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25页未读,继续阅读
本资源只提供10页预览,全部文档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文本内容:
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的规则XX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规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行为,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绩口,保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根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财农[2021)121号)、《XX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实施细则》(X〔2022〕X号)及有关规则,接合我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市依法设立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活动,应遵守本制度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指以土地集体一切为基础,由本集体全体成员组成,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接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依法代表成员集体行使一切权的地区性经济组织囊括口乡镇集体经济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组集体经济组织第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遵循民主管理、公开透明、成员受益、支持公益等原则开展财务活动,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控制财务风险,推动集体经济发展第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活动应当依法依规接受镇村,实现利益共赢双方关于合作事项应进行充足论证或评估,并且口在合同中明确合作领域、合作方式、权责边界及收益分配第四章资产运营第二十四条货币资金的管理货币资金囊括口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一)严格遵循《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超过现金结算起点的须采用口转账、电子或第三方支付方式结算
(二)实行定额备用金制度,严格控制现金库存限额预留备用金限额应为开户单位三至五天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现金因抢险救灾、工作紧亟待口要、以及其他特殊情况等增加当月备用金的,应说明情况并且口报镇农村财务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支取
(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设一个基本存款账户,用于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银行账户严禁出租、出借
(四)现金、银行存款实行每月盘点一次,由代理会计人员与出纳人员核关于现金日记账,盘点库存现金,并且口与开户银行核关于存款余额,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账证相符、账据相符、账表相符
(五)切实加强代理资金管理,银行存款支取实行“双印鉴”监管
(六)收入和支出经过网络系统实现审核、转账、监督全进程网上管理的,应实现可查找、可追溯、可稽核的要求,严禁坐收坐支、以据抵现、虚报冒领等行为第二十五条应收款项的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加强关于应收款项管理,关于于逾期的应收款项应即时口催收,按合同约定收取违约金关于债务单位取消口,依照民事诉讼法确实无法追还,或债务人死亡,既无遗产可以清偿,又无义务承当人,确实无法收回的款项,经民主程序讨论决定后作坏账处置口关于数额较大且无法收回的款项,经成员(代表)大会讨论经过后核销有关核销决议须报镇人民政府备案第二十六条存货的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存货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保管人员岗位责任制,设立存货登记台账,按类别诀别口核算和登记存货,定期关于存货盘点核关于,做到账实相符,年度终了前必需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存货的购买、入库出库、盘盈盘亏等依照口会计相关规则进行会计处置口;盘亏、毁损和报废的存货,应按“四议两公开”程序批准第二十七条票据的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票据囊括口财政部门监制的财政票据、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监(印)制的财务专用收据或契合口财税制度规则的规矩性票据,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入账的有效收入凭证财务专用收据主要用于收取国家关于集体经济组织的拨款及转移支付资金、土地征用填补口费、各级财政项目资金、补助补贴、村级公益事业筹资、扶贫款及社会捐赠、村级集体的资产、资源发包经营上交款以及结算其他单位或个人与集体经济组织的不涉税经济往来款财政部门统一监(印)制本市村集体经济组织现金支出凭证、报销表格和内部结算凭证,镇财政部门(基层综合服务中心)统一领取和发放使用已实现全程电算化系统单位,可使用电子凭证统一套打(或一体化打印)功能市镇两级财政部门(农业农村部门)要监督农村会计凭证使用情况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依照口有关规则,规矩管理和使用财务票据,依照口岗位不相容原则,建立领用、保管、核销管理制度,实行专人、专责、专账管理财会人员应严格审核各项票据,审核为有效凭证的予以入账支出,发现经济业务不真实、不合法、不合规的票据应当立即拒绝或退回,并且口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反映第二十八条固定资产的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和农业建设设施等,凡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的应列为固定资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的管理制度,囊括口年度资产清查、资产登记、保管、购建、使用和处治口制度等;分类确定资产管理和维持口方式,明确资产使用人和管理人的岗位责任第二十九条固定资产的折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固定资产折旧制度,按月提取固定资产折旧,并且口根据用途计入当期成本或费用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可在“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等方法中任选一种,折旧方法一经选定,不得随意变动应当根据相关规则以及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下列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房屋、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资产;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相关规则不提折旧的其他固定资产第三十条固定资产的处治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根据资产使用实际状况,经民主决策、按规则审批后,关于下列资产办理处治□:
