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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市“政府开放日”活动制度XX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部署,将“政府开放日”活动打造成为政民互动的有效载体,切实加强政府与群众之间的沟通,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活动主旨
(一)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知情权是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前提,要通过“政府开放日”活动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和方式,让人民群众深入了解政府各部门职能职责、办事程序等
(二)保障人民群众参与权参与权是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基础,要通过“政府开放日”活动让人民群众参与到政府的日常工作和重大公务活动中,助推社会治理
(三)保障人民群众表达权表达权是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关键所在,要通过“政府开放日”活动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并充分融入到政策制定和履职履责的过程中,推进政府科学决策,提高政府行政效能
(四)保障人民群众监督权监督权是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保证,要通过“政府开放日”活动让监督零距离、面对面,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监督效果,保证决策的正确性和执行的有效性
二、主体和对象
(一)“政府开放日”活动的实施主体是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及与基层群众、企业联系紧密的企事业单位、服务窗口等
(二)“政府开放日”活动的参与对象是在当地工作、生活、学习,关心经济社会发展且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主要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普通群众,引进人才、创业者、职工代表、社区工作者,网民代表,各行各业代表等
三、活动内容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重要决策部署,结合本部门重点任务、重要活动和阶段性工作安排,聚焦公众关切和民生重点事项,以严格依法行政、深化行政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生态环境建设、保障改善民生、重点工程项目等为重点,全方位介绍和展示部门的主要职能、制度规范、特色亮点、服务举措和创新成果等主动邀请群众参与部门日常工作、听取群众需求和意见建议,搭建政府与群众之间和谐有效的互动平台,建立群众参与政府决策的渠道,密切群众与政府的关系,构建起共商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组织形式市政府各部门、单位根据各自职能特点,围绕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事项,组织开展针对性活动,确定鲜明的“政府开放日”主题,有效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原则上通过以下方式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
(一)“政府开放日”活动举行前3个工作日内,由举办单位成立遴选小组,拟定邀请代表人数及分配名额,在政府门户网、新闻媒体、微信微博平台公开征集代表;或者以推荐的方式产生初步对象,经相关部门联合审查,确定参加活动代表,并以一定方式进行公示
(二)组织人员参观本部门办公场所、服务窗口等,介绍本部门职能职责、权力清单、责任清单、重点业务、工作成效等情况,以工作实绩赢得人民群众更多的理解和支持
(三)组织参加人员参与本部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性会议,观摩证件办理、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等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等活动,以现场体验推进政民互动
(四)征求参加人员关于优化工作作风、改进工作举措、提高工作实效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并在“政府开放日”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办理结果或整改措施逐条向参加人员反馈,并通过网站、“两微”等政务新媒体向社会公开,搭建起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的平台
五、时间安排与基层和社会群众日常联系较多的部门和单位,每年举行“政府开放日”活动不少于2次(上半年、下半年各1次)与基层和社会群众联系较少的部门和单位,原则上每年举办1次“政府开放日”活动有条件的部门可视职能特点和工作要求,针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设立固定“政府开放日”时间和开放场所,定期组织开展活动
六、相关要求
(一)认真组织,力求实效坚持简朴、务实、安全的原则,突出重点、聚焦中心、精心设计适合本部门、本行业特点的活动载体和平台,逐步扩大开放的范围,拓展开放途径,注重活动实效性和影响力,避免形式主义,推动政府服务基层、服务发展取得新成效
(二)精心安排,形成机制认真总结活动过程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分析存在的原因和不足,不断创新完善活动主题内容和开放模式,使之常态化、制度化,不断深化政府和群众的密切联系
(三)营造氛围,做好宣传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等网络平台,引领社会舆论,探索“微”直播发布形式,拓展“政府开放日”活动外延,发挥网络传播力和社会影响力吸引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政府开放日”活动)及时总结,规范公开及时总结梳理活动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包括图文资料),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上予以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