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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和“一”号的意义和读法在小学中,我们知道符号“+”和“一”是运算符号,分别表示加法和减法,读作“力口”和“减”.升到初中,学习了负数后,我们又知道“+”号和“一”号除了具有上述意义外,还具有
①性质符号的意义,表示数的性质,读作“正”和“负”;
②关系符号的意义,表示原数和相反数,读作”…的原数”和“…的相反数”.那么,如何分清它们所表示的意义并正确地读出它们呢?
1.单独一个非零有理数的读法若“十”号或“一”号出现在单独一个非零有理数之前,则表示性质符号,读作“正”或“负”.如+
3、-8分别读作“正3”、“负8”.
2.算式的读法在算式中,有理数本身的“+”号或“一”号读作“正”或“负”,括号之间的“+”号或“一”号读作“加”或“减”.如-3++5—一9读作“负3加正5减负9”.
3.省略加号的式子的读法省略加号的式子有两种读法,一是按运算符号读,一是按性质符号读.如6+2—7,按运算符号读作“6加2减7”;按性质符号读作“6,正2,负7的和”.又如一18+3—4,既可读作“负18加3减4”,也可读作“负18,正3,负4的和”.但应特别注意,算式中第一个数所带的“+”或“一”号只能读作“正”或“负”,不能读作“加”或“减”.如前例中的“一18”只能读作“负18”而不能读作“减18”.
4.非零有理数之前连续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个符号的读法碰到这种情况时,小括号内的“+”、“一”号分别读作“正”、“负”,其它“十”、“一”则读作“原数”、“相反数”.如一(一3)读作“负3的相反数”(注意不能读作“负的负3”);又如一[十(—13)]读作“负13的原数的相反数”(注意不能读作“负的正的负13”).
5.数“0”之前“+”、“一”号的读法因为零既不是正数,也不是负数,所以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读作“正零”或“负零”,应读作“加零”或“减零”,也读作“零的原数”或“零的相反数”.如6—0+2读作“6减0力口2”或“6,0的相反数,2的和”,但不能读作“6,负0,2的和”;又如一3+0—7读作“负3加减7”或“负3,0,负7的和”,但不能读作”负3,正0,负7的和”.
6.“+”、一”号出现在用字母表示的数之前时的读法用字母表示的数之前若是“+”号,则应读作“…的原数”,若是“一”号,则应读作“…的相反数”.如+a、一m分别读作“a的原数”、“m的相反数”,开始学习时最好不读作“正a”、“负m”,因为容易使人误认为+a是正数,—m是负数,其实,+a不一定是正数,一m也不一定是负数(为什么?).
7.有理数乘方的读法如[―(―6)2]3读作“负6的平方的相反数的立方”(还可怎样读?);又如(一3)2—(—5)4读作“负3的平方与负5的四次方之差”.关于乘方,还要特别注意类似(一2)2与一22的区别,它们无论是读法,还是表示的意义都是不同的,前者读作“负2的平方”,表示的意义是(一2)-(―2)=4,后者读作“2的平方的相反数”,表示的意义是一(2・2)=—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