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闲置土地处置听证权利告知书靖自然资闲听字〔2021〕1号白银平电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我局向你公司下发了《闲置土地认定书》(靖自然资闲认字〔2020〕1号)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第十四条规定,我局将采取以下处置措施□
(一)按出让价款(划拨价款)20%收缴土地闲置费;0
(二)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如有异议,你方接到本告知书5个工作日内可向我局申请听证,我局将依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依法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我局联系人陈宗顺刘晓巍联系电话靖远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