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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知识竞赛决赛简答题及判断题
1、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主要负责人7项职责答
(一)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安全管理人员7项职责答
(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三)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和评估,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杳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3、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六十•条,特别重大事故情形答
(一)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Z)600兆瓦以上锅炉爆炸的;
(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15万人以上转移的;
(四)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100人以上并且时间在48小时以上的
4、根据《重大事故隐患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工贸企业有那些情形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答
(1)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筑物内,或者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内设有员工宿舍、会议室、办公室、休息室等人员聚集场所的;
(2)不同类别的可燃性粉尘、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套除尘区域,或者不同建(构)筑物、不同防火分区共用一套除尘区域、除尘区域互联互通的;
(3)干式除尘区域未采取泄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种爆炸防控措施的;
(4)除尘区域采用重力沉降室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的;
(5)除尘器、收尘仓等划分为20区的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电气设备不符合防爆要求的;
(6)粉碎、研磨、造粒等易产生机械点燃源的工艺设备前,未设置铁、石等杂物去除装置,或者木制品加工企业与砂光机连接的风管未设置火花探测消除装置的;
(7)未落实粉尘清理制度,造成作业现场积尘严重的
5、动火分析及合格判定指标,有哪些?
1、动火作业前应进行气体分析a)气体分析的检测点要有代表性,在较大的设备内动火,应对上、中、下(左、中、右卜各部位进行检测分析;b)在管道、储罐、塔器等设备外壁上动火,应在动火点10m范围内进行气体分析,同时还应检测设备内气体含量;在设备及管道外环境动火,应在动火点10m范围内进行气体分析;C)气体分析取样时间与动火作也开始时间间隔不应超过30min;d)特级、一级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min,二级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60min,应重新进行气体分析;每口动火前均应进行气体分析;特级动火作业期间应连续进行监测
2、动火分析合格判定指标为a)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或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
0.5%(体积分数);b)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
0.2%(体积分数)
6、受限空间作业前,应确保受限空间内的气体环境满足作、也要求,有哪些要求a)作业前30min内,对受限空间进行气体检测,检测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b)检测点应有代表性,容积较大的受限空间,应对上、中、下(左、中、右)各部位进行检测分析;C)检测人员进人或探人受限空间检测时,应佩戴规定的个体防护装备;d)涂刷具有挥发性溶剂的涂料时,应采取强制通风措施e)不应向受限空间充纯氧气或富氧空气;f)作业中断时间超过60min时,应重新进行气体检测分析
7、进人受限空间作业人员应正确穿戴相应的个体防护装备进人受限空间作业应采取哪些防护措施a)缺氧或有毒的受限空间经清洗或置换仍达不到要求的,应佩戴满足要求的隔绝式呼吸防护装备,并正确拴带救生绳;b)易燃易爆的受限空间经清洗或置换仍达不到要求的,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及工作鞋,使用防爆工器具;C)存在酸碱等腐蚀性介质的受限空间,应穿戴防酸碱防护服、防护鞋、防护手套等防腐蚀装备;d)在受限空间内从事电焊作业时,应穿绝缘鞋;e)有噪声产生的受限空间,应佩戴耳塞或耳罩等防噪声护具;f)有粉尘产生的受限空间,按要求佩戴防尘口罩等防尘护具;g)高温的受限空间,应穿戴高温防护用品,必要时采取通风、隔热等防护措施h)低温的受限空间,应穿戴低温防护用品,必要时采取供暖措施;i)在受限空间内从事清污作业,应佩戴隔绝式呼吸防护装备,并正确拴带救生绳;j)在受限空间内作业时,应配备相应的通信工具
8、受限空间作业,对监护人的特殊要求有哪些?a)监护人应在受限空间外进行全程监护,不应在无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探人或进人受限空间;b)在风险较大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增设监护人员,并随时与受限空间内作业人员保持联络;C)监护人应对进入受限空间的人员及其携带的工器具种类、数量进行登记,作业完毕后再次进行清点,防止遗漏在受限空间内
9、吊装作业人员应遵守如下规定a)按指挥人员发出的指挥信号进行操作;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均应立即执行吊装过程中出现故障,应立即向指挥人员报告;b)吊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吊装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吊起;Q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吊物时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的载荷不应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0%d)卜放吊物时,不应自由下落(溜)不应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e)不应在起重机械工作时对其进行检修;不应在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f)停工和休息时,不应将吊物、吊笼、吊具和吊索悬在空中;
10、特殊作业安全规范,规定特殊作业是指简要说明什么是受限空间,请举例说明
1、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等,对作业者本人、他人及周围建(构)筑物、设备设施可能造成危害或损毁的作业
2、进出受限,通风不良,可能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或缺氧,对进人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威胁的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举例包括反应器、塔、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以及地下室、容井、坑(池)、管沟或其他封闭、半封闭场所
11、监护人的通用职责要求a)作业前检查安全作业票安全作业票应与作业内容相符并在有效期内;核查安全作业票中各项安全措施已得到落实b)确认相关作业人员持有效资格证书上岗C)核查作业人员配备和使用的个体防护装备满足作业要求d)对作业人员的行为和现场安全作业条件进行检查与监督,负责作业现场的安全协调与联系e)当作业现场出现异常情况时应中止作业,并采取安全有效措施进行应急处置;当作业人员违章时,应及时制止违章,情节严重时,应收回安全作业票、中止作业f)作业期间,监护人不应擅自离开作业现场且不应从事与监护无关的事确需离开作业现场时,应收回安全作业票,中止作业
12、特殊作业安全规范中,作业现场照明系统配置要求a)作业现场应设置满足作业要求的照明装备;b)受限空间内使用的照明电压不应超过36V,并满足安全用电要求;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电压不应超过12V;在盛装过易燃易爆气体、液体等介质的容器内作业应使用防爆灯具在可燃性粉尘爆炸环境作业时应采用符合相应防爆等级要求的灯具C)作业现场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沟、孔洞等周围,夜间应设警示红灯d)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填空题