(一)因技术原因确需淘汰或者无法维修、无维修价值的资产;
(二)确认盘亏、不能收回以及非正常损失的资产;
(三)已超过使用年限且无法满足现有工作需要的资产;
(四)因自然灾祸等不可抗力造成毁损、灭失的资产第三十一条在建工程的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根据相关规则,做好工程项目建设立项审批、招投标管理、合同管理、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及验收、项目资金管理、档案管理等各环节具体工作工程建设项目涉及到国有土地使用权、房产权属等,应严格执行相关部门相关政策,办理好立项审批、土地、计划口等相关手续,不得未批先建或不批而建;工程建设项目决策应依照口民主管理程序执行,涉及政府补助资金的项目先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向镇职能部门提交项目建设方案在建工程完工结算须提供经确认的工程结算书工程项目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应当在规则期限内即时口办理竣工决算手续,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工程项目,依照口估量口价值计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依照口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并且口依照口固定资产管理相关规则计提折旧不能达到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建工程项目完工后,根据相关规则计入经营支出或其他支出第三十二条生物资产的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依照口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组织章程加强集体生物资产管理,制定管理办法,依照口相关会计制度规则核算,落实经营管理责任购入的生物资产依照口购买价及相关税费等计价,幼畜及育肥畜的饲养费用、经济林木投产前的培植费用、非经济林木郁闭前的培植费用按实际成本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投资者投入生物资产的成本,应当依照口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天然起源的生物资产的成本,可以依照口名义金额确定产役畜、经济林木投产后,应依照口相关会计制度规则进行摊销生物资产在郁闭或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后发生的管护、饲养费用等支出,应当计入经营支出收获后的农产品视同存货进行管理生物资产死亡毁损时,按规则程序批准后,按实际成本扣除应由责任人或者保险公司赔偿的金额后的差额,计入其他收支第三十三条无形资产的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无形资产囊括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拥有的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专有技术、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非大批量购入、单价小于1000元的无形资产,可以于购买的当期将其成本直接计入当期费用无形资产在取得时,应当依照口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委托软件公司开发软件,视同外购无形资产进行处置口;自行研究开发形成的无形资产,依照口研究开发项目进入开发阶段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计入无形资产原值;接受捐赠、无偿调入、置换的无形资产,依照口确定的无形资产成本,根据相关规则进行账务处置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设立无形资产台账,并且口从使用之日起,依照口不少于10年的期限平均摊销,计入管理费用经规则程序转让无形资产取得的收入,计入其他收入,其成本计入其他支出第三十四条关于外投资的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关于外投资囊括口购买有价证券、投资设立全资企业、在其他企业中参股、与其他单位共通口投资合作项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关于外投资,应契合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计划口;制定投资计划或方案,须严格依照口规则的投资审批权限审批同意后才干口付诸实施,须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讨论经过,关于于大额投资项目,须报镇人民政府审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做好风险评估,以集体资产投资或者参股企业经营,投资数额较大的应当进行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可以委托具备法定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与合作方签署口书面协议或合同,明确双方的权限义务,协议或合同的内容主要应囊括口:投资期限、投资额度、投资方式、投资收益结算方法、违约责任、投资管理方法和退出机制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积极派人参与被投资项目的经营管理,加强管理和监督,确保投资收益能够即时口收回第三十五条关于未按规则进行民主决策、报上级部门审批而擅自决定关于外投资,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遭受经济损失的,必需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第三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关于农村集体资产价值进行评估
(一)数额较大或未纳入账内核算、非货币资产实行参股、联营、股份合作、合资、合作经营的;
(二)数额较大的资产进行拍卖、售卖、转让、置换等产权变更的;
(三)数领较大的资产抵押的;
(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并且口、分立、改制、改组、解散及其设立或者占有份额的企业兼并且口、分立、破产清算的;
