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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物资采购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针对近年来医疗物资(指药品、医疗设备、医疗器械、检验试剂、医用卫生材料等医疗产品)采购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决定从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在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疗物资采购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通过开展医疗物资采购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不断增强廉洁意识,进一步优化完善管党治党责任体系、健全规范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遏制“靠医吃医”易发多发势头,构筑医疗卫生领域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防线,巩固拓展纠治医疗卫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行动成果,全面深化清廉医院建设,为推进健康X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二、整治重点
(一)采购项目未经集体研究决定未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一把手”、领导班子成员或重点岗位人员专断定调子
(二)采购项目未编制政府年度采购预算采购资金未纳入本单位预算管理和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在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情况下即进行采购并支付资金
(三)分解采购预算和采购项目规避招标采购环节中拆分项目或分多次采购,将本可以由一个供应商或一次招标即可完成采购的预算项目,分解为多个标段分别招标,降低采购预算,规避政府集中采购服务中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家属赠送的“红包”礼金或其他不正当利益等违纪违规违法行为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动员部署各县(区)卫健局要结合本地实际,采取适当形式对专项治理进行专题部署,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工作重点、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各医疗卫生机构党委要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一把手”、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一岗双责”责任,推进落实专项治理工作,要在医院党委会专题传达学习,研究本单位贯彻落实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二)印发整治公告各县(区)卫健局要印发本县(区)关于深入整治医疗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告,公布整治内容和监督电话,设置举报信箱,形成高压震慑,强化政策感召,营造严的氛围,为群众提供监督举报和反映问题途径
(三)开展自查自纠医疗机构要召开全院职工大会,传达学习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要求要在医院显著位置张贴由卫生健康部门印发的专项整治工作公告,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要认真落实“惩前忠后、治病救人”方针,积极开展“三谈一访”(提醒谈话、专题约谈、委托谈话、廉政家访)活动,鼓励和引导违纪违规违法党员干部和医务人员主动交待问题
(四)全面排查整治各县(区)卫健局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调度和监督指导,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采取明察暗访、交叉检查、飞行检查、突击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排查线索,每个季度组织一次排查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形成问题清单,对经查实存在相关问题的医疗机构进行约谈通报,责令整改,对问题严重的医疗机构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各医疗机构对经查实有相关违规行为的医务人员,根据情节对其给予通报批评、扣发绩效工资、取消评先评优、取消职称评聘资格等处理
(五)拓宽线索渠道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进一步畅通来信、来访、网络、电话等信访举报渠道,利用上级交办、部门协作、下级报送、巡视巡察移交、纪律审查、专项检查中发现等多个来源渠道,广泛收集医疗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建立问题线索台帐,严格实行销号管理
(六)开展以案促改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针对发生和查处的典型案件编印警示教育材料,进行案件通报,开展专题民主生活会以及警示教育大会要高度重视纪检监察机关下发的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努力做到查办一个案件、剖析一类问题、堵塞一处漏洞、教育一批干部
(七)加强系统治理各医疗机构要对药品、设备、耗材等供应商(经销商)进行梳理,对各供应商(经销商)进行约谈,签订廉洁供药、不提供“回扣”承诺书对在本单位行贿和送“回扣”的供应商(经销商)建立负面名单,取消其供货资格要聚焦行政审批、设备采购、药品和耗材采购、项目许可、接受捐赠等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严格管权、管人、管事、管钱、管物的各项监管措施,从源头上治理不正之风和预防腐败行为(A)强化医德医风认真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将党史学习教育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动力和成效要大力开展爱岗敬业和廉洁自律的职业精神教育,制定年度行风教育培训计划,增强医务人员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能力进一步加强规范使用医保基金知识培训,强化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规范使用医保基金和守法意识,进一步规范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U!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3年12月,分3个阶段实施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3年6-8月)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认真整改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3年8月71月)市卫健委将结合专项整治工作进展、群众投诉举报线索等情况,适时组建监督检查组赴各地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对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开展整治工作的情况进行督导,并对部分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县(区)卫生健康局要对辖区内医院(含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排查整治实现全覆盖,其他类型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部、诊所)覆盖50%以上
(三)总结阶段(2023年1172月)各县(区)卫生健康局要积极对本辖区内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于2023年12月5日前,将本县(区)工作总结及量表报送市卫健委市卫健委会同有关部门对部分县区和单位进行抽查评估,对于工作落实不力、行动效果不佳或者发生反弹的及时纠偏,督促整改并严肃问责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政治担当,抓好责任落实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集中整治,是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自治区党委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人民健康既是民生问题,也是社会政治问题,看病就医始终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腐败和作风问题是对事业的最大伤害,医疗机构决不是藏污纳垢的法外之地,严惩害群之马是党心民心所向,是保持卫生健康事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必然要求,也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各医疗机构要强化政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要主动作为,加强领导,立即安排部署落实,要全面排查、精准核查,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治任务台账要层层落实责任,建立问责机制,对存在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主管部门和工作人员依法严格问责
(二)压实主体责任,开展自查自纠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压实医疗机构主体责任各级医疗机构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明确牵头负责科室,落实专人负责,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对照专项整治工作内容,制定本单位自查自纠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排查本单位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医务人员利用职业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违纪违规违法问题要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做到立行立改、全面彻底整改
(三)完善监管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找准关键点和切入点,加强对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管日常监督要针对整治发现的共性问题,反复出现、普遍发生的问题,从制度机制上剖析原因、提出对策,促进综合治理、系统治理建立部门之间沟通协调、联合检查、信息共享、多部门联合惩戒等工作机制,形成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协同联动、齐抓共管的大监督工作格局
(四)做好工作台账,按时上报总结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积极做好本次整治工作的台账资料,及时汇总工作开展情况,认真做好总结评估,从7月起,于每月18日前将工作动态、工作情况统计表、典型案例以及其他相关资料,报送市卫健委12月5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县(区)卫生健康局对辖区内医院进行附件2表
(一)、
(二)、
(三)汇总上报,委属医疗机构直接报送附件2表
(一)、
(三)联系人及电话医政医管电子邮箱集中整治医药领域腐败问题感悟心得集中整治医药领域腐败问题,事关健康中国战略实施、医药行业生态净化以及群众切身利益期待反腐风暴过后,医药腐败现象一去不返,更期待此番行动能形成巨大震慑,促进各行业进一步筑牢“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防线,促进国家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不断增进民生福祉据媒体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今年全国已有150多名医院院长、书记被查,超过去年全年数量的两倍来自近日《经济观察报》的报道说,一场全国性的医药领域反腐正在展开,一些医药代表所在的销售群被解散;不少医学会等与医院相关的组织发布通知,延期召开各类行业会议和活动;一些医院要求医务工作者清退讲课费、培训费、研讨费等不合理报酬……相关动向还有不少7月21日,国家卫健委会同教育部、公安部等部门,开展为期一年的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7月25日,初次审议的刑法修正案
