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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物业工作人员管理规章制度物业工作人员管理规章制度「篇一」
一、为确保业主利益,规范服务程序,提高服务标准,特制定如下制度
1、对业主提出的各类咨询应做好记录,并予以答复
2、对业主的误解,物管人员应进行必要的耐心解释
3、物管经理及相关职能部门应定期对小区业主进行回访
4、回访时,虚心听取意见,诚恳接受批评,采纳合理化建议,做好回访记录
5、回访中,对业主的询问、意见,不能当即答复的,应告知预约时间答复
6、回访后遇到的重大问题,应上报例会讨论,找出解决方案,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8、对业主提出的各类在本物业服务范围之内的问题,应承诺解决的方法和时限,并做好记录,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给予回复
9、对已解决的问题按性质及需要在不超过三日或一周内回访业主,征求意见
10、对回访情况要做好完整地记录,且须由业主签字为证
二、回访时间及形式
1、物管经理/主任每年登门回访2—5次,了解情况,解决问题、沟通关系
2、小区物管员工按区域范围分工,每季回访1次
3、利用节日庆祝活动、社区文化活动、公关活动等形式广泛听取住户反映
4、有针对性地对住户(业主)作专题调查,听取意见
5、小区设投诉信箱,投诉电话,由专人接收,交物管经理/主任及时处理
6、作好回访登记
(一)投诉事件的回访:
1、重大投诉由物管经理组织进行,一般投诉由物管员进行处理;
2、回访率应该达到100%;
3、应在投诉处理完毕后的三日内进行
(二)维修工程的回访
1、由小区物管员进行;
2、回访率应该达到30%;
3、应在维修完成以后的一个月以后两个月以内进行
(三)业户报修的回访
1、由物管管理员进行;
2、回访率应该达到30%;
3、应在维修完成以后三天以内进行回访人员领取《回访记录表》,通过与住户面谈、现场查看的方式进行回访,回访的内容包括质量评价、服务效果的评价、住户的满意程度评价、缺点和不足的评价、住户意见的征集,将回访的内容简明扼要地记录在《回访记录表》上,并请住户签名确认管理员每月末对回访的结果进行统计和分析,对发现的回访不合格、连续就同一事项投诉两次以上、同一种维修三次以上的现象,写成统计分析报告,以书面形式上报物管经理审阅,并做出解决方案物业工作人员管理规章制度「篇二」
一、根据会计法和公司要求,建立健全公司的会计核算程序,手续传递制度
二、每月27日前,向经理提交综合服务费、水、电等各项收费情况及各小区水、电损耗情况报告
三、每月10日前各站上报上月经营情况报表,财务分析报告
四、财务现金借用(含各小区收费员)必须由经理签字批准,不得私自借用,违反者由当事人以工资垫付且追究责任
五、出纳会计现金库存限额不得超过五百元,作为零星开支,其它支出一律由支票支付
六、对各类奖罚,由物业公司报企管部后下发通报,月底由出纳员编制工资表,在当月工资中体现
七、对各类费用报销,由出纳督促,事后七日内必须报销,原则上不得跨月
八、各小区发生的任何收付款项必须统一入账,不得出现帐外资金收支物业工作人员管理规章制度「篇三」
一、全体干部、员工需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二、考勤工作由各站责任人负责实施,并坚持日考日记
三、各物业站应对所属人员的签到出勤情况予以监督签写,不得弄虚作假,公司将不定期检查发现当天漏签或签到不实,当事人要受到一定的处罚(按奖惩制度第十三条执行)
四、财务部应对职工请假情况通过请假报告做好记录和汇总,并以此计算员工工资
五、凡因查抄水电等入户占用的非工作时间,不做加班处理,事后也不予以补休,各物业站可适当安排提前1小时下班,但不能推迟上班时间,各住区出现突发性抢修而占用的非工作时间由公司组织补休
六、考勤记录要于次月1日报交经理,待审查签字后备案并编制当月工资表,不得无故拖交,一经出现按奖惩制度第十三条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