(五)其他依法需要进行资产价值评估的第三十七条农村集体资产价值评估应当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会议决定,并且口委托具备法定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结果应当向本组织全体成员公布,并且口报镇人民政府备案第三十八条资产的处治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处治口是指经过售卖、置换、报废等方式将其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生物资产等一切资产的部分或全部一切权、使用权进行变更的行为国家投资建设但归农村集体实际管理使用的公益性设施不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不得交易第三十九条市人民政府负责制定本市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本市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工作;市人民政府建立本市统一的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服务机构第四十条拟进行交易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属于应评估范围的,应当依照口规则委托具备法定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关于资产价值进行评估,并且口将评估结果作为基本参阅口来确定交易底价第四十一条农村集体资产发生损失,按实际成本扣除应由责任人或者保险公司赔偿的金额后的差额,确认为资产损失侵占农村集体资产的,应当返还;损害农村集体资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十二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具有独力口的经营权,依法自主决定其资产的经营方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内部家庭承包方式依法承包、流转、经营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土地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则执行农村集体资产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应当依法采用口招标、公开竞投、公开协商等方式确定经营者,经过参阅口市场价或评估等方式,合理确定价格,并且口与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签钉合同,明确双方的权限和义务由其他组织或者个人行使经营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一切权不变第五章收支管理及收益分配第四十三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支活动必需纳入财务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并且口纳入农村财务监管平台管理严禁个人自收自支,非财务人员不得经办财务收支事项第四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生产销售、提供服务、投资收益、让渡集体资产资源使用权和政府给予的经营性补贴等形成的一切收入事项应当依照口规则开具收款票据或取得收款凭据,并且□即时□登记入账第四十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支出应遵循保证重点、兼顾一般、勤俭节约、支出合理的原则重点保证经济发展、公益事业、民生保证性支出,压减公务性支出,控制消费性支出第四十六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经营活动、日常管理、村内公益和综合服务、保证村级组织和村务运转等各种支出,均应计入相应的成本费用第四十七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一切财务开支必需程序契合口规则、内容真实完整,具备合法的原始凭证和完备的审批手续关于未按规则审批同意的开支,出纳员有权拒绝支付大额或消费性支出应逐笔审签,小额零星支出可定期或定额汇总审签第四十八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开支应实行严格审批制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下同)和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接受审计等相关部门的监督根据监督需要,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镇人民政府可以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依法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管理、财务收支等情况进行审计第六条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任期和离任审计制度,将新增债务作为重点审计内容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者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审计第二章财务管理主体及职责第七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工作应当在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由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和会计人员等按规则履行职责重大财务事项决策依照口村党组织提议、村“两委”会议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成员(代表)大会决议等四个决策程序依次开展,上一环节讨论事项未获经过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决议结果和实施结果在村党务村务公开栏进行公开,并且口报镇人民政府审核决策具体程序仿照口农村基层组织“四议两公开”决策机制执行重大财务事项囊括口以下事项
(一)年度财务计划和预算调整,重大财务收支事项,年度收益分配方案;
(二)大额资产购买口、处治口,大额工程项目建设;
(三)重大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公益事业的度财务开支审批制度应明确审批人员、审批权限、审批程序及相关责任等事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根据实际情况,在属地财务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制定财务开支审批制度并且口由成员(代表)会议审议经过第四十九条上级财政拨付的专项资金必需专款专用,加强管理,严禁挪用专项资金支出应按专项资金管理规则进行审批报销时除按正常支出所附原始凭证外,还应在报销单上注明费用所使用的专项资金名称,并且口后附专项资金相关文件第五十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应以效益为基础,民主决策、科学分配,保证成员合法权益第五十一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进行年终收益分配决算前应做好资产清查,清理各项财富口物资和债权、债务,做好合同的兑现和结算等工作,准确核算年度收入、支出、可分配收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分配收益,是指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经营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投资收益、补助收入、其他按规则可以纳入收益分配的收入,扣除当年的经营支出和管理费用等各项支出后剩余的部分,再加上年初未分配收益第五十二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依照口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则及组织章程约定的分配原则,按程序确定收益分配方案,明确分配范围、分配比例等重要事项第五十三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方案应由成员(代表)会议审议经过,并且口将方案和审议情况材料提交镇人民政府备案,最终年度收益分配方案及执行情况应向全体成员公开,接受监督在收益较多年份应合理控制分配额度,并且口结转下年使用,实行“以丰补欠”一次性或集中收取的集体资产承包、出租等收入,应分摊到各个受益年度,不宜一次性分配征地填补口费、集体经济发展留用地填补口资金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收益等收入,依照口有关规则分配和使用在没有可分配收益的情况下,严禁分配股红,严禁举债分红;严禁因区划调整、班子换届等因素搞突击分红第五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分配收益应按以下顺序进行分配