(十二)草案在行贿罪规定中,增加了关于教育医疗等领域行贿将从重处罚的条款;7月28日,中纪委牵头部署纪检监察机关配合开展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医药领域的腐败现象复杂而多变一方面,近年来诸如取消药品加成、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两票制”“双通道”等医改举措,极大压缩了一些地方药品回扣空间;另一方面,有的药企、医药代表等为掩人耳目,在寻求更为隐蔽的利益输送渠道,医药腐败方式正在逐渐隐形变异、迭代升级比如,医药代表打通医院领导和科室负责人,由这些“自己人”在内部会上表达使用相关药品、器械和耗材的诉求;通过联合行业协会举办学术会议,药企以会议赞助费、专家讲课费、培训费等方式向医生“表示”;药企以虚高价格采购原料药,或抬高药品出厂价,为医院和医生留出套现空间;医疗器械企业先向医院捐赠仪器,再绑定后续仪器配套耗材的供销权;医生指定患者到院内小卖部或院外特定药店购买药品和耗材,间接拿取回扣,等等绞尽脑汁为类似腐败行为披上合法外衣,是医药腐败行为的一个共同点在由药企、医药代表、医院、医生等利益相关方构成的迷局里,医疗器械、药品等成了工具,宝贵的财政资金和医保基金被侵吞、蚕食有的药企尝到通过利益输送赚快钱的“甜头”,放弃药品研发,使得全行业陷入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性循环本应忙碌于诊室、病房的“白衣天使”,频频出没于所谓“学术会议”会场……这必将降低公共医药服务的质量,严重败坏医药行业的风气,危及医保制度的运行这是卫生医药界的悲哀,更是百姓之不幸集中整治医药领域腐败问题,事关健康中国战略实施、医药行业生态净化、群众切身利益、社会道德底线这股“与以往不一样”的医药反腐之风,剑指上述一系列医药腐败痼疾,涉及从医药机构到行业上下游,重点关注生产、供应、销售、使用、报销等环节,紧盯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等“关键少数”媒体上诸如“行业全领域、全链条、全覆盖的系统治理”“要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处腐败”等表述,体现出相关部门击溃医药腐败链条的信心与决心“这个治病救人的行业,是该给自己下下猛药了,医药反腐风暴来袭,很多人期待让刮骨疗毒来得更猛烈些相关方面明确表示,将在整治过程中发现问题、总结整改,集中整治一年期满将会出台一批制度文件或修改相关法律法规现实中,在医药行业外,还有教育、房地产等民生领域,公众对相关服务与产品的质量、价格等格外敏感如何发挥“有形之手”的作用,压缩行业灰色空间,保障民生利益,是包括反腐在内的社会改革和治理过程中的重要任务“定制式”招投标、“规避式”委托采购、“供股式”入股分红、“福利式”研讨培训……期待反腐风暴过后,医药腐败现象一去不返,更期待此番行动能形成巨大震慑,促进各行业进一步筑牢“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防线,促进国家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不断增进民生福祉医药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行动集中整改工作报告根据《关于纠治医疗卫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行动深入排查阶段督查情况的通报》要求,医院党委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上级所反馈的问题,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统一部署,立行立改,整改取得初步成效,现将工作报告如下
一、及时传达和部署,将督查反馈问题形成整改清单根据自治区卫健委督察组对我院深入排查阶段督查反馈的问题,7月18日,医院党委会专题研究《关于纠治医疗卫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行动深入排查阶段督查情况的通报》文件精神并进行工作部署,下午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召开了专题例会暨再整改推进会,并将反馈问题形成整改清单,每项问题均有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科室负责人,均要求各科室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确保定人员、定职责、定时间、定进度“四定”要求
二、专项行动整改落实情况
(一)会议精神传达和深入排查工作部署情况方面医院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通过每月召开工作例会和专题推进会的形式集中传达和部署整改工作医院坚持先行先改、立行立改5月11日,医院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召开“专项行动”深入排查阶段督查工作总结分析会,将自治区卫健委督查专家现场督查提出的建议形成问题清单,要求科室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制定时间表,将问题和不足及时整改同时对工作推进中发现的新问题和不足之处不断完善,有序推进“集中整改阶段“各项工作6月29日,领导小组召开“专项行动”工作例会暨整改工作推进会,会上逐一梳理了各项问题的整改措施,针对整改措施不具有持续性的、内容不够充分的、完成时限拖沓的逐一点评并督促认真落实,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7月18日,医院分别召开党委会及领导小组召开“专项行动”工作例会暨再整改工作推进会,针对文件反馈的问题查缺补漏,进一步完善整改措施
(二)组织开展自查工作情况方面医院除了按照相关文件中所反馈的问题进行扎实整改外,医院注重系统整改、深入整改,将深入排查阶段自查发现的问题和自治区卫健委督察组对医院深入排查阶段的现场督查提出的要求,并结合清廉医院建设部署及大型医院巡查反馈的相关的问题,统一集中汇总纳入“专项行动”集中整改的范围,进行深入的分析,形成医院整改工作的任务清单,每一项均将任务细分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每一项问题均有整改措施截至目前,所有问题目前已基本整改完成,其中有关学习提高的内容需持续加强通过整改,已完善或制定文件的制度12个,进一步规范医院运行流程制度主要聚焦是否存在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家属“红包”礼金、违规占有公私财物、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违规操作药品耗材设备采购过程中收受贿赂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修订或完善如《X医院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X医院(临X临床医学院)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试行)》、《X医院医药代表拜访院内工作人员管理制度(试行)》、《X医院关于贯彻落实〈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工作方案》、《X医院依法执业自查公示制度》、
(四)未履行采购管理制度及程序招标代理机构选择流程不规范,应招标未招标、未备案、超范围自主采购等
(五)直接指定供货商通过打招呼或者暗中授意等方式将特定供应商推荐给采购部门;以品牌、影响力等因素为由,直接选择高价中标;以使用习惯为由,指定供应商顺延服务
(六)提前透露招标信息与供应商串通,提前将招标文件内容、技术参数透露给特定供应商,方便特定供应商量身定制标书,为其在采购中获得竞争优势提供帮助
(七)违规设定、修改招标参数违规设置排他性、唯一性和指向性技术参数和指标,参数论证走形式,搞“量身订做”式招标
(八)未严格执行采购“三分离”制度管理与执行职能未分开,弱化采购工作内部制约招标与评标未分离,招标和评标过程不公正验收与结算未分离
(九)未经验收支付合同全部款项在采购物资验收上,采购单位未履行验收程序,未按合同条款约定进行验收即支付全部款项
(十)按使用量收取提成回扣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等按使用量提成结算返点
(十一)在医疗物资采购过程中收受贿赂在医疗物资采购过程中,收取供应商及相关人员的礼品、礼金、钱款、购物卡、消费卡、有价证券等财物
(十二)其他医疗物资采购违法违规情形
三、整治措施
(一)深入开展学习动员各医疗卫生机构组织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部署,严格贯彻执行医疗卫《X医院依法执业自查奖惩制度》、(X医院(临X临床医学院)党员教育管理办法(试行)》、《X医院医师质量质控管理规定》、《X医院物资采购审计制度》、《X医院差旅费管理办法》、《X医院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定期轮岗交流制度》、《X医院廉政谈话制度》,正在完善拟出台的制度5项
(三)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工作方面一是医院党委积极传达自治区卫生健康委2022年党的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有关会议精神,5月,组织召开了医院2022年党的工作暨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和战略部署,坚持党建引领,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医院将自治区卫生健康委2022年党的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和有关会议精神及医院会议要点下发到党支部和科室,要求落实到“三会一课”的学习中,并进行督查二是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政治引领作用,医院领导班子认真落实对分管党支部及科室部门的“一岗双责二医院党委行政领导班子积极开展对医院重点领域和科室、关键岗位人员的廉洁谈话,积极前往所联系支部参加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医院组织科不定期抽查党支部“三会一课”执行情况,并形成检查记录督促整改三是聚焦“两个维护”,及时跟进并组织开展各类学习医院党委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文件内容作为党委会“第一议题”学习,深化医院党委对管党治党规律、反腐败斗争规律的认识,主动应对反腐败斗争新形势新挑战,提高一体推进“三不腐”能力和水平;将《关于大力推进清廉广西建设的意见》纳入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及清廉医院建设等主题纳入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内容,持续学深悟透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四是坚持“教育在先,预防在前”,全方位、多层次的开展廉政谈话工作拟定了《X医院廉政谈话制度》,明确医院领导班子之间、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负责人、重点科室/岗位之间的例行谈话制度和谈话内容,深入开展“三谈一访”,加强干部廉洁教育3月,医院党委书记、院长分别对部分班子成员进行了廉洁家访,分管院领导也分别对医院基建、采购、设备、后勤、招标、人事、财务等重点科室负责人及其家属传达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新举措,提醒其本人和家属要严守纪律底线,不碰红线、不越雷池5月,医院领导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分别对分管部门和科室负责人共29人进行廉洁谈话,督促其严格落实“九项准则”、严守党规党纪、廉洁从业,并要求科室负责人做好榜样、管好科室人员、带好队伍结合6月医院中层干部换届工作,医院党委严格执行任前廉洁谈话制度,党委书记和分管干部工作的副书记分别对提拔及交流的干部一一进行任前廉洁谈话7月,医院纪委开展了对全院中层干部集体廉政谈话,谈话结合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中层干部履行“一岗双责”要求、十八大以来医疗卫生领域违纪违法案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容等,强调领导干部要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不断锤炼忠诚干净担当品质