1、学校应当协助生产经营单位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2、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3、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4、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装卸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5、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6、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冷炼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任免,应当告知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7、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8、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9、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执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10、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11、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12、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1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人、设计单位应当对安全设施设计负责
14、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
15、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应当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
16、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17、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的,应当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
18、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19、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审批并实施监督管理
20、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2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22、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22、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疏散通道
23、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动火、临时用电以及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2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25、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26、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
27、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28、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并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29、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30、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31、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32、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33、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34、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提出赔偿要求
35、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36、风险分级从高到低依次划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4个等级,并分别采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
37、在进行危险源辨识、风险分析、风险评价后,对各个风险点按照工程技术、制度管理、培训教育、个体防护和应急处置要求制定针对性的管控措施
38、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39、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和节能全面负责
40、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4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在用特种设备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
4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43、电梯应当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44、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对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
45、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的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
46、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47、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县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48、一般事故由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49、危化品特殊作业安全规范,动火作业为特级、一级、二级动火三个级别5()、危化品特殊作业安全规范,动火期间,距动火点30m内不应排放可燃气体;距动火点15m内不应排放可燃液体;在动火点10m范围内、动火点上方及下方不应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作业;在动火点10m范围内不应进行可燃性粉尘清扫作业
51、危化品特殊作业安全规范,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块瓶应直立放置,不应卧放使用;氧气瓶与乙焕瓶的间距不应小于5m,二者与动火点间距不应小于10m,并应采取防晒和防倾倒措施;乙烘瓶应安装防回火装置
52、遇大于等于五级风以上天气,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确需动火,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53、受限空间作业时,作业现场应配置移动式气体检测报警仪,连续检测受限空间内可燃气体、有毒气体及氧气浓度,并2h记录1次;气体浓度超限报警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对现场进行处理,重新检测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
54、吊装作业按照吊装质量的不同,一级吊装MlOt;二级吊装40lWmWl0l,三级吊装
55、大雪、暴雨、大雾、六级及以上大风时,不应露天作业
56、吊装作业,应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吊具、索具应经计算选择使用,不应超负荷吊装
57、受限空间作业原则“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
58、特级、一级动火安全作业票有效期不应超过8h二级动火安全作业票有效期不应超过72h;
59、氧气含量为
19.5%〜21%体积分数,在富氧环境下不应大于
23.5%体积分数
60、受限空间安全作业票有效期不超过24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