(一)填补口以前年度亏损;
(二)提取公积公益金;
(三)向成员分配收益;
(四)其他公积公益金按组织章程确定计提比例第五十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公积公益金按规则程序获得批准后,可用于村集体转增资本、填补口以前年度经营亏损和集体福利设施、公益设施建设等项目第五十六条农村集体资产依法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一切,成员关于集体资产(股份)享有占有、收益、有偿退出、继承及按规则抵押等权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关于其资产进行管理除国家征收土地和依法进行产权交易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农村集体资产的集体一切性质第五十七条下列资产纳入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范围
(一)集体一切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渔塘、滩涂等;
(二)集体一切的建筑物、生产设施、农田水利设施等;
(三)集体一切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交通等设施;
(四)集体一切的资金等其他财富口,囊括口本组织接受政府拨款、社会捐赠、减免税费等形成的资产;
(五)依法属于成员集体一切的其他资产第五十八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成员名册,详细记载成员的身份信息、农龄和份额、承包地确权总面积、宅基地土地使用权面积等信息,在农业农村部门登记备案;依照口有关规则发生成员变更的,应即时□登记变更情况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确认和取消应契合口相关政策规则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者份额形式量化到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以户为单位记载,并且口出具持股表明,作为其参与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的基本依据第五十九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在清产核资基础上,明确集体资产一切权,将农村集体资产的一切权确权到不同层级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并且口依法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一切权由镇农业农村部门工作人员和村党组织、村委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负责人以及村会计(报账员)、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等人员组成清产核资工作小组,关于镇、村(居)、组农民集体一切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企业,囊括口全资持有、直接或间接拥有半数以上表决权等能够控制的被投资企业,其资产也要纳入农村集体资产清查范围关于清查发现没有登记入账或者核算不准确的,要即时口登记入账或者调整账目;关于长期出借或者未按规则办理租赁、转让手续的,要清理收回;关于查实后属于侵占集体资产的,要如数退赔,涉及违规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置口,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第六十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资产登记制度,清产核资结果要向全体成员公示,经成员(代表)大会确认后,依照口资产类别建立台账,即时□记录资产增减变动情况建立健全年度资产清查制度和定期报告制度,每年末开展一次资产清查,掌握资产变动情况,依照口要求,在全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系统中即时口录入、校验、审核清产核资数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依照口有关会计制度基本原则和规则编制资产负债表,客观反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年末财务状态,做到内容完整、数据真实、核算准确,账表一致、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第六十一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照口有关法律、法规变更资产权属的,在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集体资产权限人转移登记,应即时口更新资产台账,并且口进行账务处置口调整农村集体资产权属和处治口农村集体资产时,关于纳入经营性集体资产管理范围的土地填补口费等应当依照口国家和本地的规则进行份额量化,不得损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因农村集体资产权限人名称变更、资产确权和变更等情形发生的相关税费,依照口国家有关规则予以办理减免第六十二条村民小组、村、镇合并且口、分立或者解散的,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诀别口管理各自资产,不得随意合并且口、平调集体资产;应当依照口会计核算主体独力口设账,不得混淆集体财务会计账目,不得私设账外账、篡改账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并且口、分立或者解散的,应当契合□《XX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第七章财务信息管理第六十三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委员会应当分设会计账套和银行账户第六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保证资金投入,完备软硬件设施,强化人员培训I,充足利用计算机、云计算、互联网+、大数据整合等信息化技术,逐步实现财务信息收集口、储存、管理和应用口的信息化、科学化和现代化第六十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使用标准化、规矩化、智能化的财务管理软件,整合会计核算、三资管理、财务公开、财务监督等数据源,实现农村财务监管平台与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平台一体化融合升级,财务信息共享,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比性第六十六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依照口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有关规则准确、即时口、完整地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