(四)行风建设和工作人员廉洁从业方面加强医德医风学习,严格执行医疗机构廉洁从业“九项准则”,行风办修订了《X医院关于贯彻落实〈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工作方案》,制定医院“九项准则”小册子,并下发全体职工学习进一步完善医师考核机制,修订《X医院评优评先实施方案》,将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等内容与评优评先挂钩出台了《X医院医药代表院内拜访工作人员制度》,明确“三定三有”和监督责任人,严明行业纪律,提高工作人员廉洁自律自觉性
(五)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方面医院人事部门先行先改,针对2021年绩效工资发放开展了自查自纠,并形成了报告报备自治区人社厅报告说明了绩效工资总量超额发放的原因,并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强调今后从思想和行动上绝对严格按照自治区绩效发放相关文件执行,同时健全与上级管理部门请示汇报机制,及时报告相关事项
(六)制定“权力清单”方面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医院制定了X医院岗位权力清单及流程,并计划定稿成册根据重点岗位划分权责事项,制定岗位风险点、划分岗位风险等级、制定风险防控措施,进一步提升监督效能
(七)定期轮岗方面2022年4月21日已经以红头文的形式印发《X医院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定期轮岗交流制度》,内容包含定期轮岗交流对象、轮岗交流期限、轮岗交流方法及轮岗交流要求等细节,6月,医院中层干部换届工作立即落实了轮岗交流制度(A)项目建设工程方面为规范施工合同签署,基建科将跟据招标采购的相关流程确定中标单位后,参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草拟合同,按合同组成要素逐项逐句审核,完善落实合同管理制度,避免合同不规范及漏项问题再发生同时把合同发送给审计、财务、律师、分管院长、中标单位审阅把关,合同签订后存档,防止出现合同签署漏项等问题
(九)政府采购方面医院招标管理部门组织政府采购制度的学习,提升业务能力;通过修订相关制度,规范采购项目招标流程,通过三方价格查询平台询价,修改了相关表格规范议价论证内容,避免科主任确认招标型号、参数等情况存在制定《X医院(临X临床医学院)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试行)》,明确对医院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的惩处规范和及时调拨医院固定资产,确保固定资产在医院得到有效运用,防止闲置资产等问题出现
(十)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情况医院加大了典型案例、身边案例的警示教育和通报力度医院纪委通过在医院党委会、行政交班会、全院例会、中层干部集体廉政谈话会、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内容中通报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的典型案例,通报近期发生或身边发生的查处案例,以常态化警示教育的形式经常给医院领导、干部“敲边鼓”,加大通报力度,强化警示震慑效应,提高全院职工拒腐防变意识和能力根据自治区卫健委要求,医院订购了《医疗卫生领域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读本》,医院领导、中层干部、重点岗位人员人手一册,并要求医院各个科室组织科室人员采用自学和集体学习方式进行,医院纪委不定期到科室进行学习情况记录抽查,确保做到警示教育全覆盖
(十一)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发布简报注重总结提升医院将“专项行动”与清廉医院工作有效结合,制作主题宣传海报、横幅在医院门诊电子显示屏、入口处、住院大楼、行政楼等醒目位置进行张贴,在医院公众号进行主题标识,在医院宣传栏进行专项行动宣传等,形成“党风清正、院风晴朗、医风清新、行风清明”的良好氛围,同时通过加强宣传,既警示医务人员又接受患者和社会监督,从而形内外成合力,不断推进“专项行动”工作的开展和清廉医院建设利用医院官网开设医者风采、专科风采、最美护士系列专题报道,充分挖掘医院职工群体中近30名先进典型,用新媒体视角广泛传播医务人员的抗疫精神和崇高职业精神,营造医院清新医风为更好地总结专项行动工作经验,不断推进“专项行动”的落实及在实际工作中的指导作用,切实做到边查边改边总结,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拟定每个月在医院官网专栏发布至少2期工作简报,目前已发布工作简报3期
(十二)以专项行动为契机,推动常态化监督工作提质增效一是继续加强对医院党委、行政“三重一大”、重要议题的落实情况监督,监督“第一议题”学习情况、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确保医院各项事业稳步推进二是继续加强对人才引进、招投标、疫情防控等事项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职责三是持续关键时间节点廉政提醒通过QQ群、微信群、手机短信形式向医院领导、中层干部及其他职工发送“廉洁假日”提醒信息,提醒全体职工假日期间时刻保持“头脑清醒”,做到令行禁止,不违规接受或赠送红包、节礼,倡导健康积极的廉洁文化,弘扬优良家教家风深入医疗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卫健委和县纪委有关部署,根据县纪委《2023年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行业实际,现就深入开展医疗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委☆☆届☆次全会、☆☆届省纪委☆次全会和市纪委部署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人民至上,坚守职责定位,围绕“三个年”活动和清廉略阳建设、清廉医院建设、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等重点任务,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坚持问题导向,“小切口、大深入”整治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突出问题,进一步改进行业作风,着力解决群众看病就医方面的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安全感
二、整治内容
(一)重点整治医疗器械、药品、试剂、耗材采购过程中拿提成、接受有价证券、股权等“吃回扣”问题
1.整治重点一是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直接干预、插手医疗器械、药品、试剂、耗材等招标采购工作,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二是通过“定制式”招投标、“供股式”入股分红、“规避式”委托采购、“福利式”研讨培训等方式,变相达到与“指定”公司双向受益的目的三是医疗机构医务人员通过引导、诱导患者及其家属在“指定”药店购买药品、“指定”机构检测,收受相关单位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
2.主要措施一是行业主管部门及医疗机构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对所属工作人员的常态化教育与约束,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根基二是加大线索收集、问题移交、部门联动、监督检查、执纪执法力度,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行政措施,持续保持对“回扣”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三是医疗机构进一步健全完善内控制度,规范医疗器械、药品、试剂、耗材等采购流程,加强全过程监督监管,落实招标采购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四是医疗机构进一步规范临床诊疗行为,加大对“指定”购药、“指定”检测等问题线索的查处力度,警示教育广大医务人员增强自觉抵制行业不正之风的思想定力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参与单位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落实单位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二)着力解决无依据不合理检查用药、非必要使用高价值耗材等“过度医疗”问题
1.整治重点一是违反临床诊疗技术规范或指南的诊疗行为,主要包括无指征检查、用药,非必要重复检查,非必要使用高价耗材,不合理或超剂量用药;非紧急情况下,未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实施特殊检查、使用特殊用药及耗材;其他违反《医师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可认定为“过度医疗”的行为二是违法违规诊疗行为,主要包括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师执业证书》,或超出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医师执业范围开展的相关检查用药等诊疗行为;违规开展禁止临床使用的各类诊疗技术;使用未依法注册或备案的检查设备、药品耗材等诊疗行为
2.主要措施一是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专家对“过度医疗”相关的集中共性问题进行论证,进一步加强对临床诊疗行为的指导,加大督导抽查力度,督促医疗机构对门(急)诊、住院患者检查用药治疗等情况开展自查二是医保部门持续开展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规范使用医保基金行为专项治理,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惩处力度,不断拓展专项治理的广度和深度三是药监部门加大对医疗机构的抽查力度,严厉打击使用未依法注册或备案药品耗材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医疗机构全面落实各项诊疗规范,通过大数据等方式科学分析诊断院内药耗管控问题,提高靶点精准整治能力;进一步加强医患沟通,规范患者知情告知工作,加大院务公开力度,确保诊疗行为公开透明;建立健全体现医务人员劳动价值和技术价值的绩效分配体系,强化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良性经济杠杆作用发挥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参与单位县医保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落实单位: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三)着力解决医疗机构之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抗菌药物临床合理使用等方面突出问题
1.整治重点一是个别医疗机构实行“开单提成”,相关检查检验项目与医务人员绩效分配挂钩,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落实不执行互认政策有关规定二是医疗机构检查检验技术及检验结果同质化水平不高,影响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推进三是部分医疗机构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不规范,存在医务人员超剂量用药、超疗程用药、外科手术无指征用药、不合理联合使用抗菌药物等行为
2.主要措施一是指导各医疗机构制定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方案,开展专项督查,建立问题台账,督促整改落实对于互认工作推进较好的医疗机构,可给予一定政策激励或奖励对问题突出的医疗机构予以通报或约谈,对于医疗机构和科室实施“开单提成”、设置业务收入指标并与医务人员收入直接挂钩等可能诱导过度检查的行为严肃查处二是各级主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强化实验室质控管理,提高室间质评参评率及通过率,为检查检验结果的同质化提供技术保障三是严格按照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有关要求,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通过用药监测、专项督查等,建立问题台账,限期整改,对问题突出的医疗机构通报批评或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医疗机构内专项自查每年不少于2次,县级专项督查每年不少于2次四是加强处方点评,医疗机构定期组织对抗菌药物处方、医嘱实施点评,并将点评结果作为医师定期考核、临床科室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依据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参与单位县医保局落实单位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四)重点整治民营医院超范围执业、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等违规执业行为
