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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房产抵押借款合同
二、查询上述房屋相关档案,办理地址变更手续,开具地址变更证明
三、代为出售上述房屋,签订房屋的买卖合同,并代收房价款
四、协助买方办理上述房屋的过户手续,领取产权证,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移登记手续,办理并领取国土证
五、办理上述房屋的房屋维修资金过户,代缴或者免征个税和营业税,办理退税手续领取购房补贴
六、若买方以按揭方式购买上述房屋,则协助买方办理按揭贷款的相关手续,签订贷款合同并以委托人名义或者自己名义开启银行基本账户,(含设立和修改密码),收取按揭款
七、如果此房拆迁,受托人有权办理拆迁的一切事宜(包括领取终结房款、拆迁安置等)
八、办理上述房屋抵押担保借款的一切相关事宜(包括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抵押登记、公证保险、注销抵押登记等)受托人在办理上述委托事项时有权向有关部门提供我们的个人资料,签署相关文件我们均予以承认受托人有转委托权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委托事项办结之日止委托人性别:借款合同(公正用)出借人(以性别下借款人(以下称甲方):家庭住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年月曰联系电话出生日期年月曰家庭住址: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签订合同地点签订合同时间年_月_日甲方因本人需要,向乙方申请人民币贷款,乙方允许向甲方发放上述贷款甲、乙双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商议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乙方允许出借金额为人民币¥万元(大写元整),借款于本本协议生效后按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方式支付第二条本合同双方允许选择第()项作为乙方向甲方支付借款的方式
1、银行转账方式收款乙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给付款项的,甲、乙双方应保留银行划款记录,甲方收到款项后,应为乙方出具本人签署的收条或者收据;
2、现金方式收款乙方通过现金方式给付款项的,乙方应保留银行取款凭证,甲方收到款项后,应为乙方出具本人签署的收条或者收据第三条本次借款月利率为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甲方应在每月的一日前向乙方支付当月的借款利息第四条借款期限为__________个月,自_年_月一日到—年_月_日止第五条甲方保证该借款的用途符合法律规定,因所借款项用于法律所限制或者禁止的用途导致的任何责任均由甲方独立承担第六条甲方在借款期限届满是一次性偿还本金,且甲方有权提前偿还上述借款,甲方应支付的利息按实际用款天数计算第七条公证
1、甲、乙双方允许对本合同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且双方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之含义、内容、程序、效力等彻底清晰
2、如果甲方未在本协议第四条所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履行对乙方的按期还款义务或者浮现本协议第十条所约定的情形的,乙方有权向公证机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并凭本合同的《公证书》和《执行证书》向有管辖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无须经过诉讼程序甲方承诺自愿抛却抗辩权并自愿接受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予以依法强制执行
3、关于履约和违约事实的举证责任的分配1乙方对其已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全部或者部份履行了对甲方的放款义务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2甲方对其已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全部或者部份履行了对乙方的还款义务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4、关于履约和违约事实的核实程序首先,乙方应当向公证机构提供其已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支付借款的证据和《强制执行申请书》其次,本合同双方允许公证机构采用“电话核实”的方式来核实甲方是否已经履行了对乙方的按期还款义务,公证机构向甲方核实的联系人姓名为,联系电话为:甲方承诺上述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如有变更,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公证机构的承办公证员,否则,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以本条款约定的为准,甲方允许公证机构可以在下列情形下依据乙方单方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依法出具《执行证书》
1、公证机构的承办公证员在拨打甲方上述联系人的联系电话是无法接通、无人接听或者浮现其他无法与上述联系人通话的情形的;
2、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证明材料有异议,但在接到承办公证员的核实电话后七日内不能提供相反证据或者提供的相反证据不充分的;
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证明材料没有异议的
5、本条款优先于本合同关于争议解决的条款合用第八条本协议履行期间,浮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前偿还全部借款本金和利息,甲方或者甲方的继承人、法定监护人应在收到乙方发出通知后15日内一次性偿还借款本金和实际发生的利息
1、甲方提供虚假或者非法的证明、信息或者资料;
