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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工要依靠直选工会向矿主要安全五一节前夕,为撰写一篇有关保障矿工生命安全方面的稿件,笔者将近几年来发生在我市及周边地区的十几期矿难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其间,一个苦涩的、沉重的、在笔者看来就是结论性的话题始终挥之不去那就是:矿工既是矿难的直接受害者,又是各种矿难的制造者,同时还是不法矿主违法生产的帮凶究竟是什么原因造就了矿工们尴尬的三重角色?带着这样一个话题,笔者向矿工求教,向同行求证有人说,那是因为我国的农民实在是太穷了也有人说是矿主们的心太黑了,等等今天,旧的生产关系下的劳资关系随着新中国的诞生早已灰飞烟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非公有制经济的创业者业已成为社会主义的建设者,新形势下的劳资纠纷再不可能沿用罢工等极端的形式但由于转型期社会利益结构的分化,使得各种利益主体拥有了不同的利益诉求为维护矿工这个中国目前最弱的弱势群体的生命安全权益,政府几乎使尽了自己的浑身招数付出了高昂的成本然而,矿难似乎还远未达到被遏制的程度人们在反思的同时不断地追问,近年来我们在安全生产方面的种种招数(外因),是否因缺乏某种内在的呼应(内因)而未能起到应有的作用?我们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作法是否也应该换一个思路?如果真是这样,那么什么又是安全生产的内因呢?辨证唯物主义认为,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发生作用国内安全生产专家、中国地质大学罗云教授认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是安全生产的灵魂而作为企业生产经营主体的职工,自然也应当是安全生产的主体由此可见,职工才是安全生产的真正内因任何抛开企业职工这个内因,或者说缺乏职工积极响应的任何单方面行动,无论其表面看上去多么热闹,其效果都要大打折扣既然职工是企业安全生产的内因,相信职工、依靠职工自然也应当成为企业主们的首选,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杜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然而,事实原非如此由于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以及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的加入,职工队伍特别是农民工,面临着日趋严重的就业竞争职工在企业中的位置,在许多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中,已经变成名付其实的雇工在此背景之下,职工为谋生计,不得不屈从于就业环境、条件的压力,屈从于老板、工头们的压力,而自身最大的利益一一安全权益,在安全与自身利益发生冲突时,不得不退居其后以至于,在一些小煤矿、非煤矿山,可怜的农民工们稀里糊涂地成为非法矿主谋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行为一一非法生产的帮凶而政府对小煤矿、非煤矿山的整顿,由于于内受到地方保护主义、腐败分子等既得利益者的狙击,于外受到非法矿主的抵制,又缺乏安全意识觉醒后的职工们的呼应,因而其效果自然要大打折扣转型期职工安全利益的诉求,一方面要靠政府代表人民根本利益的政府来张扬;另一方面,也是最重要的方面,就是要靠矿工们自己这种自身安全利益的诉求,对本来就处于弱势地位的矿工而言,显然与能量极大又擅长摆平术的矿主无法同日而语在这种情况下,矿工们要取得谈判地位,除了政府强有力的支持之外,只有联合起来这样一来,矿工们就迫切需要一个能够真正代表自己利益的组织,代表工人与企业主进行博弈这种组织,就是由职工们直选产生的新型工会而现实情况下,由于真正代表工人利益的工会组织一种企业内生的安全生产力量的缺失,而政府作为社会各种利益群体关系的协调者,不可能也没有精力长期处在安全生产的一线,充当监控者的角色这样的成本,事实上政府也是支付不起的;退一步讲,政府既使是付出了高昂的监控成本,也很难确保监控者不被非法矿主收买,搞出猫鼠同眠的事来如此这般,企业特别是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形势异常严峻,也就在意料之中值得庆幸的是,我国的立法者显然已经注意到了工会在安全生产中的应有作用《国家安全生产法》第七条规定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第五十二条规定工会有权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工会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发现生产经营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者发现事故隐患时,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研究答复;发现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生产经营单位建议组织从业人员撤离危险场所,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立即作出处理工会有权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工会法》以及《国家安全生产法》中有关工会组织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规定,为转型期工会改革、维权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与此同时,加入世贸组织后,国内有关劳动方面的立法亟需和国际接轨如果某一条做不到的话,其他国家会借此对我们进行制裁我国东南沿海地区的许多企业就面临着世界劳工组织、欧美企业要求进行劳工权益保护评估的压力由此可见,工会作为职工利益的法定捍卫者,在新形势下已经不再是可有可无的,也不再是计划经济时期的那个搞搞文艺活动,发发电影票型的福利组织浙江一些外向型企业由工人直选自己信任的工会主席,则直接催生了一个能和资方博弈的新型工会组织,拉开了企业基层工会改革的序幕工会改革的方向,用中华全国总工会基层组织建设部部长郭稳才、中国工运学院工会研究室主任吴亚平教授的话说,就是工会改革的着力点,不应把自己当作一个政治组织,尤其在企业里面,更应该强调作为劳动关系一方面代表的身份,这样的话,工会的立足点就更扎实一些强化非公有制企业建会,有组织的推进直选,是基层工会组织维权的突破口和未来发展的方向就像未来农村,大量的公共事物需要在村民自治法律框架下,依靠协商方式解决的那样,企业,矿山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矿山企业,其内部事物如劳资纠纷、职工的安全权益、养老保险等,最终合理的解决方案,应当是企业主与工人直选产生的工会,依照法律采用谈判机制共同确定,职工的安全权益显然将是谈判的内容因为缺少这种谈判机制的企业,职工的安全权益最终将难以保障,工人们的安全意识也就不可能被集体唤醒自然地,作为安全生产的灵魂一一企业安全文化的地位,也就不可能真正确立安全生产中的深层次问题,也就不可能从根本上得以根除因为,无数个血的事实已经证明依靠外力推动的安全生产,只能治标,而在党的领导之下,由工会主导的、依法组织全体职工参与的、企业内生的安全生产力量,才能真正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