1.整治重点一是超出登记范围或备案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出具虚假证明文件、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泌尿、生殖(不孕不育)、健康体检、医疗美容等社会办医活跃的领域,以虚假检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未经行政审批部门审查和未按照医疗广告审查相关证明文件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
2.主要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大对民营医院的监管执法力度,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进行监管和执法二是持续开展民营医院依法执业专项治理,强化监督检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惩处力度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参与单位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落实单位民营医疗机构
(五)持续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
1.整治重点严厉打击诱导参保人员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票据等欺诈骗保违法犯罪行为
2.主要措施持续加强医保基金联合整治和案件线索移送工作机制,加强与卫健、公安、纪检、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执法和联动惩处,聚焦检查检验、精神疾病、康复理疗、收治住院患者的卫生院、开通门诊统筹的定点零售药店等重点领域和职工医保门诊共济、异地就医等医保新政,围绕虚假计费、过度诊疗等问题,加大检查力度和频次,推动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向纵深发展牵头单位县医保局参与单位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落实单位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六)着力解决行业主管部门履职尽责不到位、服务意识不强、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
1.整治重点一是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履行监管职责过生行业作风建设“九项准则”规定,加大整治工作力度组织学习《X清廉医院建设暨深入开展纠治医疗卫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行动常用政策文件汇编》《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X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全区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2021-2024年)》等,按照开展医疗物资采购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成立领导小组,及时开展动员部署,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专项整治的目的意义和任务措施,引导广大医务工作者积极参与(完成时间2023年5月以前)
(二)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结合实际,加强对领导干部和重点岗位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纪律警示教育及医德医风教育,组织开展新时代反腐败斗争形势专题辅导、上相关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学习课、看警示教育片,学习《X医疗卫生领域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读本》《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例剖析材料汇编》,通报近年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到廉政教育基地或庭审现场、监狱开展实地警示教育,用“身边案”警示教育“身边人”,做实做细“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工作,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完成时间2023年6月以前)
(三)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各医疗卫生机构领导干部和重点岗位人员要针对重点整治内容,对照逐一梳理、抓好深入排查,做到覆盖面要广、触角要深,确保检查不漏项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认真严肃审视,立行立改、真改实改积极开展“三谈一访”活动,领导班子带头谈、带头访,并利用党总支(支部)会、工作会议等机会,讲形势、讲政策,鼓励和引导违规人员主动交代问题对发现的问题严肃整改,涉及违纪违法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完成时间2023年9月以程中,明知存在违纪违规违法行为却不予处理或减轻处理二是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服务意识淡薄,对待来访群众态度生硬、敷衍了事、推诿扯皮,公布的专项整治举报电话是空号或长时间无人接听等情况三是医疗机构审批部门工作人员不按既定的行政许可流程或在资料不全的情况下进行违规审批,甚至收取服务对象财物等情况
2.主要措施一是行业主管部门扎实组织开展“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巩固拓展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成果,常态化落实作风建设相关要求二是行业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运用信息化等形式丰富监管手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进行监管和执法三是行业主管部门认真贯彻《信访工作条例》,依法分类处理群众反映的各类信访诉求,同时加强对医疗机构信访工作的指导,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发生四是县行政审批部门加强对医疗机构审批的管理,进一步优化流程,简化程序,压缩时限对医疗机构许可事项移交同级行政审批部门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做好配合工作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参与单位县医保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落实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
三、方法步骤专项整治从2023年3月份开始,至12月底结束,此后转入常态化主要方法和步躲为
(一)全面安排部署组建县级部门联合推进专班,全力推动专项整治相关工作县卫健局联合有关部门于3月底前建立完善抓落实机制,细化具体方案,组建推进专班,召开动员部署会,确保开局良好县级医疗机构同步做好方案制定、专班建立、动员部署等工作
(二)深入自查自纠各行业主管部门、医疗机构要以自我革命、刀刃向内的坚定态度,针对专项整治四项任务,特别是群众关切和“风”“腐”易发环节,分级开展“拉网式”排查对查摆出的问题,要建立问题清单,实行销号管理,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推动问题解决关键部门、重要岗位工作人员要认真检视问题,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对隐瞒不报、避重就轻的,一经查实,从严从重处理6月底前全部完成
(三)加强线索处置县卫生健康局在政府网站设立群众举报监督专栏,公布专项整治重点内容、线索反映电话邮箱、作风监督电话县医保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结合职责分工,设立有关举报监督电话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也要及时开通群众举报专线电话对本级受理、上级转办的问题和线索,做好规整、分析、处理、回复等各项工作,实现闭环管理重大问题线索要及时分析研判,对涉嫌违法违纪的,按相关规定将问题线索移交有关部门单位
(四)加强督导检查县卫生健康局要联合有关部门通过多种方式,对辖区内医疗机构问题排查、整改落实、制度建设、工作进展等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对进展缓慢、自查自纠和问题整改走过场、敷衍应付、弄虚作假等行为及时约谈提醒,督促改进;对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予以通报,严肃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五)总结报告工作县卫生健康局要联合有关部门及时收集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每月上报相关工作开展进展情况及统计表,并在12月份总结上报年度工作总结年度专项整治任务结束后,转入常态化,将医疗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纳入常态化监督的重要内容,持续巩固深化专项整治成果,不断提升医疗领域行业作风水平专项整治由卫健部门牵头,公安、财政、市场监管、医保、行政审批部门参与各部门职责分工如下卫生健康部门会同各有关部门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具体负责检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及内部管理,收集、整理群众举报线索并依职责转交相关部门查办,对专项整治取得的进展和成果进行宣传公安部门按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对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医保等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依法立案侦查财政部门严格公立医疗机构使用财政资金招标采购的审核、审批和监督管理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对使用未依法注册或者备案的医疗器械开展医疗检查活动的机构和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在日常监管中发现涉嫌未取得合法资质开展医疗检查的,及时通报县卫生健康局医保部门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的定点医疗机构及相关涉事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行政审批部门严格规范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以及中医医疗广告发布审查
五、组织保障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医疗机构要深刻认识持续整治医疗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重要意义,将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作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我省和市纪委全会精神的具体举措、推动干部作风能力提升的有力抓手和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的重点,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树立“马上就办、办好就好”的标准要求,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重抓实做,切实抓出成效
(二)健全组织领导县卫健局联合县医保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单位成立县医疗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成员由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等有关科室负责人组成参照市级工作专班成立相应的专项整治领导机构,明确内部责任分工、细化落实举措、建立工作机制,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对照专项整治任务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实行问题清单管理,强化措施,推动问题解决