按要求报送乡镇人民政府第六十七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依照口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相关规则负责编制,并且口报送镇人民政府第六十八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建立财务公开制度,一切财务活动应依照口《XX省村务公开条例》有关规则实行公开第六十九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的内容应囊括口财务计划及其实际执行,各项收入支出、资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合同签署口及其执行、工程发包、经济项目招标等情况涉及成员经济利益的重大事项、重大决策和成员普遍关怀的事项,应当即时口公开第七十条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应即时口提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资料,并且口保证公开资料的全面性、准确性,指导、帮助、敦促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财务公开第七十一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应在村务公开栏和电子信息等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同步公布,可采用口文字、图表等形式,力求通俗易懂,便于成员监督第七十二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负责人、监事会成员及有关会计人员在财务公开后要安排专门时间,接待成员来访,解答成员提出的问题,听取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关于成员在财务公开中反映的问题要即时口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做出解释,不得关于提出和反映问题的成员进行压制或打击报复第七十三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依照口《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则,加强关于会计档案建设和管理,建立会计档案室(柜),实行统一管理,专人负责,要按规则建立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移交、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做好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规矩移交、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等工作第七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档案囊括口各种资产权属表明、经济合同、承包合同或协议,预决算方案及收益分配方案、重大事项审查资料,各种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人员交接清单、会计档案销毁清单和经过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传输和储存的电子会计档案第七十五条实行会计委托代理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应依照口《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关于会计资料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形成会计档案后,再移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专门保管、有序存放,严防会计档案毁损、散失第七十六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用磁性介质保存电子会计档案,要定期检查和复制,做好防磁、防火、防潮和防尘工作,防止由于磁性介质损坏而使会计档案丢失第八章附则第七十七条依法代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等仿照口执行本制度第七十八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兴办、筹资筹劳及建设承包;
(四)重大关于外投资,集体企业改制;
(五)借贷、债权减免或账务核销,重大债务处置口;
(六)重大集体土地、山林的承包经营、租赁、流转方案,宅基地使用,土地征用及填补口费的使用和分配;
(七)关于外签署口的重大合同;(A)由村集体经济承当的主要管理人员的报酬及其他补助项目;
(九)重大救灾、救济、助残等款物的分配、发放;〔十)其他事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切身利益和集体经济发展稳定的重大资金、资产、资源相关事项第八条成员(代表)大会的财务管理职责主要囊括口:
(一)审议、决定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年度财务计划、重大财务收支事项、年度收益分配方案等;
(二)审议、决定本集体经济组织资金筹集、资产资源发包租赁、关于外投资、资产处治口等事项;
(三)审议、决定本集体经济组织主要经营管理人员薪酬,并且口关于其实施监督和考核;
(四)关于理事会和监事会年度财务管理、监督工作提出质询和改进意见;
(五)其他需要成员(代表)大会决定的重大财务事项第九条理事会的财务管理职责主要囊括口:
(一)起草、执行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年度财务预算方案、收益分配方案等;
(二)实施资金筹集、资产资源发包租赁、关于外投资、资产处治口等经营活动,负责财务和资产日常管理工作,签署口经济合同并且口敦促口合同履行;
(三)提出主要经营管理人员薪酬建议,决定其他工作人员薪酬;
(四)向成员(代表)大会报告年度财务执行情况,接受、答复、处置口本社成员或监事会提出的有关质询和建议;
(五)执行章程规则及成员(代表)大会决定的其他财务事项第十条监事会的财务管理职责主要囊括口:
(一)监督资产经营管理、财务活动、执行财务和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等情况,组织开展民主理财;
(二)监督理事会、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和会计人员履职行为,关于损害本集体经济组织利益,违犯口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组织章程或者成员(代表)大会决议的财务行为提出质询和改进建议,关于理事、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和会计人员提出罢免或解聘建议;
(三)监督检查资产发包、出租、招投标等各项业务经营及合同签署口履行情况,审核监察财务情况;
(四)反映成员关于资产经营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向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提出工作质询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五)协助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财务检查和审计监督工作;
(六)向成员(代表)大会报告年度财务监督情况;
