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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说明下列两个设计公共物品的案例,请任选一个进行分析海上的灯塔非得由政府来提供吗?——析论公共产品的私人提供
一、描述著名经济学家科斯在年发表的《经济学上R.Coase1974的灯塔》一文中,研究了英国早期的灯塔制度世纪以前,灯塔在英国是17名不见经传的,世纪初,由领港公会造了两个灯塔并由政府授权专门管理17航海事务科斯注意到,虽然领港公会有特权建造灯塔,向船只收取费用,但是该公会却不愿投资于灯塔年间,领港公会没有建造一个新灯1610-1675塔,但同期,私人却投资建造了至少个灯塔但在当时的灯塔制度下,私10人的投资要避开领港公会的特权而营造灯塔,他们必须向政府申请许可证,希翼政府允许授权向船只收费该申请还必须由许多船主签名,说明灯塔的建造对他们有益,同时要表示愿意支付过路费,过路费的多少是由船的大小及航程经过的灯塔多少而确定的长此以往,不同航程的不同灯塔费,就干脆印成册,统一收费私营的灯塔是向政府租地而建造的,租期满后,再由政府收回让领港公会经营到年,英国当时的公营灯塔有个,而私182024营灯塔有个在总共个灯塔中,有个是私人投资建造的后来,政224634府开始收回私营灯塔到年,在总共个灯塔中,公营即由领港公会183456经营的占个到年,政府通过法规将剩余的私营灯塔全部收回,在421836年以后,英国的灯塔全部由公会经营了1842
二、评析灯塔是经济学家探讨公共产品理论时最喜欢用的一个例子从穆勒到萨缪尔森,都认为灯塔收费艰难而只能由政府经营科斯的论文却提出了一个命题公共产品非得由政府提供吗?科斯的挑战有没有成功呢?关于收购私营灯塔的理由,英国当局的解释并不在于私人收费的艰难,而在于私人收费过高科斯自己说,他调查英国灯塔制度的根本目的在于证明灯塔的私人收费是可能的,从而表明从穆勒到萨缪尔森关于把灯塔看做必须由政府经营的观点是枉费心思的但是,正如张五常教授所言,问题并非这么简单“我们要问,假若政府不许以特权,私营收费能否办到?科斯似乎没有提及这个问题例如,有人准备在适宜建造灯塔的地方购买或者租借一块土地,并在公布其计划之后,就跑到船主那里要他们签约并支付买路费签约的船主得到灯塔的服务,固然就要按约交费,否则就会惹起官司这样一来,收费问题似乎就解决了但是更根本的问题是,有多少个船主肯签约科斯在文中提到了船主联合申请的步骤,但究竟有多少船主会在申请上签名?船主的签名只是匡助灯塔建造者向政府申请特许权,而特许权被批准之后,不签字的船主也要交费,在这种情况下,又会遇到收费的艰难因此,张五常教授指出,在灯塔的例子中,收费困难有两种,而包括科斯在内的许多经济学家都将两者混淆起来第一种就是船主否认从灯塔中受益,从而不愿付费这种收费的艰难不太大,因为船只进入港口在航线上显然是要经过灯塔的,否认是不容易办到的只是对于经过有灯塔的航线但未进入港口的船才与这种收费艰难固然这种情况不多,于是第一种收费的艰难并不重要第二种艰难是“搭便车,,,就是承认从灯塔中受益,但不肯付费对于这一艰难,科斯没有提供解决的办法张五常教授的主要证据就是政府给予私营灯塔一个专卖权()这意味着每一艘船只要使用灯塔都必须交付费用这种专卖权Patent,就好像向发明者授予专利权一样,本质上是一回事用“专卖权”来压制“搭便车”的行为,是解决公共产品收费艰难的可行途径必须指出,无论何种收费办法都难以彻底解决收费问题因为灯塔和其他公共产品一样,其自然属性决定了使用上的“非排他性“,要真正设计或