(三)落实主体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医疗卫生机构党组织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抓、带头抓专项整治工作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夯实主体责任,把专项整治与党风廉政建设、清廉医院建设、行风建设、医疗管理服务等工作统筹谋划、融合推进、常态推动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上下沟通、部门联动,注重密切协同、线索互通,形成齐抓共管、相互支持、紧密配合的工作合力
(四)加强结果运用各单位要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医疗卫生机构及医务人员的绩效考核体系,与年度各项考核、评优评先、职称晋升等挂钩,不断将专项整治工作推向深入
(五)做好信息报送县卫健局、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明确1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1名负责同志作为工作联络员,负责信息报送、日常沟通等工作专项整治工作实行“月报告”工作制度,各部门、各医疗机构分别于每月26日前报送本月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数据统计表年深入医疗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2023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卫健委和县纪委有关部署,根据县纪委《2023年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行业实际,现就深入开展医疗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委**届*次全会、**届省纪委*次全会和市纪委部署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人民至上,坚守职责定位,围绕“三个年”活动和清廉略阳建设、清廉医院建设、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等重点任务,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坚持问题导向,“小切口、大深入“整治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突出问题,进一步改进行业作风,着力解决群众看病就医方面的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安全感
二、整治内容
(一)重点整治医疗器械、药品、试剂、耗材采购过程中拿提成、接受有价证券、股权等“吃回扣”问题
1.整治重点一是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直接干预、插手医疗器械、药品、试剂、耗材等招标采购工作,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二是通过“定制式”招投标、“供股式”入股分红、“规避式”委托采购、“福利式”研讨培训等方式,变相达到与“指定”公司双向受益的目的三是医疗机构医务人员通过引导、诱导患者及其家属在“指定”药店购买药品、“指定”机构检测,收受相关单位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
2.主要措施一是行业主管部门及医疗机构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对所属工作人员的常态化教育与约束,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根基二是加大线索收集、问题移交、部门联动、监督检查、执纪执法力度,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行政措施,持续保持对“回扣”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三是医疗机构进一步健全完善内控制度,规范医疗器械、药品、试剂、耗材等采购流程,加强全过程监督监管,落实招标采购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四是医疗机构进一步规范临床诊疗行为,加大对“指定”购药、“指定”检测等问题线索的查处力度,警示教育广大医务人员增强自觉抵制行业不正之风的思想定力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参与单位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落实单位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二)着力解决无依据不合理检查用药、非必要使用高价值耗材等“过度医疗”问题
1.整治重点一是违反临床诊疗技术规范或指南的诊疗行为,主要包括无指征检查、用药,非必要重复检查,非必要使用高价耗材,不合理或超剂量用药;非紧急情况下,未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实施特殊检查、使用特殊用药及耗材;其他违反《医师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可认定为“过度医疗”的行为二是违法违规诊疗行为,主要包括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师执业证书》,或超出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医师执业范围开展的相关检查用药等诊疗行为;违规开展禁止临床使用的各类诊疗技术;使用未依法注册或备案的检查设备、药品耗材等诊疗行为
2.主要措施一是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专家对“过度医疗”相关的集中共性问题进行论证,进一步加强对临床诊疗行为的指导,加大督导抽查力度,督促医疗机构对门(急)诊、住院患者检查用药治疗等情况开展自查二是医保部门持续开展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规范使用医保基金行为专项治理,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惩处力度,不断拓展专项治理的广度和深度三是药监部门加大对医疗机构的抽查力度,严厉打击使用未依法注册或备案药品耗材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医疗机构全面落实各项诊疗规范,通过大数据等方式科学分析诊断院内药耗管控问题,提高靶点精准整治能力;进一步加强医患沟通,规范患者知情告知工作,加大院务公开力度,确保诊疗行为公开透明;建立健全体现医务人员劳动价值和技术价值的绩效分配体系,强化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良性经济杠杆作用发挥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参与单位县医保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落实单位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三)着力解决医疗机构之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抗菌药物临床合理使用等方面突出问题
1.整治重点一是个别医疗机构实行“开单提成“,相关检查检验项目与医务人员绩效分配挂钩,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落实不执行互认政策有关规定二是医疗机构检查检验技术及检验结果同质化水平不高,影响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推进三是部分医疗机构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不规范,存在医务人员超剂量用药、超疗程用药、外科手术无指征用药、不合理联合使用抗菌药物等行为
2.主要措施一是指导各医疗机构制定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方案,开展专项督查,建立问题台账,督促整改落实对于互认工作推进较好的医疗机构,可给予一定政策激励或奖励对问题突出的医疗机构予以通报或约谈,对于医疗机构和科室实施“开单提成”、设置业务收入指标并与医务人员收入直接挂钩等可能诱导过度检查的行为严肃查处二是各级主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强化实验室质控管理,提高室间质评参评率及通过率,为检查检验结果的同质化提供技术保障三是严格按照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有关要求,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通过用药监测、专项督查等,建立问题台账,限期整改,对问题突出的医疗机构通报批评或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医疗机构内专项自查每年不少于2次,县级专项督查每年不少于2次四是加强处方点评,医疗机构定期组织对抗菌药物处方、医嘱实施点评,并将点评结果作为医师定期考核、临床科室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依据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参与单位县医保局落实单位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四)重点整治民营医院超范围执业、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等违规执业行为
1.整治重点一是超出登记范围或备案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出具虚假证明文件、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泌尿、生殖(不孕不育)、健康体检、医疗美容等社会办医活跃的领域,以虚假检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未经行政审批部门审查和未按照医疗广告审查相关证明文件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
2.主要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大对民营医院的监管执法力度,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进行监管和执法二是持续开展民营医院依法执业专项治理,强化监督检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惩处力度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参与单位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落实单位民营医疗机构
(五)持续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
1.整治重点严厉打击诱导参保人员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票据等欺诈骗保违法犯罪行为
2.主要措施持续加强医保基金联合整治和案件线索移送工作机制,加强与卫健、公安、纪检、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执法和联动惩处,聚焦检查检验、精神疾病、康复理疗、收治住院患者的卫生院、开通门诊统筹的定点零售药店等重点领域和职工医保门诊共济、异地就医等医保新政,围绕虚假计费、过度诊疗等问题,加大检查力度和频次,推动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向纵深发展牵头单位县医保局参与单位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落实单位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四)建立健全协同监督机制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担负监督、监管和指导职责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和重点岗位人员的监管抓实财务监管和内部审计,强化对医疗物资采购资金使用监督,开展定期审计与专项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强化领导干部用人权、决策权、财政权和管理权监督,在选拔任用干部时,充分听取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对药品耗材、医疗设备采购价格、参数、品牌、供应商等信息公开,接受公众监督(完成时间2023年10月以前)