2、甲方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第九条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并按本协议约定收取相应的利息、违约金第十条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未按期偿还借款的,甲方除应继续支付借款利息外,同时应承担未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二的违约金第十一条因本协议有关事项办理公证、登记、转让、第三方协助、税收或者律师见证时,该费用由甲方承担第十二条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允许交由乙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第十三条本协议所登记的地址为当事人接受通知、传票、及其他文件的地址,一方当事人和有关司法机关以EMS的方式向另一方发出相关的法律文件,不论对方是否收悉,发出文件三日后即视为送达第十四条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公正机构留存一份,具同等效力,本合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公证书均由出借人(乙方)领取甲方乙方身份证号身份证号:强制执行申请书申请人被申请人执行请求申请强制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借款合同》约定的下列款项
1.本金人民币—(大写)元整;
2.合同期间利息人民币元,逾期利息人民币元(自—年_月_日至—年—月—日);
3.执行期间利息,自一年—月一日起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4.为收回借款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评估费、律师费、执行费等)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一年一月一日签订《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人因资金周转需要向出借人借款人民币万元整,月利率%,借款期限为—个月,自—年—月一日至年月日止,抵押人以其名下的位于北京市朝阳区XX路X号4号楼X单元X层西户(房屋所有权证编号京房权证字第一号,建造面积:一平方米)抵押至—做担保如借款人、抵押人未按合同约定还本付息,借款人、抵押人自愿接受有管辖权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出借人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约定了明确、具体的核算方式合同签订当天,双方在公证处办理了赋予《借款合同》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公证书编号号】合同履行期间,被申请人未按约定支付利息合同到期后,被申请人拒绝归还本金为维护自身的正当权利,经申请人向公证处申请核查执行事实一年—月—日,公证处下发了号《执行证书》鉴于被申请人在公证文书生效后未按照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特申请贵院执行,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此致北京市朝阳区区人民法院借款抵押合同补充协议为更详细的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当事人共同商议,依据一年一月—日双方鉴定的抵押借款合同,再次达成以下补充条款
一、借款期限自一年—月—日至一年一月—日,实际放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据日期为准
二、抵押房屋担保范围为该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一切费用(含但不限于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差旅费)
三、违约责任在借款期间借款方如未按约定期限支付利息或者本金,自对付之日起按日加付利息千分
六、本金万分之六的违约金给出借方;如果有两次或者两次以上逾期支付利息,贷款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四、提前还款借款方应提前30天通知出借方,实际使用借款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同时多支付_天利息作为对出借方的补偿,出借方然后给借款方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
五、本借款只能用于合法用途,不得进行违法活动
六、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由借款方办理抵押房屋保险,保险期不得短于抵押期限,在抵押期间出借方为第一受益人
七、借款方将上述房地产权力证明(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及其房屋他项权证交出借方保管
八、在抵押贷款期间,未征得出借方书面允许,抵押房地产不得转让、出租、改变用途、拆除、改建或者以其它方式处分抵押房地产
九、因抵押人的过失造成抵押房屋不能或者不足担保债务的,抵押人必须及时另行房地产或者增加担保
十、在抵押期间,抵押房地产由抵押人占管,抵押人应当维护抵押房地产的完好,并接受抵押权人的监督、检查
十一、抵押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等变更的,变更方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变更后的当事人继续享有相应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十二、因国家建设需要,拆除已设定抵押的房屋及征用其使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视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一)实行产权调交换的,以交换所得房地产或者以其他房地产重新设定抵押权
(二)实行作价补偿的,应当重新设定抵押物或者先行清偿债务,否则抵押权人享有拆迁补偿的权利
十三、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处分抵押房地产的,其行为无效,抵押人造成第三人损失的,由抵押人予以赔尝
十四、借款方、抵押人须保证提供的申请借款证明、资料等文件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如浮现虚假,出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十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处分抵押的房地产
(一)债务履行期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债务人又未能与抵押权人达成延期履行协议的;
(二)抵押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而无人代为履行到期债务的或者抵押人的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拒绝履行到期债务的;
(三)抵押人被依法宣告解散或者破产的;
(四)抵押人违反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擅自处分抵押房地产的;
(五)借款方逾期支付利息,而又无抵押人音讯的.
