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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景区规章管理制度景区规章管理制度「篇一」1总则保障景区导游导向服务规范化,以满足不同游客的需求,方便游客游览2职责
2.1景区办公室负责审批景区导游、导向标识制作的申请
2.2市场管理部门负责景区各类标识的规划,并进行美术设计和报批;负责导游图的设计、报批和制作
2.3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员工的培训
2.4场务管理部门负责景区导游、导向标识的制作、安装及维修
2.5景区办公室负责标识的检查
2.6各有关管理部门负责标识的报批和临时性标牌的拆除;负责有关导向咨询的培训3工作程序
3.1导游图管理导游图由市场管理部门安排设计,报景区领导审批
3.
1.2导游图的设计方案经批准后,由市场管理部门联系合格供方制作并负责文字和版面的校对
3.
1.3印制好的导游图由市场管理部门负责分发
3.
1.4导游图印制供方的印刷质量应经过评定,不合格的应予退回
3.2导向咨询服务管理
3.
2.1员工上岗前应经过充分培训I,熟悉景点情况,了解景区活动及配套设施的活动时间、地点等信息
3.
2.2如有游客咨询,员工应热情、礼貌、准确地回答和提供服务
3.3景区标识的管理
3.
3.1市场管理部门根据景区形象宣传和游客的游览需要,按照国家技术监督局统一颁发的标准图形设计景区公共标识,经景区主管领导审批后颁布执行
3.
3.2景区标牌的更新与改造,由景区主管领导组织相关部门每年全面检查一次,提出整改意见,下达整改任务
3.
3.3各部门使用的临时标牌,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报主管领导批准后下达设计制作任务
3.
3.4场务管理部门和市场管理部门按照批准后的设计方案进行制作与安装
3.
3.5临时性标牌使用后,由使用部门及时拆除
3.
3.6场务管理部门对景区标牌进行日常检查,发现破损,由场务管理部门填写维修单并安排维修
3.
3.7定期巡视时,发现景区标牌损坏或破旧等问题,由景区办公室通知有关部门处理景区规章管理制度「篇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景区安全防盗工作,保障景区公共财产和游客的人身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景区防盗工作,实行“预防为主,打防结合”的‘工作方针,实行“群防群制”的安全防范责任制第三条物业公司是景区防盗工作的具体负责单位,对景区相关单位的安全防盗工作实施监督和指导第二章职责第四条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科室安全防盗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本规定,结合本部门实际,把安全防盗工作纳入日常行政管理、经营管理等责任制内
(二)建立健全防盗机制,配备足够的专职和兼职保卫人员,保证安全防盗工作的工作条件
(三)定期(每季度至少一次)组织相关员工开展安全防盗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四)定期(每月至少一次)组织本景区安全防盗检查工作,发现漏洞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登记工作第五条安保部是景区安全防盗工作的职能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创建“浙江省A级景区”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制定、完善景区的安全防盗责任制
(二)具体负责组织、检查、监督、落实安全防盗工作
(三)查破一般盗窃案件,协助公安机关侦破重大盗窃案件
(四)查处违反本防盗制度的服务人员
(五)指导、协助各部门及景区相关物业单位开展安全防盗检查及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防盗工作
(六)检查景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防盗职责的情况第三章防盗要求第六条重点要害防盗部位应当安装防盗监控,IT技术设施负责防盗监控设施的联系安装和维修工作,物业公司负责重点要害防盗部位的日常防盗监视工作第四章奖惩第七条对认真执行本制度,安全防盗工作成绩显著,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分别给予通报表彰,物质奖励
(一)安全防盗措施落实,全年未发生盗窃案件的;
(二)主动发现隐患,及时果断处置,避免盗窃案件发生的;
(三)积极反映情况,提供线索,协助公安、保卫部门破案,有突出贡献的;
(四)为保护景区公共财产和游客个人的合法财产,与进行盗窃的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的第八条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应给予记过处分
(一)拒不执行本规定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员
(二)防盗措施流于形式,不检查、不落实部门的科室主要负责人或者具体负责的保卫人员
(三)不负责任,擅离职守,无视安全防盗工作的责任人员
(四)发生盗窃案件隐匿不报的责任人员第五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由人民政府负责解释第十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景区规章管理制度「篇三」1总则
1.1确保景区游览秩序正常,保障游客生命财产和景区的安全
1.2本规定适用于景区的安全保卫和消防工作2职责
2.1场务管理部门负责景区的游览秩序、日常安全保卫、消防安全及贵宾接待的保卫工作
2.2场务管理部门负责施工现场及用电安全,负责消防报警设施维护保
2.3各部门按照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做好安全工作3工作程序
3.1游览秩序的维护和日常安全保卫工作
3.
1.1场务管理部门实行昼夜定岗巡查制度,负责景区游览秩序的维护和日常安全保卫工作
3.L2场务管理部门的保安人员负责本景区闭园后及晚间维护景区的日常安全保卫工作
3.
1.3景区的保安人员要做好交接班工作,填写执勤记录
3.
1.4景区门卫负责对进出景区的员工、车辆进行检查、登记工作
3.
1.5景区保卫人员按照值班查岗规定值班和检查景区内的秩序
3.
1.6景区各部门均应在开园期间协助做好景区游览秩序维护及安全工
3.
1.7景区如发生突发事故,按《景区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处理
3.
1.8景区保卫部门接到上级保卫部门或景区领导下发的贵宾接待计划通知后,按规定制定相应的保卫方案,并做好保密工作
3.2消防安全
3.
2.1消防工作应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三级防火责任制,逐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层层负责,形成整体的、全方位的防火网络
4.
2.2各下属单位应严格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书》的责任,做好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场务管理部门的消防队负责监督检查各部门执行责任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下发《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5.
2.3场务管理部门消防人员负责全景区的消防安全监督与检查,24时值班,分片包干,责任到人
6.
2.4景区防火责任人员按《消防安全责任书》的规定,每天不少于一次对辖区的消防设施、游览场所、餐厅、商场进行严格检查如发现设施损坏,立即填写《消防安全意见书》报相关部门及时维修;如发现不安全因素或安全隐患应及时向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报告,由其通知相关部门限期整改
3.
2.5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由场务管理部门负责,修理后由场务管理部门安排有关人员负责验收确认
3.
2.6场务管理部门消防人员负责消防报警器的监管,每天填写《消防值班记录》
3.
2.7突发火灾时,按《景区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处理
3.
2.8消防人员应按当地消防部门的要求,做好员工消防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消防演习工作
3.3施工现场安全
3.
1.1施工单位进入景区施工前,先与景区工程管理部门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确保安全
3.
1.2场务管理部门按《消防安全责任书》的规定,对现场防火安全进行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