(五)深入开展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各医疗卫生机构对照重点整治内容,组织对十八大以来(从2012年开始)医疗物资采购项目资料逐一进行检查,查找制度执行方面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及时进行整改,建立完善制度,强化对权利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切实规范和加强采购管理工作(完成时间2023年12月以前)
(六)持续开展违纪款物清退医务人员在医疗物资采购过程中,收取供应商及相关人员的礼品、礼金、购物卡、消费卡和有价证券等财物均应认定为违纪款物对违纪款物要按要求上缴本单位或纪检监察机关指定的廉政专用账户,银行出具的存款凭条作为上交凭证,应妥善保存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违纪款物上缴登记制度,对上缴的违纪款物,应当出具凭证,建立台帐,做好登记及档案管理工作(完成时间2024年2月以前)
(七)深入开展案件查办向社会广泛宣传开展医疗物资采购腐败整治问题整治重点内容,畅通举报渠道,鼓励和引导群众举报腐败问题全面梳理问题线索,重点对十八大以来(从2012年开始)医
(六)着力解决行业主管部门履职尽责不到位、服务意识不强、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
1.整治重点一是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履行监管职责过程中,明知存在违纪违规违法行为却不予处理或减轻处理二是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服务意识淡薄,对待来访群众态度生硬、敷衍了事、推诿扯皮,公布的专项整治举报电话是空号或长时间无人接听等情况三是医疗机构审批部门工作人员不按既定的行政许可流程或在资料不全的情况下进行违规审批,甚至收取服务对象财物等情况
2.主要措施一是行业主管部门扎实组织开展“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巩固拓展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成果,常态化落实作风建设相关要求二是行业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运用信息化等形式丰富监管手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进行监管和执法三是行业主管部门认真贯彻《信访工作条例》,依法分类处理群众反映的各类信访诉求,同时加强对医疗机构信访工作的指导,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发生四是县行政审批部门加强对医疗机构审批的管理,进一步优化流程,简化程序,压缩时限对医疗机构许可事项移交同级行政审批部门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做好配合工作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参与单位县医保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落实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
三、方法步骤专项整治从2023年3月份开始,至12月底结束,此后转入常态化主要方法和步骤为
(一)全面安排部署组建县级部门联合推进专班,全力推动专项整治相关工作县卫健局联合有关部门于3月底前建立完善抓落实机制,细化具体方案,组建推进专班,召开动员部署会,确保开局良好县级医疗机构同步做好方案制定、专班建立、动员部署等工作
(二)深入自查自纠各行业主管部门、医疗机构要以自我革命、刀刃向内的坚定态度,针对专项整治四项任务,特别是群众关切和“风”“腐”易发环节,分级开展“拉网式”排查对查摆出的问题,要建立问题清单,实行销号管理,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推动问题解决关键部门、重要岗位工作人员要认真检视问题,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对隐瞒不报、避重就轻的,一经查实,从严从重处理6月底前全部完成
(三)加强线索处置县卫生健康局在政府网站设立群众举报监督专栏,公布专项整治重点内容、线索反映电话邮箱、作风监督电话县医保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结合职责分工,设立有关举报监督电话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也要及时开通群众举报专线电话对本级受理、上级转办的问题和线索,做好规整、分析、处理、回复等各项工作,实现闭环管理重大问题线索要及时分析研判,对涉嫌违法违纪的,按相关规定将问题线索移交有关部门单位
(四)加强督导检查县卫生健康局要联合有关部门通过多种方式,对辖区内医疗机构问题排查、整改落实、制度建设、工作进展等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对进展缓慢、自查自纠和问题整改走过场、敷衍应付、弄虚作假等行为及时约谈提醒,督促改进;对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予以通报,严肃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五)总结报告工作县卫生健康局要联合有关部门及时收集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每月上报相关工作开展进展情况及统计表,并在12月份总结上报年度工作总结年度专项整治任务结束后,转入常态化,将医疗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纳入常态化监督的重要内容,持续巩固深化专项整治成果,不断提升医疗领域行业作风水平专项整治由卫健部门牵头,公安、财政、市场监管、医保、行政审批部门参与各部门职责分工如下卫生健康部门会同各有关部门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具体负责检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及内部管理,收集、整理群众举报线索并依职责转交相关部门查力、,对专项整治取得的进展和成果进行宣传公安部门按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对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医保等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依法立案侦查财政部门严格公立医疗机构使用财政资金招标采购的审核、审批和监督管理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对使用未依法注册或者备案的医疗器械开展医疗检查活动的机构和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在日常监管中发现涉嫌未取得合法资质开展医疗检查的,及时通报县卫生健康局医保部门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的定点医疗机构及相关涉事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行政审批部门严格规范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以及中医医疗广告发布审查
五、组织保障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医疗机构要深刻认识持续整治医疗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重要意义,将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作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我省和市纪委全会精神的具体举措、推动干部作风能力提升的有力抓手和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的重点,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树立“马上就办、办好就好”的标准要求,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重抓实做,切实抓出成效
(二)健全组织领导县卫健局联合县医保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单位成立县医疗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成员由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等有关科室负责人组成参照市级工作专班成立相应的专项整治领导机构,明确内部责任分工、细化落实举措、建立工作机制,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对照专项整治任务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实行问题清单管理,强化措施,推动问题解决
(三)落实主体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医疗卫生机构党组织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抓、带头抓专项整治工作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夯实主体责任,把专项整治与党风廉政建设、清廉医院建设、行风建设、医疗管理服务等工作统筹谋划、融合推进、常态推动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上下沟通、部门联动,注重密切协同、线索互通,形成齐抓共管、相互支持、紧密配合的工作合力
(四)加强结果运用各单位要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医疗卫生机构及医务人员的绩效考核体系,与年度各项考核、评优评先、职称晋升等挂钩,不断将专项整治工作推向深入
(五)做好信息报送县卫健局、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明确1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1名负责同志作为工作联络员,负责信息报送、日常沟通等工作专项整治工作实行“月报告”工作制度,各部门、各医疗机构分别于每月26日前报送本月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数据统计表医院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工作总结2023报告医院始终把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放在突出位置,高度重视、紧密部署、聚焦重点、靶向发力,有效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聚焦群众身边的重点医疗腐败行为、不正之风和急难愁盼等问题,多措并举,切实为广大妇女儿童提供更加优质、便捷和暖心的服务,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确保专项行动落实落细出台医院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对工作目标、整治重点、实施步骤、防范措施、组织领导、责任分工等方面作出明确要求召开中层干部会议,对各科室贯彻落实工作进行详细安排部署,要求各科室负责人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坚持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源头防止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发生
二、精准分析研判,准确把握各项关键环节坚持问题导向,对发现的问题,既做好点对点整治,又抓好“举一反三”整改,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其中针对在群众身边重点腐败行为和不正之风方面存在的风险点,制定23项防范措施,出台医院医保工作内部监管稽查《方案》,对医院合理诊疗、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和合理收赛等行为进行规范,明确内部监督和奖惩措施针对群众关心的急难愁盼问题,以开展“三学三比三提升”和“优质服务提升年”活动为载体,聚焦“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改善就诊环境、合理控制费用、改善沟通效果和改进后勤服务”六大措施,夯实工作责任,持续提升患者就医体验
