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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教院附小财务管理制度第一条财务制度为了加强我校的财务管理工作,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严格财经纪律,特制订《财务管理制度》,以规范我校的财务收支行为
一、预算制度
1.每年12月份,学校制订出其次年财务开支预算,每学期开学再视其收入,详细修订预算表
2.除常规开支以外的大额经费开支,应写书面报告交学校校长,在校长办公会上探讨同意后,才能纳入预算内开支
3.不得私自开支经费支配外的开支,未经校长办公会批准,不予以报销
二、统一审批制度
1.实行校长“一支笔”审批制度,先由经办人签字再由总务处主任审核签字,最终由校长签字报销
2.对不合理的开支和未经审批的开支,出纳不得付款,会计不能入账,并刚好向学校领导反映教职工不得无理纠缠出纳员或会计员
三、各类费用报销制度
1.会议费、活动费及款待费的管理
(1)学校实行大型活动确需经费,需经分管领导拟出报告,经校长办公探讨同意并确定其总金额方能开支
(2)对外活动的接待费,按学校有关制度规定由校长同意,并确定出接待标准(视其接待规格而定)、参陪人员、就餐地点后,方能就餐就餐结束由经办人当面结账,并签字报销时附件附后先斩后奏者,一纪不予以报销,由经办人负责
(3)上级的各项收费,报销发票时,要出具上级征收费的文件或通知
2.差旅费的管理
(1)按教代会制度执行
3.办公用品添置费的管理
(1)添置办公用具、设备,由各部门、处室负责人向总务处申报(填写申请购置表),总务处依据学校经费支配权衡后,报审批权限相应的领导审批,再由总务处实施
(2)办公用品,一律由总务处统一购买不得私自购置,否则不予以报销
四、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要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定期清查,年终必需盘点,做到帐物相符对丢失、毁损的要查明缘由,属于人为损坏者,由当事人照价赔偿
2.对全部固定资产都落实责任承包制(运用者为责任承包人),人员变动时(学生运用部分每学期清理一次)进行清理,丢失、损坏照价赔偿
3.不得私自将公物借给其他单位和个人运用需借用者应征得学校的同意,持借条到保管员处借取,借物单位或个人不按时归还,联系人和保管员有责任追回
4.学校楼舍等修理,由学校探讨后实施
五、民主理财制度
1.学校财务管理必需坚持民主管理的原则,成立以教职工代表为主,有关领导参与的民主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由教职工选举产生,并由学校委派
2.民主管理小组有权监督财务的实施状况,有权对资金的运用状况、预算执行状况和决算编制状况进行检查,有权检查现金、存款、固定资产和会计账目
3.民主管理小组参与学校重大开支的探讨和确定
六、会计报表制度
1.年初向学校报送收支预算表,年终要保送收支决算总表,并写出预决算说明书
2.每月向学校报送预算内和预算外资金的收支报表
七、财务审计制度
1.定期审计学校的财务,由学校民主管理小组在年中或年未进行定期审计,做到查漏补缺,订正错误对审计出的问题要肃穆处理每次审计结束后要刚好写出书面报告,向学校汇报状况,并将审计状况上墙公布,接受教职工监督
2.专项审计依据职工反映的问题,由民主管理小组对有关项目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项审计,刚好澄清事实,妥当问题
八、财务公开制度为增加学校财务开支的透亮度,学校财务人员向教职工公布(在校务公开栏中公布)财务收支状况其次条财务平安管理制度
1.财务室配备平安设施,如保险箱,安装防盗栅、防盗探头等
2.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运用现金不得超银行规定的钱款
3.购买国家规定的专项限制商品的,必需实行转帐结算方式,不得运用现金
4.实行收支两条线记帐,不坐支,不得运用转帐凭证套换现金严格依据帐务制度和支付标准办理报销手续,对凭证不实或没经领导、经办人及证明人签字的发票不准报销
5.在各种经济活动中尽量运用转帐结算,削减运用现金