十六、抵押权人申请中止处分的,可以中止处分抵押房地产
十七、同一抵押房地产设定两个以上抵押权人的,抵押房地产处分时,须通知其他抵押权人或者厉害关系人
十八、处分抵押房地产所得价款依下列顺序分配
(一)支付处分抵押房地产的费用;
(二)支付处分抵押房地产应缴纳的税费;
(三)偿还抵押权人的债权及相关费用,同一房地产设定两个以上抵押权时,以登记的先后顺序受偿
(四)支付担保人代抵押人支付的有关费用;
(五)剩余价款交还抵押人
十八、争议解决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商议解决;商议不成,应向抵押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九、当事人有违反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条款,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对方支付贷款合同项下贷款余额1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就不足部份予以赔偿
二十、本合同出借方又为抵押房屋的抵押权人,借款方又为抵押房屋的抵押人借款方夫妻二人具有同等的还款义务
二十一、本合同补充协议与前日双方签订的抵押借款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约定的有异义之处,以本合同该补充协议为准出瓯借款方:日期年月日合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产抵押借款合同抵押权人(贷款人)(以下称甲方)身份证号码电话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人(借款人)(以下称乙方)身份证号码电话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经商议一致,就乙方以其自有房产作为抵押物,向甲方抵押借款事宜,根据《物权法》、《担保法》规定,自愿签订如下合同,以示共同遵守第一条抵押物
1、乙方因为资金周转需要自愿将座落于(房屋所有权证号号,建造面积平方米)自有房产作为抵押物,向甲方申请抵押借款
2、用以抵押借款的抵押物包含房产所有的不可拆除的水、电、气等全部设备、设施和全部装修、装璜
3、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及其从物,从权利,附着物,附和物,附加物,孳息及代位物第二条抵押物评估价值抵押物议定价值为人民币(大写)元整第三条抵押借款金额、期限、费利率
1、根据乙方的实际申请,经甲方审核确定,向乙方发放借款人民币元整,(大写元整),由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48小时内以现金、支票或者转账的方式予以支付
2、借款期限甲乙双方确定,借款期限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06个月乙方应于借款期限届满之日清偿全部借款本息
3、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所担保债务本息偿清为止
4、费利率甲乙双方确定,本合同项下的利率为2%每月,乙方逾期还款时,除补交逾期天数的利息外,还需按央行规定的罚息标准(
0.05%)交纳罚息第四条抵押担保范围甲乙双方确定,抵押担保范围是借款本金,借款利息,逾期的借款利息和有关费用,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和抵押权发生的费用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者仲裁费),抵押物处置费,拍卖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第五条抵押担保的连续性本合同项下的担保义务具有连续性,抵押权不因乙方的任何变化而受影响乙方是自然人的(包括但不限于其继承人、受赠人),不受乙方发生人身或者财产重大事故(如死亡、宣告死亡、失踪、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自然灾害等)的影响第六条提前还款、续期
1、乙方可提前还款,甲方应当允许,利率仍按原合同规定结算
2、如乙方不能按期还款,赎回抵押物,则必须在抵押期限届满后五日内向甲方申请续期,经甲方允许后,方可办理续期手续办理续期手续时,乙方对付清前期利息否则,甲方有权不予续期
3、乙方拒不还款又不续期的,甲方有权采取包括自行委托拍卖、变卖、折价等方式处置乙方抵押的抵押物,用于偿还抵押借款本息、利息、罚息以及实现债权等抵押担保范围内的一切费用如有不足,不足部份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如有剩余,剩余部份甲方应当退还乙方乙方允许甲方上述任意处置,并自愿协助或者承担办理过户手续第七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按约定向乙方足额支付抵押借款
2、甲方应妥善保管乙方交付的抵押物的契据证件,不得遗失、损毁(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否则,补办手续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到期还清借款本金、利息后,甲方应将抵押的契据证件交还乙方
3、甲方应积极与乙方沟通,共同办理抵押物的抵押登记手续、公证手续、后续的解除抵押手续;乙方拒不还款又不续期的,甲方负责抵押物的委托拍卖、变卖手续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约还款,交纳利息和其他各项费用
5、下列任一情况浮现时,乙方自愿抛却诉讼和抗辩权,并在此不可撤销授权委托甲方有权直接自行委托拍卖抵押物,行使抵押权1乙方未按约清偿借款、利息或者其他费用;2乙方因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的;3乙方被宣告破产、解散、撤销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行为;4乙方发生其它足以包括不可抗力影响其偿还借款及各项费用能力的事件甲方行使上述抵押权,无需征得乙方的允许,乙方亦不得有任何异议;
6.甲方同时保留通过追偿乙方抵押物以外的其它财产和财产权利以实现债权的权利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按约定取得借款
2、乙方有义务在本合同规定时间内主动还本付息
3、抵押借款期内,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借款期内负有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的责任,确保抵押物价值不会减小,并按规定缴交有关税款及费用
4、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的二十四小时内,将与抵押物有关的房地产证、纳税证明及其他契据证件交给甲方保管,并保证所提供契据证件的真实性、合法性乙方同时保证在办理抵押借款前及抵押借款期间不得将抵押物作为标的予以出售、转让、抵押、赠与或者以其他形式交易处置除非获得甲方书面允许,承诺抵押物不被查封、扣押或者被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否则,由此造成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独自承担
5、本合同如因不可抗力必须作一定修改补充的,乙方保证任何改变将不会免除或者减少乙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义务,不影响或者侵犯甲方的合同权・页脚JLECLO
