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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农村旅游公路建设南北区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车辆的购置及使用管理,本着合理节约,降低成本,加强管控,提高效率的原则,结合指挥部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管理范围具体包括指挥部领导公务用车、部门公务用车及辅助性用车第二章车辆管理规定第三条车辆管理原则lo综合办公室为车辆归口管理部门.2o车辆管理应遵循“统一调配,分级管理,合理使用,高效节能;年初预算,月度控制,年终考核〃的管理原则第四条车辆的购置南北区指挥部根据工作需要确需购置车辆的应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要求向集团相关部门履行报批手续第五条车辆管理员工作职责
1.对每辆公务车辆建立台帐,准确掌握车辆的购置情况、行驶参数、大小修、年检等运行状况,确保公务车的正常运转
2.每月对管理车辆进行里程核实,按照各品牌车辆相应行驶里程标准安排车辆进行常规保养3o负责提出及初审大、中、小修及应急维修申请.4o负责办理车辆保险的上缴及索赔事宜
5.负责对公务车辆驾驶员进行安全及有关法律法规教育工作
6.负责公务车辆及驾驶员的审验工作.第六条车辆的油料管理Io所有公务车辆实行加油卡加油制度,同时规定各个车型额定耗油数量(长城H68-11升/百公里,H910-13升/百公里)
2.出车前携带出车申请单,按照要求内容详细填写出车申请单(见附件)并由用车人签字认可3o每月月底,车辆管理员要根据当月车辆行驶里程和加油情况,核算出本月实际油耗及是否超支,如有超支,超支部分不予报销,并经车辆使用人签字确认相关费用纳入月度报销范围,统一进行核算车辆油耗里程统计表(样表)第七条车辆的维修管理lo每日出车前、收车后,驾驶员要对车辆进行日常检查和例行维护
2.驾驶员要爱护车辆,经常性、主动性做好车辆保养和小修工作,及时消除故障隐患,做到车内外干净整洁,技术状况良好,随时待命出发3车辆保养维修由指挥部定点的维修厂负责保养修理同时应与维修机构签O订相关协议,就维修的价格优惠、付款方式、维修项目确认、服务质量、保障措施等项目进行协议约定
4.车辆维修保养应先填写车辆维修保养审批单,应遵循修理前填写车辆维修保养单,修理费1000元以内综合办公室审核,1000-3000元分管领导审核,3000元以上指挥部负责人审核的原则审批后,到合约维修厂同时规定,为确保安全行车,按照小车使用规定车辆每行驶一定的公里数后更换轮胎,因不按规定更换轮胎造成事故的驾驶员或车辆管理员承担责任车辆维修、保养单(样表)申请日期年月日编号:车型车牌号二司机行驶里程修理G保养)项目实报金额维修日期完工日期预支金额111LJ办公室分管领导指挥部负责人送修单位名称联系电话
5.车辆遇临时故障需要紧急修理的,应先报综合办公室或车辆管理员,并通知指定的维修机构进行拖车及维修,根据实际情况确实无法由指定机构维修的,可在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后,由车辆使用人本着就近维修,合理节约之原则进行维修第八条车辆的过路停车费严格控制车辆停车、过路费支出原则上按车辆识别牌号对应报销车辆确因工作需要外出停车的,应对照外出事由及相应时间、停车场名称附过路费并核对后再进行报销第九条事故的处理及车辆的保险索赔为有效规避风险,综合办公室原则上应为正常使用的车辆办理全险.车辆保险应执行“货比三家,阳光缴纳”之原则车辆发生事故后,应保护现场立即报交警及保险部门,同时将车辆的损失程度、有无人员伤亡等情况报综合办公室,有人员受伤的驾驶员应第一时间送伤者至医院进行治疗事故认定责任后,应及时按照保险指挥部的要求,履行赔款和车辆维修手续赔款应由综合办公室核实后,经主管领导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车辆维修应到保险公司指定店维修,需要审批的应按照本办法车辆维修审批程序办理.但对驾驶员酒后等各种非法驾车原因发生事故的,一律由驾驶员本人负责,并予以辞退第十条驾驶员管理
1.指挥部所有车辆实行“定车定员”制度2驾驶员由综合办公室负责管理,因工作需要外派司机的由综合办公室统一0协调派遣
3.需要对外招聘的由指挥部负责人办公会议研究后负责招聘,对录用的驾驶员签订聘用合同第十一条其它
1.日常办公的公务用车要实行派车制度,并建立台帐.2日常办公的公务用车统一停放在指挥部院内,坚决杜绝公车私用,随意放0置
3.节假日、双休日由综合办公室安排值班车辆值班车辆驾驶员要坚守岗位,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听从带班领导指挥,保证随叫随到
4.综合办公室应按照管理制度的要求对车辆进行管理,并对产生的各种费用按季度公示单车费用.
5.紧急情况用车,如救人、救火、处理突发性事件,司机可自行调配,但事后需报综合办公室登记备查
6.车辆违章罚款一律由驾驶员自负,综合办公室将每月对车辆的违章情况进行查询对酒驾、醉驾的在交警部门处理后一律解除劳动合同
7.对发现收取保险现金回扣、虚报费用的按照双倍标准处罚相关人员并送交指挥部领导研究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
8.车辆驾驶员不得将车辆交由无执照人员及饮酒人员,若被发现予以开除造成事故及相应损失的应由驾驶员承担全部赔偿责任.9对车辆驾驶员驾车发生事故的,按照交警部门的认定结果,由驾驶员驾车0一年内发生主要责任3次以上且双方保险定损单次合计1000元以上的予以开除,对驾驶员驾车一年内发生事故承担全部责任2次且双方保险定损单次合计2000元以上的予以开除,对驾驶员发生特大事故或人员伤害负主要责任的直接开除并由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0.严格将车辆的采购费用、使用费用及处置费用纳入年度预算管理范围.在预算范围内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对超支预算部分,应报指挥部负责人批准后,按相关规定追加预算并按本办法程序办理
11.如发现司机任意修改车辆里程表,在修理和燃油使用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将对责任人从严从重处罚,并立即予以辞退,情节严重者交由司法机关处理第三章车辆费用报销程序第十二条车辆费用报销原则上应由车辆管理员负责办理并应遵循以下程序
1.由车辆管理员对驾驶员报销费用进行核对、确认、登记;2o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审核签字;
3.财务部负责人审核签字;4o指挥部负责人审批后财务报销第四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南北区指挥部负责解释和补充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