以下(含5万元);
④一次泄漏化学紧急品3至5吨(含5吨)o
(3)、特大事故(下列之一)
①一次死亡1人以上;
②一次重伤2人以上;
③一次干脆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
④一次泄漏化学紧急品5吨以上
3、伤亡事故严峻程度分类、经济损失程度分级和损失计算方法,按GB644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和GB672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的规定执行
4、生产事故、质量事故和设备事故的等级划分分别依据系统事故等级划分的规定执行
5、交通、火灾、污染等其它事故按各系统有关事故等级划分方法办理
(二)、事故管理的分工
1、各类事故的管理,在公司总经理统一领导下,由各有关的分管副总负责各职能部门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分工管理的事故,负责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
2、除另有规定外,本公司各类事故的综合统计上报和日常管理由平安科负责
3、质量事故由技术部负责管理,设备事故由生产部负责管理,其它事故均由平安科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管理
4、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所管的事故,可按起始缘由判定事故类别在界限不清时,由公司指定一个部门负责管理
三、事故报告程序
1、内部程序
1、事故最先发觉者,除立刻实行紧急措施处理外,应同时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而后逐级上报;对重大事故,应立刻用快速方法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2、发生死亡、重大伤亡事故的部门应爱惜好事故现场,并快速实行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3、发生重大火灾、化学爆炸及多人伤亡含急性中毒应同时立刻报公司经理发生事故的单位或部门应按规定填写事故报告,经主管领导审查后,报送上级有关部门
4、一般事故不超过一天,重大事故不超过一小时对重大事故,应写出调查报告,并于二十天内报送上级机关
5、对待事故报告必需肃穆细致,填写时要内容细致、字迹清楚,时间、地点、缘由、部位、情节、损失等内容都要精确,防范措施落实,责任明确,按时上报,不得无误拖延、弄虚作假或隐瞒不报如事故情节困难,不能按期上报者,应事先说明缘由,否则,除责成上报外,并追究所在部门领导责任,肃穆处理
6、伤亡事故的报告凡外单位人员在本本公司劳动、实习、代培时发生的事故,由本公司按表外统计上报,并说明伤亡者单位、姓名和来公司原由
7、凡因公负伤者必需刚好去医院检查,经医生诊断为须要休息者,须持有休息证明方能填写工伤事故报告如工伤者从发生事故受伤起,一个月内未能确定为重伤者,按轻伤事故统计,若一个月以后,由轻伤转为重伤或由重伤转为死亡,则不再按重伤或死亡事故上报,也不再作专题调查报告
8、凡因属外界缘由或由于自然条件造成的事故,也要按规定上报,但不作为所在单位的责任事故
2、外部程序
1、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和最先发觉者,除火速组织救援外,还应以最快的方式按程序上报上报程序事故当事人和最先发觉者上报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上报本公司主要负责人发生事故的单位要将事故概况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缘由、伤亡及损失状况等和当事人的书面陈述在12小时向平安科和本公司领导做书面报告,若事态仍在接着,要随时补报
2、本公司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在1小时内上报告区安监局及相关主管部门
3、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时应当爱惜事故现场,并快速实行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4、发生一般事故,以平安环保科为主,会同有关部门刚好、精确的查明事故缘由,分清事故责任平安环保科在事故发生后一天内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上报公司领导事故调查人员应具备确定的平安技术水平或熟悉设备性能调查人员不应受到外界干扰,应独立开展工作
5、重大事故发生后,有公司经理、平安环保科参加,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平安环保科在事故发生后三天内写出《重大事故调查报告》,上报公司领导
6、各单位按事故管理分工,在每月月底将当月事故汇总报告平安环保科,平安科环保将事故汇总上报公司
7、发生事故后,各单位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有意拖延不报,对隐瞒谎报或迟报的单位,除责成补报外,对责任者赐予扣罚奖金、指责教化或纪律处分
8、为了吸取教训,不论事故大小,都必需遵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细致查清缘由,落实防范措施四不放过的原则A、事故缘由没有查清不放过;B、事故责任者没有肃穆处理不放过;C、员工没有受到教化不放过;D、防范措施没落实不放过
9、由于不听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而发生重大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或玩忽职守罪的人员,由司法部门依法惩处
10、对事故责任者的处分,可依据事故大小,损失多少,情节轻重,以及影响程度等状况,令其赔偿经济损失或赐予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降薪、撤职、解除劳动合同,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11)、对防止或抢救事故有功的个人,平安科报请本公司予以表彰、嘉奖
(四)、事故抢险和救援
1、一旦发生事故,必需主动组织抢救,妥当处理,以防事故扩散扩大
2、发生事故时,各级领导应亲临现场,干脆指挥组织抢救,并留意爱惜事故现场
3、对有毒有害物料大量外泄的事故场所和火场,必需设立警戒线,抢救人员应佩带好防毒面具,对中毒、灼伤、烫伤人员应刚好抢救处理
(五)、平安事故责任划分及处理
1、平安管理实行公司经理全面负责和各主管副总分管负责相结合的责任制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平安环保科对平安生产负监督管理责任正职支配的工作,副职不执行或拖拉未办而导致事故的,由副职负主要责任;副职向正职反映,建议得不到重视和支持,或不探讨解决而造成后果的,由正职负主要责任
2、由于本公司的平安规章制度不健全、不完善、不科学造成事故的,由平安管理部门负责人负主要责任
3、管理部门已制订或已建议制订规章制度,领导不颁发或不组织实施的,由领导者负责属各部门分管业务内事务,由各部门负责
4、设计有缺陷或不符合设计规范的,由设计者和审批者负责;在施工和生产过程中发觉设计有缺陷,可以实行措施弥补而没实行的,由相关领导者负责;已制订措施,却不执行而酿成事故的,由违反者负责
5、操作员工必需经培训考核合格,持平安作业证才能独立操作无平安作业证者被车间支配从事作业的,发生事故,应由车间主任负主要责任,无平安作业证者,擅自上岗作业造成事故的,由其本人负主要责任,同时所在单位主管、基层领导和平安监管部门应负确定责任已取得平安作业证者,违章发生事故,由操作者本人负全部责任
6、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由违章指挥者负主要责任,同时追究实际操作者的责任
7、进公司新员工,必需指定师傅,在师傅带领下进行工作凡未指定师傅,该员工上岗操作造成事故的,所在单位主管负主要责任;凡不听师傅指导擅自操作造成事故由其本人负主要责任;在师傅指导下操作造成事故的,由师傅负主要责任
8、凡转让、应用、推广的科技成果,必需经过技术鉴定,提出防尘、防毒、防火、防爆及三废处理的措施以及平安操作规程,否则要追究技术部门的责任
9、制造、施工部门,未严格按图施工,未经设计或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