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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文档专项资金使用承诺书对于下拨的“肃州区清水镇屯升中心小学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专项资金,我局将承诺遵照既定项目计划内容和实施方案,在资金使用上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列支,确保不浮现超范围、超标准以及虚报、冒领等不良现象,所有支出原始凭证均真实、合法、有效肃州区教育局二零一二年五月十八日专项资金使用承诺书第一条为了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更好地支持我省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的发展,促进自主创新和产业结构调整,加快“数字浙江”建设,根据国家有关财政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浙江省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以津贴或者奖励的方式,主要用于支持
1.软件及信息服务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项目重点扶持企业高新技术研发与关键技术手段的配备、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引进技术消化吸收的技术攻关及对外技术合作等项目
2.具有高技术优势的软件开辟与产业化项目重点扶持具有或者争创自主知识产权的共性基础软件、软件出口与外包,以及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提升工艺和产品技术水平或者替代进口设备、材料研发与生产相配套的嵌入式软件、重点行业应用软件等项目
3.数字内容产品开辟与服务项目重点扶持为公共管理和服务提供的重大数据库开辟、网络增值服务等的项目
4.信息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重点扶持信息服务公共技术支撑平台、第三方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服务平台、面向区域或者行业的信息技术服务平台的开辟、建设等项目
5.信息技术推广应用试点、示范项目第三条专项资金安排的原则
1.鼓励创新通过专项资金的支持,提高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解决产品生产和产业链中关键技术“瓶颈”问题,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促进产业优化升级,提高竞争力
2.扶优扶强重点扶持骨干、优势企业的发展,哺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和知名品牌的企业和产品,形成良好的产业生态链
3.政府引导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导向作用,引导社会资金投向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形成有利于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壮大的环境;
4.公平竞争规范项目申报、评审和项目管理,在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条件下择优选择,提高项目资金安排的合理性和公正性第四条申请专项资金支持的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浙江省行政辖区内(宁波地区除外)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营软件和信息服务的企事业单位
2.具有从事软件开辟、信息服务等业务所必需的技术装备、专业技术人员、质量保证手段和专门场所;
3.产权明晰,管理规范,遵纪守法,有严格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良好的业绩和社会信用
4.其他应具备的条件第五条申请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省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导向;
2.符合第二条规定的重大技术方向,项目技术含量较高,创新性较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方案切实可行,具备较好的实施基础;
3.项目资金来源可靠,自筹资金落实;
4.市场前景广阔,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第六条符合申请专项资金条件的项目,按以下程序申报
1.省级以下的项目实施单位,向当地财政、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告,经当地财政、信息主管部门审查允许后,于每年6月底前联合行文上报省财政厅、省信息产业厅;
2.省级单位经可向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告,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查允许后,于每年6月底前上报省财政厅、省信息产业厅申请报告须附以下有效材料按a4型纸张尺寸制作,装订成册1浙江省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格式见附件1;2浙江省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格式见附件2;3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地税、国税登记证复印件;4有银行贷款的项目,需提供相关银行贷款合同和贷款承诺书等凭证;5省级以上部门含省级颁发的相关资质证书及荣誉证书等复印件;6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第七条当年已列入国家或者省有关财政资金扶持计划的项目,不得重复申请省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同年度,一个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已得到专项资金津贴的单位,在该项目尚未完成前,不得申报新的专项资金项目补助第八条专项资金的审定与下达
1.省信息产业厅对申报项目进行汇总、初选,并会同省财政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在此基础上,按照专项资金安排的原则,由省财政厅、省信息产业厅共同审定津贴项目和补助(或者奖励)的具体资金数额,并联合行文将预算指标下达给各有关市、县(市)财政部门和省级有关主管部门
2.市、县(市)财政部门和省级有关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和项目进度将专项资金及时拨付给项目单位第九条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
1.各级财政、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催促项目单位严格按规定使用专项资金,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严禁截留、挪用或者转作他用
2.项目单位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严格实行专款专用,控制开支范围,努力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3.专项资金的使用,应接受财政、信息产业、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4.使用专项资金的项目完工后,项目单位应及时将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实施效果、项目工程决算等材料(编写题纲见附件3)报送同级财政和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各市、县(市)财政部门和信-息-产-业-部门对完工项目材料审核后,于每年12月底前将有关情况汇总上报省财政厅、省信息产业厅
5.省财政厅、省信息产业厅将不定期地对项目实施情况、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实施跟踪问效对违反本办法规定使用专项专项资金的,将催促有关单位限期整改;如发现有弄虚作假骗取津贴资金或者违规使用专项资金情节严重的,省财政厅将责令项目所在地财政部门追回津贴资金,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第十条本办法由省财政厅、省信息产业厅负责解释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省财政厅、省信息产业厅2001年印发的《浙江省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浙财建字
[2001]55号)和2002年印发的《浙江省软件产业发展计划项目监督和验收管理暂行办法》(浙信信
[2002]9号)文件同时废止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承诺书成都市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申请人)按照规定程序申请使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现承诺如下
1、遵守《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城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2、已经制定《成都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并经过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份占相关建造物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相关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允许,程序合法
3、提交的材料及填报内容真实、合法、有效如有不实,承诺由申请人承担相应法律后果承诺人:(签章)年月日专项资金使用单位承诺书根据我单位的自行申请和市有关部门的审查批复,我单位取得政府环保专项资金资助,用于工程我单位承诺该笔资金用于我单位承诺该项目完成后达到我们确保该笔款项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使用合同要求使用,并按申请资料中的工程建设周期完工,同时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和中介机构的检查审计特此承诺法人代表(签名)单位盖章(公章)年月日专项资金使用单位承诺书根据我单位的自行申请和市有关部门的审查批复,我单位取得广州市番禺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专项资金资助我单位承诺该笔资金用于我单位承诺该项目完成后达到我们确保该笔款项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使用合同要求使用,同时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和中介机构的检查审计特此承诺法人代表(签名):单位盖章(公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