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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瓶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1.严禁对气瓶敲击、碰撞、火烤或曝晒.
2.气瓶附近不得有明火和易燃物质(如电炉,各种油类等)气瓶与明火距离不小于10米
3.气瓶内气体不能用尽,余压应保持在
0.5kg/cm2以上.
4.各种气瓶的减压器不准相互代用,并确保不漏气使用气瓶时首先要试漏,若气瓶总阀泄漏时严禁使用.
5.开启气瓶总阀时,应小心缓慢进行,操作者要站在阀嘴的侧面阀嘴也不能对准他人,以免高压气流伤害人体.
6.气瓶要分类存放,不准混合存放必须存放在专用房间并设有通风和防爆装置,不准露天存放.
7.各种气瓶必须进行定期检验,检验周期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8.气瓶必须由获得气瓶使用资质的人操作,存放气瓶的房间必须加锁专人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