三、压紧压实责任,持续提升专项整治质效成立专项治理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医院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台账》,对每项工作确定职责要求、牵头科室和配合科室,做到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对督导检查中存在问题的解决进度、质量和效果全程跟踪检查,做到边整治,边总结,边提升,同时,及时把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用制度规范起来,U!、优化服务质量,提升群众体验获得感形成长效机制,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加强停车管理,在院内设置临时停车位,实行错峰停车,早8时-10时,院内职工车辆一律不准入院,有效保证患者就诊停车加强电梯管理,区分手术、医务人员和家属专用电梯,派驻专人管理,提升电梯运行效率在全院开展微笑服务就医体验活动及“三代力、”服务,各护理单元实施“一科一特色”护理,拓展服务半径,优化服务质量同时加强患者转诊管理,优化就餐后勤服务,患者就医获得感提升明显,第三季度测评满意度95%,今年共收到患者感谢信18封,锦旗7面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无小事,下一步,全院干部职工要围绕此次活动认真查摆自身不足,要注重分析研判专项行动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及时总结做法,坚持教育在先、预警在先、预防在先、健全防堵漏洞,不断细化工作措施,形成长效机制,促进专项行动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为切实加强卫生健康系统行风作风建设,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树立卫生健康行业良好形象,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卫生健康系统深入开展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和内容
(一)对象全区卫生健康单位
(二)内容针对全区卫生健康领域中的药品器械、工程建设和耗材(试剂)采购、选方用药等重点环节中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等进行专项治理
二、时间安排和步骤
(一)警示教育及动员部署(2023年1月13日至1月17日)召开全区卫生健康系统专项治理动员部署会议进行专题部署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对此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了解此次专项治理的任务、内容和纪律要求各单位要通过职工大会、支部会议、警示教育大会等形式,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和学习有关纪律规定,组织并督促各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法律规定,自觉纠正医药购销行为,增强参与治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自查自纠(2023年1月18日至2月10日)全区各卫生健康单位要对照专项治理内容进行自查自纠,深入查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查摆发现的腐败问题、不正之风是否落实整改,查摆发现的问题是否整改到位,对没有及时整改、未整改到位的剖析原因,同时按照要求认真填写《2012-2022年大输液采购情况统计表》、«2012-2022年工程建设情况统计表》、《2012-2022年耗材(试剂)采购情况统计表》、《2012-2022年普药品配送公司金额统计表》、(2012-2022年器械购置情况统计表》、《2012-2022年新特药品配送公司金额统计表》、《2012-2022年药品个人配送金额统计表》、《2012-2022年中成药、草药采购情况统计表》各单位将填报的自查自纠表统一收集并汇总后,于2023年2月10日前交至区派驻纪检监察组及区卫健委办公室
(三)调研督查(2023年1月18日至2月10日)委主要领导针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开展调研走访,深入了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督促落实整改委分管领导对各单位是否按要求开展警示教育及动员部署、自查自纠等督查,对发现问题通报并督促整改
(四)重点督查(2023年2月H日至3月10日)对自查不认真、在自查自纠过程中敷衍了事、不如实填报、隐瞒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重点督查对信访反映较多的单位及有关人员填报资料进行抽查对反复出现问题、屡禁不止、群众反映强烈,以及不收手、不收敛,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专项督查针对群众举报、监督检查发现的可疑线索和违纪违规违法问题,及时移交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五)建章立制(贯穿活动全过程)各单位要针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查找制度层面存在的漏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医药购销各项规章制度和原则规范,细化完善医药购销监管措施,强化风险管控各单位的总结材料及探索建立的防范制度措施于2023年3月10日前报区卫健委办公室
三、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推进专项治理取得成效,成立区卫健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委班子成员、委属各单位负责人、委办公室负责人、委党工委办负责人、委规划信息财务股股长、委医政医管体改股股长为成员的全区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次活动的组织实施和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委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管行风”的原则,层层压实专项治理工作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把专项治理工作作为当前首要任务,强化责任担当,亲自部署、亲自协调,真抓严管,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带好头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专项治理工作负责,认真抓好落实
(二)强化工作举措要完善监督制度,公布举报电话,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主动通报、反馈专项治理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要完善投诉举报登记制度,做到有记录、有查办、有反馈、有上报要加强宣传报道,及时宣传专项治理中的好经验、好做法
(三)强化督查考核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已纳入本年度各卫生健康单位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区卫健委将成立专项治理工作督查组,对全区卫生健康单位专项治理情况督导检查各卫生健康单位要把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作为推进本单位履职尽责工作的重要举措,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职责分工,明确工作责任,认真抓好落实
(四)强化责任追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对专项治理工作疗物资采购腐败问题线索进行清仓起底,建立专门台账,对未办结的逐件认真办理、清除存量,对已办结但专项整治期间又集中反映的进行“回头看”,对新接收的及时分办转办、动态清零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要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更大功夫,坚持“惩前患后、治病救人”原则,对主动说明情况、说清问题的,按有关规定从轻或减轻处理;对有问题拒不交代的,从严查处(完成时间2024年2月以前)
(八)建立完善长效制度完善医用物资采购制度,进一步完善阳光采购和招投标工作机制,院务公开、财务收支、预决算、固定资产管理、审批等内控制度,压缩医用采购腐败问题发生空间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加强与行政执法、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信息共享、联防联控,建立招投标失信行为“黑名单”,共同打击围标串标等违规违法行为,对违规企业和个人实施联合惩治,提高其违法行为成本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推行药品耗材集中遴选制度,实行遴选权与使用权分开支持在供应商遴选中引入摇号遴选制、低价遴选制,代替单一的遴选小组票决遴选制(完成时间2024年2月以前)
(九)注重总结提升各单位不断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创新亮点、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把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升,形成长抓常效的制度机制本次专项整治对工作措施提出了时限要求,但不分阶段、不分环节,有关工作推进可以同时或交叉进行要切实做到边查边改边总结,推动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完成时间2024年3月以前)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医疗卫生机构要成立相应机构,制定切中失职失责、不负责不担当、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理不整改等,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领导干部的责任医药购销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2023年度“深化五讲五比、改善就医体验”活动的总体安排,经院党委会、院务会研究决定,在全院开展纠正医药购销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二十大精神,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工作的有关部署坚决落实到位,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谁主管谁负责”的行业治理主体责任,持续推进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综合治理,为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实施范医院各科室、全体医务人员及与医院业务相关、往来各企事业单位等
三、重点实施内容
(一)持续提升纠风工作治理水平
1、切实加强党对纠风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下的纠风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工作总体部署、部门各负其责、纪检部门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的纠风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严格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将纠风工作纳入干部考核评价体系
2、有效提升纪检部门、回访办与职能科室间的协作效能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模式,开展“扫码吐槽”活动建立健全纠风投诉举报电话等模式,制定举报投诉、转办跟踪、总结整改、督导反馈的闭环管理办法,着力解决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改善群众就医体验
(二)扎实做好疫情防控领域纠风工作
1、做好疫情防物资数量、质量保障合理合法流程、正规渠道采购物资,全力保障疫情防控药品、医疗器械数量充足、质量安全
2、打击涉疫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坚决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及“动态清零”总策略,严厉打击隐瞒行程、编造散发虚假疫情信息、拒绝隔离治疗等涉疫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扰乱医疗秩序、防疫秩序、社会秩序等扰乱医疗秩序的行为
(三)深入开展医疗领域乱象治理