6.保管好有关印章、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对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必需严格管理,由主管会计仔细办理领用注销手续第三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依据《奉贤区教化系统物资器材管理实施细则》精神,为进一步实行固定资产管理方法,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做到物尽其用,更好地为教学服务,为师生的生活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资产起讫标准如下规定
(1)一般设备单价人民币1000元以上(含1000元),专用设备单价人民币1500元以上(含1500元),耐用时间在一年及其以上,能独立运用的物资器材列为固定资产范围
(2)单价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一次批量购置超过30件(含30件),总价符合固定资产起点担架,耐用期在一年及其以上,能独立运用的同类物资器材,如课桌椅、床、办公桌、各类柜子等学生、图书、老师运用的固定用品,也列为固定资产
2.学校的固定资产由总务处统一分类编号,并由校产管理员建立固定资产一级台帐,附单件明细卡片计算机房、舞音美室、体育馆、录播室、自然试验室、劳技试验室、图书馆、阅览室等部门,由专管员建立相应的二级台帐并负责管理其他固定资产实物由总务处校产管理员建立二级台帐由运用人(部门)负责保管
3.新增财产,应由总务处选购人员发票清单或凭调拨单(一式三份,总务处留存一份,附发票交财务一份,专管员一份),校产管理员验收签字后,方能列入固定资产台帐
4.总务处的台帐,每学期应与财务部门的固定资产台帐、各专管员的二级台帐核对一次每学年学校对固定资产清点一次,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5.固定资产增加、削减、转移,须报总务处负责实施未经总务处办理手续,任何人不得自行处置
6.依据各部门工作须要,如需调配固定资产,由总务处填写调用单,调入部门负责人或专管员签字领用,并调整各级台帐
7.依据学校实际状况,教室课桌椅、书包柜及其有关设施由总务处负责配置和调整,每学期总务处对财产保管状况组织检查验收
二、基建和大型设备、物品的选购规定
1.列入政府项目的基建和大型设备、物品,按有关规定,由政府和教化局相关部门组织选购
2.学校自筹经费支出的零星修理、设备添置、物品的选购,金额在大于5000元,由校务会议确定,由总务进行货比三家进行市场摸底,落实三家进行竞标选购(原则上在政府选购网购买)
三、物品申报、购买、验收、审批、报销等
(一)申购审批
1.凡须添置全部设备、器材、办公用品等,必需由所在处、科(组)、室负责人提出购物申请报告,填写好申购单,经总务主任审批同意后方可购买
2.凡所购物品必需由校长审批、同意后方可购买
3.珍贵物品或单件金额超过5000元的,必需由校务会探讨,同意后方可购买
4.经批准后的申购单,必需交选购员办理(特别除外)
5.凡不符合上述规定者责任自负
(二)选购
1.凡所需购物品,必需由选购员专人购买(特别除外)
2.选购员必需严格依据申购单上批准的数量、价值规格选购严禁二手货、假货、伪劣商品,做到价廉物美,不准私拿回扣
3.凡已办好审批手续的,必需当天办理,最多不超过二天(特别除外)凡急需的必需当天办理
4.所购买物必需持申购单、发票,到保管员处验收、登记,做到货、票相符未经保管员登记、同意,不准将货物干脆交运用者(特别除外)申购单必需马上交保管员
5.发票必需由选购员本人签字,总务主任签字,并由校长签字批准后方可到财务室入账
6.凡数额超过2000元时,必需运用支票支付或银行转帐财产帐和单据必需长期保存(特别除外)
四、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
1.计算机、舞音美、体育、图书阅览、食堂等专业的教学用品、用具管理参照本制度执行
2.各部门专管员必需建立抵值易耗品台帐,耐用品并附明细帐全部物品都应刚好列入台帐
3.因办公、教学须要的抵值易耗品(耐用品)由专管员填制借用单,借用人签字并注明借用理由,运用结束后应刚好归还消耗品由运用部门(人)签字领取运用