6、乙方承诺除抵押物外,乙方另有可供居住房产一套乙方及其合法共有人无能力履约偿还到期借款时,乙方自愿在合同超期十日内搬出居住,并无条件向甲方提供有效的房产权交易过户手续,房屋处理金额不足以偿还甲方本金、利息时,所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无条件承担
7、本合同及其各项条款在有效期内对乙方及其继承人、受赠人、合法共有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和约束力第八条抵押物的保险
1、乙方须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到甲方指定的保险公司并按甲方指定的保险种类为该抵押物购买保险投保金额不得少于重新购置该抵押物的全部金额保险的赔偿范围应包括该抵押物遭受自然灾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导致的破坏、损毁;抵押期限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者撤销上述保险,否则,乙方须无条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损失如乙方不履行还款的义务,则应继续购买保险,直至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还清为止
2、乙方须在保险手续办理完毕五日内,将保险单正本交由甲方保管保险单的第一受益人须为甲方,保险单不得附有任何伤害或者影响甲方权益的限制条件,或者任何不负责赔偿的条款
3、乙方不可撤销的授权委托甲方为其上述保险事项的代表人接受或者支配保险赔偿金,将保险赔偿金用于修缮该抵押物的损坏部份或者清偿本合同项下乙方所欠甲方的所有款项
4、乙方如违反上述保险条款,甲方可依照本合同之保险条款的规定,代表购买保险,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5、抵押期间,该抵押物发生保险责任以外的损毁,乙方应在十五天内就受损毁部份及时提供新的担保,并办理相应的手续第九条抵押物的归还本合同履行完毕,乙方还清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对付费用后,甲乙双方抵押借款关系即告终止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终止之日起30天内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抵押注销登记,甲方同时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契据证件返还给乙方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以实事求是的友好态度、切实可行的方法商议解决,商议不成,提交合同签订地的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决,法院判决为终局判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第十一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商议处理本合同的补充协议、附表、授权委托书、房产抵押承诺书、借款公正合同、借款公正全权委托书等是不可分割的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在双方办理完毕完整的抵押手续(抵押登记)后生效
2、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登记、保险、公正、证明、保管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房屋抵押登记机关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条款所使用的文字,用手填写和印刷品具有同等效力
5、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签章)乙方(签章)甲方委托代理人(签章)乙方委托代理人(签章)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地点:房地产抵押登记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电话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电话委托事项鉴于本人以自有房产作为抵押物,向申请抵押借款,本人允许以号《房屋所有权证书》项下的全部房地产为此笔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并签订号《(房地产抵押)合同》现授权受托人代理委托人办理如下事项
1.到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号《(房地产抵押)合同》的号《房屋所有权证书》项下的全部房地产的抵押登记
2.受托人有转委托权委托人对受托人在授权范围内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均予认可,并承担法律责任,委托期限至委托事项办理完毕止委托人(签字)日期附委托人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房屋抵押承诺书北京大爱缘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向贵公司申请借款元(大写),拟用本人所有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造面积平方米,产权证号为的(出租/未出租)房屋提供贷款抵押若贷款发放后,就贵公司抵押权实现问题承诺如下
一、本人提供抵押的房屋均为本人及共有人拥有所有权,且未设定任何它项权利和无任何争议
二、本人对于提抵押房屋的状态所述属实,且保证抵押物状态不会对使抵押权产生较大影响
三、本人提供的其它房屋产权资料均真实有效,且未设定任何它项权利,能保证本人的必要居住条件本人提供抵押的贷款贵公司未全额收回之前,不得出卖或者采取其它方式处置未抵押的房屋
四、若因贵公司贷款不能按期收回,需要行使抵押权,本人及家庭成员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五、若本人提供抵押的房屋、证明能保证本人的必要居住条件的房屋存在任何虚假或者争议,或者擅自出卖或者处置保证必要居住条件的房屋,导致贵公司不能实现抵押权,贵公司可以视为诈骗行为,请求司法部门予以追究
六、提供的抵押房屋目前未对外出租,若需对外出租,我们将告知承租人该房屋已经设立抵押的事实,并要求承租人签署《抛却租赁承诺书》权利人及共有人(签字及手印)抵押房屋共有人承诺书(合用于房产抵押类贷款)北京大爱缘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本人与(抵押人)系关系,对其将我们共有的座落地点为房屋(抵押物)(产权证号)抵押给贵公司,作为_________(借款人)向贵公司申请贷款的担保一事彻底知晓本人在此承诺彻底允许抵押人的上述行为,并愿意共同负担该项借款的偿还,如借款人不能履行借款合同,贵公司可依法处置抵押物,实现债权,而不需再征得本人的允许承诺人(签名):委托书委托人,男,出生,身份证住址,身份证编号O委托人,男,出生,身份证住址,身份证编号O受托人,男,出生,身份证住址,身份证编号O位于北京朝阳区一路—号一幢—单元—楼—号(权)房屋属我们委托人共同共有(或者按份共有)现准备出售上述房屋,因我们事务繁忙无法亲自到北京市相关部门办理手续,特委托受托人办理如下事项
一、到银行办理上述房屋的结按手续,注销抵押登记,领取产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