者发明一整套排他的装置和制度将公共产品“私有化”,必须考虑制度设计的成本以及执行和监督的费用在普通情况下,这些成本是昂贵的这就是为什么公共产品的供给缺乏刺激和效率的根本原因可见,科斯的分析是在政府许以特权的前提下进行的,而政府许以特权事实上就是由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如果公共产品由私人提供,会造成资源的浪费不妨再举一个事例来说明据《新民晚报》年月日报导,上海市北京1989830路上有幢房子,户人家合用一个平方米的灶间每当夜幕降临家家烧饭的76时候,盏灯齐放光明,把个斗室照得通明各家,划地为牢,,环绕煤气灶7炸、炒、爆、煮殊不知,多少度电在,空耗”中白白浪费了类似这样的情况在公共走道、公用洗手间等地方也有发生这则并非虚构的故事告诉人们公共产品(即电灯或者灯光)的彻底私有化(即每户拥有一盏灯)并非是一件好事,对于社会来说,公共产品的彻底私有化会导致资源重复配置,造成浪费虽然公共产品的这般私有化解决了收费的艰难,每户都按表付费,但由于公共产品已经变成每户的私人产品,于是,私有产权制度每户所缴纳的费用(即为购买灯光的价格)大致上等于户人家构成的社团产权制度下所需费7用的倍,因为在私有产权下,电力资源的配置将倍于社团产权制度下的电77力供应显然,公共产品的私有化会造成费用的过多支出和重复配置电力资源的极大浪费,从而可以证明公共产品的私有化并非社会最佳的制度选择,尽管这一办法可以解决收费艰难问题因此,在公共产品的私有化与公共产品的合理配置之间,也有一个比较成本的问题公共产品私有化的代价包括资源重复配置的浪费以及设计排他装置的费用(如每户要安装一个独用电度表和独用开关等),而对公共产品设计一种社团产权制度的代价只包括收费的艰难或者“免搭车”造成的逃费损失以及谈判的交易费用对这两种代价或者费用的比较是考虑产权制度变革或者制度安排的主要参数这个例子实际上反映了合用一间厨房的邻居关系的复杂性为什么户人家之中没有一户出来提议由户人家共用一盏灯而不77要同时使用盏灯呢?这里面大多是中国传统的道德和人际关系的因素,是这7些因素妨碍了这个建议的提出但从经济学的观点看,这些非经济的因素可以转化为成本的因素所有这些非经济的因素实则都是使合作的协议难以达成的“交易费用二因此,“交易费用”的存在阻挠了从私有产权制度向社团产权制度的转变,而且参预者人数越多,这一交易费用越大,制度的转变难度也越高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要推行社团产权制度,就需要外在力量(如政府、居委会)的努力居民楼里单元防盗门由谁安装更好析论安全服务的政府提供
一、描述朋友向来抱怨所住楼房的安全问题原来他住的楼房是原所在单位管理的住宅小区,由于多种原因,物业管理和社区服务很不健全,小区的生活环境不太好某些家庭屡次发生失窃事件,原因之一是该居民楼里各单元没有加装公共防盗门每次失窃案发生以后,大家都希翼楼里能装上一扇单元防盗门,各家进出有钥匙,朋友来了就在楼下通过电话喊一声,使整幢楼的安全性增加但防盗门向来没有装上向单位房管部门反映,说是住在楼里的已经不彻底是本单位的人,费用难以协调;再说这些住房已经出售给私人,装防盗门应该由居民自己出钱于是该居民楼处于一种“无政府状态”之中,没有一个机构出面负责解决“装防盗门这样的公共事务
