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证明公司员工个人原因离职证明某某先生/女士/小姐自20xx年01月01日入职我公司担任某某职务至20xx年12月31日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在此间无不良表现,经公司研究决定,同意其离职,已办理离职手续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特此证明公司名称(加盖公章)XX年XX月XX日说明
1、为何要给失业保险机构一份?因为《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六十四条规定〃劳动者进行失业登记时,须持本人身份证件和证明原身份的有关证明;有单位就业经历的,还须持与原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或者解聘的证明〃
2、离职证明一定要有员工签收的证据保存,避免今后因劳动者否定用人单位已开具离职证明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