1、坚决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持续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开展使用医保基金行为自查自纠,持续推进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医严查严办保卡违规兑付现金等违法违规行为
2、坚决落实管理要求在全院持续推进廉洁从业行动计划”,从“标本兼治”两个维度坚决惩治“红包”、回扣等行风问题,进一步提升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廉洁从业水平,医务人员不向孕产妇和婴儿家庭宣传、推荐母乳代用品,不为推销宣传母乳代用品或相关产品的人员提供条件和场所,医院不得允许未经备案的人员对本医务人员或者药事人员开展学术推广等相关活动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落实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减轻人民群众就医负担提高高诊断能力,强化用药管理,加强医疗技术管理加强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规范发展药学服务,提升药学服务水平,落实优先采购使用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政策,防范医务人员使用高价非集采或集采非中选产品替代集采中选产品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身份之便直播带货
3、坚决维护行业秩序落实落细”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把握从严治理内核,严肃处理工作人员违法违规牟取个人利益行为严肃查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诊疗技术规范,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不合理医疗检查、诊疗行为加强依法执业、完善规章制度、规范诊疗行为、加强质量管理、落实院务公开加大对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力度
(四)严厉打击医药购销领域非法利益链条
1、严格管理违规线下采购,防范医药企业提高挂网价格畅通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进院渠道,不得在进院、库存等环节向中选企业收取附加费用召开供应商廉洁供货座谈会、进行警示教育,并与供货商签订廉洁供货协议
(五)着力推进工作落实
1、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纪委及“五讲五比”办公室作为牵头单位,立工作会商制度,健全协作机制,细化落实举措,明确责任分工,落实主管责任要聚焦重点建立台账,切实提升要点的落实成效推进行贿受贿一起查,充分利用举报线索,及时将工作中发现的纠风线索移交纪检监察、司法部门,加快落实规纪法衔接
2、推动完善机制建设建设以患者需求为导向的医院文化,坚守纯粹的医者信念,弘扬崇高职业精神,尊重医学科学规律,遵守医学伦理道德,遵循临床诊疗规范,规范医务人员的临床诊疗行为
3、夯实清正廉洁思想根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加强廉洁思想引领,增强科学理论武装,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推动廉洁文化建设加强廉洁纪律教育,以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加强廉洁生态营造,完善责任落实机制,建立自我教育机制,优化风险防范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一)专题研究,及时动员(6月20日至30日)召开院党委会议,班子成员先行先学,领会本次警示教育和专项整治活动总体要求,方法步骤等认真研究并制定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动员会安排部署警示教育和专项整治活动各项工作
(二)深入学习,提高认识(7月1日至7月10日)围绕专项整治相关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深入学习,以案明纪、以案说法,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提升廉政教育针对性,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增强组织观念、纪律观念和法制观念,切实起到深刻的警示教育和专项整治作用组织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及外部供应商进行座谈,签署承诺书
(三)对照检查,查摆问题(7月11日至11月30日)在前期学习教育的基础上,每一名干部员工联系个人学习、思想工作、生活和警示教育和专项整治案例,结合自己的工作岗位,对照自己,进行问题风险点查找形成问题清单,使党员干部对自己所在科室或岗位可能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进一步警醒
(四)建章立制,完善机制(12月1日至12月31日))以本次专项整治为契机,对发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即知即改针对薄弱环节,查缺补漏,完善措施健全制度,将“深化五讲五比、改善就医体验”活动和拒绝商业贿赂不正之风、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作为一项常态化警示教育和专项整治机制坚持下去,并推动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形成促进医院良性发展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长X副组长X成员X医院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纠风办”),办公室挂靠在医务科,由综合办主任X兼任纠风办主任,负责行风建设日常工作
(二)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省、市、县各级行政部门关于行业作风建设的相关规定,制定医院的行风建设计划,建立和完善行风管理制度
2.研究部署全院医德医风教育及行风建设工作,规范医疗和管理行为
3.不定期开展全院职工的医德医风教育,强化服务意识,转变服务作风,提高职工的职业道德素养
4.强化监督检查,严肃行业纪律,定期抽查各部门、各科室行风建设工作,建立收费监督体系
5.积极推进医务公开,完善价格公示制度和费用查询制度
6.考核各部门、科室行风建设工作,并根据考核结果作出奖惩决定,通报全院行风建设管理情况,不断总结改进行风建设管理工作56实可行的具体工作方案,全力推动专项整治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各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方案要在印发后一个月内报备至县卫生健康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医疗卫生机构履行主体责任县卫生健康局各股室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指导,将专项整治与业务管理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持续推进
(三)严格督促指导建立集中督导机制,县卫生健康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派出督导组,对各单位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指导督导,强化责任追究,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推进不力、打折扣、搞变通、走过场的,视情况予以提醒、约谈,情节严重的予以追责问责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专项整治工作中的重大情况、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
(四)加大宣传引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广泛运用新闻媒体、纪检监察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做好宣传报道,充分展示卫生健康部门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严肃行业纪律,促进依法执业、廉洁行医坚决态度,宣传专项整治措施及成效,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坚持以正面引导为主,加大先进典型宣传力度,着力营造尚廉、崇廉、敬廉的浓厚氛围医院开展医疗领域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告为深入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今年以来,南医院多次传达和学习医疗领域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方案和相关通知要求,着重解读了《医疗领域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并对整治重点工作作出详细部署,多措并举开展了医疗领域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按照市卫健委工作安排部署,医院9月初召开党委班子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专项整治工作9月中旬召开中层干部会议,对医院各科室贯彻落实工作进行了详细的安排,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坚持边查边改,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实事求是查找存在问题和不足,防止查纠走过场;坚持业务工作和反腐败、纠风工作同安排、同落实管理好自身和科室工作人员,防止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发生同时,医院纪检监察室还联合督察组重点检查医保基金使用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开展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检查专项督查,对经查实有相关违规行为的医务人员,根据情节对其给予通报批评、扣发绩效工资、取消评先评优、取消职称评聘资格等处理医院纪委针对发生和查处的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材料,进行案件通报,利用周会、交班会(晨会)开展专题警示教育和强化医德医风教育医院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始终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致力于扛牢监督首责,确保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持续推进改善医疗服务、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从源头上堵塞漏洞,以精准监督推进精准治理,预防问题发生,确保专项工作取得群众满意成效医疗领域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深入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按照《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医疗领域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做好我市医疗领域深入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成立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领导小组为切实加强开展医疗领域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经研究,成立**办公室主任由**担任,副主任由**担任**市卫生健康委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领
二、整治项目
(一)伪造、变造、虚构医疗服务结算,伪造患者信息结算,挂名住院,伪造、变造财务凭证与进销存票据结算等问题
(二)诊疗常规不落实、串换项目(药品)、不合理检查检验等问题
(三)收取医药耗材企业回扣,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取回扣,接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回扣的行为
(四)医德医风不正,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在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