二、评析先看着防盗门问题能否通过私人方式去解决在没有加装单元防盗门的情况下,一些最耽心家里被盗、被抢的人首先出资给自己家里加装防盗门对个人来说,这要花更多的钱,但比起费时费力地去播制度创新还是合算的从长远来讲,由于有钱的人加装防盗门,窃贼的盗窃难度大了,成功概率低了,盗窃行为的净收益小了,边际收益降低因此,窃贼要末设法提高盗窃技能,要末就是光顾那些不装防盗门的家庭这样一来,那些原以为自己没有多少钱,小偷不会光临,毋需加装防盗门的家庭会受到损失最后的结局是不管有钱还是没钱、钱多还是钱少,家家都装防盗门对每一个家庭来讲,投资于防盗门的支出与自己对家庭财产被盗的预期损失是相关的也就是说,盗窃的预期损失越大,投资防盗门的愿望和实际投资越大;盗窃的预期损失越小,投资防盗门的愿望和实际投资越小就整幢楼而言,每一个家庭用于防盗门的支出远远大于统一安装一扇单元防盗门的费用,两者之差额,代表一种制度成本,它并没有带来社会福利,却造成为了社会资源的浪费如何以公共方式提供的安全服务——加装防盗门成为可能?这种事情该由谁来管?怎样管?其实,加装单元防盗门应该是政府管的事,因为“安全,是一种典型的公共产品第一,如果没有公共治安,犯罪必然泛滥,个人用于防治犯罪的成本大量增加,全社会用于防治犯罪的总支出也增加,不如建立公共治安体系来得经济,而防盗门的安装正是公共治安体系的一个组成部份这就是说,从社会的角度来讲,安装单元防盗门比大家各自投资更有效率第二,政府是社会中惟一能够合法使用暴力来保护产权的机构,也是惟一能够借助于强权来征税的机构,拥有提供公共产品的便利条件因此,加装防盗门这件事应该由政府来管固然,政府的职能是负责公共产品的供给,并不一定要由政府自己来生产防盗门公共产品的基本特征之一是消费的非排他性,非排他性是相对而言的,是针对特定的消费群体的,因此,对公共产品的理解也是相对的从大的方面讲,公共治安在全国范围内是公共产品,每一个公民的消费均具有非排他性,公民享受这种消费通过公民纳税来支付从小的方面看,防盗门对于同一幢居民楼的消费者来讲,具有非排他性,他们应该为消费公共产品负责,也就是说,应该支付该公共产品的成本通俗地讲,谁受益谁付费,居民应该为加装公共防盗门付费虽然居民都是单元防盗门的受益者,但对于每一个居民来讲,他们实际的边际收益是不同的,有人愿意,有人不愿意举个极端的例子,对于家中没有什么财产的赤贫者来讲,根本没有财产失窃的可能,他是不愿意为单元防盗门付费的一个百万富翁就很愿意付费既然加装单元防盗门会给不同的消费者带来不同的收益,因此,他们为加装防盗门而愿意支付的成本也不一样,即边际收益高的居民愿意付较高的价格,边际收益低的居民愿意付较低的价格当实际价格超出预期时,人们愿意支付的价格上限就是心理价格人们的心理价格是不固定的,受不少因素的影响,例如,最近发生的失窃事件,会提高居民愿意支付的心理价格由于团体压力的存在,出于对团体的认同,人们在共同商议的过程中,也会作出让步以便达成协议加装单元防盗门的成本如何分摊呢?假设一扇公共防盗门的成本为该幢楼有套住房,单元C,n防盗门给每户家庭带来的私人收益分别是只要防盗门VL V2,……Vn£ViC,o就应该装为了防止每户家庭“免费搭车”最终导致防盗门无法安装,可以设计个类似投标的机制由政府(户籍警、居委会、单位房管部门等)出面组织召开居民大会,让每户家庭认捐设每户家庭认捐的数额为假如PL P2,……Pno单元防盗门就不能安装,政府将款ZPiVC,项退回每户家庭;假如则可安装防盗门,多余款项按捐赠比例退回LPiC,如果第一次失败,再让大家重新认捐,直到某次防盗门安装为止事实2Pic上,由于所以安装单元防盗门会使每户家庭的私人收益超过认捐数£ViC,Vi额这就意味着,每户家庭会在一次又一次的认捐过程中逐渐增加认捐数Pi额,直到最后可以安装单元防盗门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