(七)执行章程规则及成员(代表)大会决定的其他财务监督事项第十一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会计委托代理记账,村(社区)会计业务和出纳业务由镇财政部门(基层综合服务中心)负责,鼓励有条件单位实行委托中介机构管理方式集体资产一切权、经营权、处治口权、收益权、分配权和审批权不变第十二条镇财政部门(基层综合服务中心)应保持会计人员相关于稳定,加强会计人员政策和业务培训,提升会计代理服务质量,落实会计代理机构监管责任第十三条镇财政部门(基层综合服务中心)财会人员应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县的财会制度,规矩日常收支核算工作,关于违犯口相关财经法规和财会制度的收支活动应拒绝办理,关于日常财会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应即时□如实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一)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工作,审核财务会计报告,在财务会计报告上签名并且口盖章
(二)会计人员负责会计凭证审核及填制、会计账簿登记及核算、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及报送、稽核、财务票据和会计档案保管、财务公开等日常工作;监督农村集体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关于违犯□相关财经制度及纪律的行为予以纠正;参与农村集体财务预算方案编制工作;配合开展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审计和调查工作
(三)出纳人员负责办理货币资金的收支、登记出纳日记账、依法保管货币资金和空白支票等出纳业务工作,并且口确保货币资金安全;监督农村集体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关于违犯口相关财经制度及纪律的行为予以纠正第十四条会计业务和出纳业务应当分工负责,不相容岗位应相分离出纳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财务印鉴由会计和出纳等有关人员分开保管个人印章必需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严禁一人保管全部印章及办理资金业务的全进程会计负责开票,出纳负责收款非财会人员不准办理现金收支业务出纳员因特殊情况需委托他人收款的,应经过批准并且口办理代收款手续,代收款人收款后应即时口交出纳第十五条镇财政部门(基层综合服务中心)会计人员实行公开招聘,且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会计人员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要领导及其直系亲属的,不得负责该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工作第十六条根据工作需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设立报账员岗位报账员负责向镇财政部门(基层综合服务中心)报账,备用金、产品物资、固定资产管理、往来款项、债权债务等扶助性账薄的记录工作,合同资料和财务档案管理,参与农村集体财务预决算工作,协助做好财务公开工作报账员有权拒绝办理违犯口财务制度的收支,并且口向上级和有关主管部门报告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存在问题第三章资金筹集第十七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依照口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采用□多种形式筹集资金筹资方式主要囊括口在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吸收社会资本直接投资、融资租赁,依法依规利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林权抵押融资,以及承包地经营权、集体资产股权等担保融资第十八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用“一事一议”方式筹资的,应当遵循科学论证、民主决策、量力而行、上限控制、成员受益等原则,依照口计划用途合理使用筹集的资金,做到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效益性,严禁浪费和挪用资金,并且口根据所议项目进行明细核算,依照口规则在资产负债表单独列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根据实际需要,充足考虑偿债能力,严格控制债务规模和风险,保持债务规模和期限结构合理适当,资产负债率原则上应当保持在60%以下第十九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确需举债从事经营性活动的,应纳入村级重大财务事项决策范围,仿照口执行“四议两公开”机制,将市场调研和可行性研究,征求成员意见,筹资预算方案等情况,提交成员(代表)大会审议决定,将贷款方案和审议情况报镇人民政府审核,并且口经过适当形式、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布,接受群众广泛监督未依照口规则履行民主决策程序出现债务的,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出现的一切不利后果,由擅自作出决定的人员依法承当相应的责任第二十条属于以下情况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得发生举债行为
(一)未经科学充足的市场调研、可行性研究,盲目举债的项目;
(二)未经“一事一议”民主决策程序表决同意,或未广泛征求成员意见的项目;
(三)未有效履行审批、公示等规则程序的项目;
(四)举债发放工资、福利补助、奖金、津贴和支付日常办公费用等非生产性开支的事项,或进行非生产性建设、兴办公益事业;
(五)资产负债率在60%以上的;
(六)法律法规规则的其他情况禁止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名义为其他单位、组织或个人提供各种担保第二十一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制定还贷计划,编制债权清收和债务化解方案,根据自身的经济力量积极偿还债务,不得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转嫁、摊派债务,变相增加农民负担,严禁将债务转嫁给地方政府关于确认已形成的不良债务,要在彻底清查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进行处置口要充足利用好集体各种资产和资源,不断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培养新的经济增长点,严格控制各项费用的开支,增加还债能力第二十二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从各级政府获得资金或其他资产的,纳入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范围,依照口有关规则入账、使用,依法依规接受监督和审计;关于于指定用途的专项资金,不得挤占、挪用经过接受社会或个人捐赠获得资金或其他资产的,应当确认捐赠收入,并且口依照口捐赠资金的用途和捐赠单位等进行明细核算和管理;捐赠协议明确了捐赠资金的具体使用方式的,根据捐赠协议的约定使用第二十三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根据本市农业农村实际发展情况,依照国家相关政策关于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指引,在鼓励社会资本投资的重点产业和领域,经过独资、合资、合作、联营、租赁等途径,与社会资本组织开展经营合作,导致口社会资本将人才、技术、管理等现代生产要素注入农业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