4.各班清扫用具,要实行包干方法,确定用物定额,超额不补
5.各部门专管员按月填报物品进出库报表各部门专管员应于每月初进行一次库存清点,并将上月物品的入库、出库及库存状况月报表报总务处如出现帐实不符,应刚好查明缘由
6.总务处应妥当保管原始凭证、入库单、出库单、报表等,并装订成册
五、财产移交制度
1.校内保管员、各试验室管理人员,各类财产材料运用人,因工作变动,学校应刚好组织有关人员办理交、接手续,要求帐物相符后,方能接收
2.移交中实行按帐点物,逐件核准凡有外借的,概由移交人追回,接收人不接收空帐移交中发生帐物不符时,移交人应写出书面报告,学校作出相应的处理看法,方可办理移交手续第四条财产报废报损制度
1.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因自然老化或无法修理,可以报废
2.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一次修理费用超过原价的一半,可以报废
3.报废报损仪器、设备及器材须填写报废报损申请单,一万元以内须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一万元以上须经学校或上级部门批准,方可报废报损
4.经批准报废报损的仪器、设备及器材,要刚好到财务部门销帐,同时调整教学仪器、设备帐册
5.已报废报损的仪器、设备及器材,除部分可拆零件用作修理外,应交总务部门处理,不得存放在仪器室内第五条财产修理保养制度
一、常规修理及保养
1.各类校产校舍设施常规性修理维护,由总务处负责定期检查,刚好支配修理,进行适时保养,保证完好率达95%以上
2.各类专用设备,照试验仪器、教学设备、电教设备等由各运用部门上报总务处,由总务处支配修理及保养
3.总务处要经常常对校舍设施进行查勘,并为校产校舍的修理供应优质服务,一旦发觉校产损坏或接到运用部门报修,要刚好进行修理,小修一般由运用部门填写报修单,总务处在24小时内组织修理
4.凡属人为损坏的校产,总务处应按规定追究运用部门或运用经办人的责任
二、组室维护及保养
1.每个科室、处室、办公室的教职工在工作完毕后要刚好关水、关电、关门,打扫整理各自办公室
2.个人借用的学校仪器、图书等,要留意爱惜,正确运用如有损坏,必需赔偿
3.各班级要对教室的黑板、讲台、课桌椅、门窗、电器设备,由班主任负责维护、爱护发觉损坏,上报总务处由总务处负责修理
4.学校的微机房、网络设施,由学校网管员负责修理及养护发觉问题,无法修理的,上报总务处,由总务处支配人员修理养护第六条财产赔偿制度
1.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因本身质量缘由损坏,免于赔偿
2.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因运用不慎损坏,可酌情赔偿
3.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因违反操作规则损坏,要照价赔偿
4.外单位或个人借用而损坏、遗失,一律照价赔偿
5.赔偿方法由仪器设备管理人员核填赔偿单,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再由损坏者凭赔偿单到财务部门缴费第七条学校财产、设施保管、爱护制度
1.学校购买物品严格领导审批手续,固定资产刚好进入校产帐,保管人员的帐册必需和会计室的帐吻合
2.保管人员按学校规定健全物资保管帐册,进出库手续齐全,账物相符,不出差错
3.珍贵物资、易燃、易爆、剧毒物品,要更加严格管理,不得随意散失,严格领用审批制
4.各处室的物资均有专人负责保管,门、箱、橱上的钥匙由专人保存,领用、借用手续齐全,防盗、防护设施配齐,不使物资受损失
5.学校配齐消防器材,保管员定期检查其性能,妥当保管并会运用
6.保管人员要顺手关好门窗,发觉担心全因素,必需刚好实行整改措施
7.学校统一保管的固定财产由总务处负责保管,各运用部门借用的,要填好借据,定时归还归还时,校产管理员要检查是否完好损坏按规定赔偿
8.学校每学期对班级、办公室的财产进行清点,并和班主任、办公室室长签订校产运用保管协议,一式两份期初清点,签订协议;期末检查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