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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舟山市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信用53IX工程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
(2020)14号)、《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舟山市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实施方案》(舟政办发(2020〕21号)等文件精神,为完善我市“信用中国”、“信用浙江”和“信用舟山”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鼓励和引导不良信息主体主动改正违法失信行为、消除社会不良影响,提高我市市场主体信用水平,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工作
一、修复目标及依据以具有行政处罚职能的部门为主体,以曾经受到行政处罚并满足一定修复条件的失信主体(企业)为对象,按照行政处罚修复原则,开展信用中国、信用浙江、信用舟山网站行政处罚信息的信用修复工作,切实提高我市市场主体信用水平,助推信用舟山建设修复工作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编号:我局(厅/委)于年月日收到你(单位)提交的申请,经审查,不符合《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决定不予信用修复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不予信用修复告知书5个工作日内,向提出异议申请单位名称(公章)年月日经办人经办人电话:信用修复确认通知书公共作出不良信息认定信用的公共信用信息提经办部门信息供单位名称提供单位基本经办人联系方式情况不良信息主体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自然人填写身份证号)申请修复的不良信息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申请修复的不良信息的文书文号不良信息内容公共信用经核实,不良信息主体已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社会不良影响基信息本消除修复条件认定情提供况至申请日,不良信息已披露年个月,期间未产生新的记入信用X X单位档案的同类不良信息意见单位(盖章)修复处理意见年月日注此表一式二份,报省或设区市公共信用工作机构,送申请人“信用中国”网站及地方信用门户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的通知》、《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开展
二、修复方式信用修复包括自然修复和依申请修复此处自然修复特指“信用浙江”的不良信息,自认定之日起至少满5年后从所在主体信用档案中删除视为自然修复依申请修复是指不良信息主体为积极改善自身信用状况,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向作出行政处罚的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被确认的一种行为过程本实施方案所称信用修复主要是指依申请修复
二、修复条件主管部门可以结合实际工作,根据以下信用修复条件,制定本行业(领域)具体的信用修复认定标准进行修复
(1)行政处理决定和司法裁判等明确的法定责任和义务履行完毕,社会不良影响基本消除;
(2)在信用浙江网站修复的,不良信息认定之日起修复期限应至少满1年及以上(严重失信行为需满3年);在信用中国网站修复的,不良信息认定之日起修复期限应至少满3个月及以上(严重失信行为需满6个月);特定严重失信行为按最长公示期限公示(信用浙江网站5年,信用中国网站3年)最长公示期限届满的,信用网站将撤下相关信息,不再对外公示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自不良信息认定之日起至申请信用修复期间未产生新的记入信用档案的同类不良信息(指不良信息之间违反同一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或违反相同多部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情形);法律、法规、规章和实行垂直管理体制的中央国家机关对信用修复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修复类型按照失信行为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将行政处罚信息划分为涉及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和涉及一般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针对不同的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分类处理涉及一般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主要是指对性质较轻、情节轻微、社会危害程度较小的违法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涉及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主要是指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程度较大的违法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
四、修复流程
(一)涉及一般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
1.提出申请受到行政处罚的失信主体经核查在信用中国、信用浙江网站上存在未修复的一般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由失信主体向作出行政处罚的主管部门提出信用修复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信用修复申请表(见附件2);
(2)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件(营业执照副本、申请人身份证等)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以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3)信用修复承诺书(见附件3)
2.受理审核主管部门受理失信主体提交的信用修复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在2个工作日内告知补正;对受理材料的齐备性进行核查,需在3个工作日内,对不良信息主体提交的完整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予以核对对于不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不予信用修复,并书面告知理由(见附件4),对于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在部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出具信用修复确认通知书(见附件5)
3.修复认定失信主体将信用修复申请表、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件、信用修复承诺书、主管部门出具的信用修复确认书以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等整套修复材料,邮寄至舟山市定海区海天大道681号市行政中心东一号楼932办公室,联系电话,联系人陈女士,通过后上报国家或省信用主管部门进行信用修复“信用中国”网站上公示满一年的一般失信行为,可直接通过网站的“在线申请修复”方式申请完成信用中国、信用浙江网站信用修复的,信用舟山网站将同步信用修复
(二)涉及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涉及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申请人除参照一般失信行为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要求外,应主动参加信用中国网站公益性在线培训,平台网址如下:并向信用网站提交信用报告,经信用网站核实后,在最短公示期期满后撤下相关公示信息
(三)涉及特定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在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强制性产品认证等领域被处以责令停产停业,或吊销许可证、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信息;因贿赂、逃税骗税、恶意逃废债务、恶意拖欠货款或服务费、恶意欠薪、非法集资、合同欺诈、传销、无证照经营、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和故意侵犯知识产权、出借和借用资质投标、围标串标、虚假广告、侵害消费者或证券期货投资者合法权益、严重破坏网络空间传播秩序、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行为被处以责令停产停业,或吊销许可证、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信息;以及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不可修复的行政处罚信息,均严格按最长公示期限(信用浙江5年,信用中国3年)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不予修复
五、工作部署
(一)排查摸底阶段(2021年1月10日一1月25日)各地、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业务实际制定行动方案及信用修复流程,明确信用修复责任处室、责任人,摸清近五年来受到行政处罚的失信主体底数,建立失信主体行政处罚信用修复清单并统一编号,同时在本部门的门户网站设立信用修复专栏(提供信用修复流程、信用修复联络渠道、信用修复申请表等表单下载)或在本部门对外窗口统一标识本部门“信用修复确认”的联络渠道(联系人、联系方式),于12月16日前报市信用办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1月26日—3月10日)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具体行动方案,按照失信主体行政处罚信用修复清单,全面动员企业开展信用修复,3月中旬之后按行政处罚时间顺序逐月开展行政处罚的失信主体信用修复工作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0年3月10日后)全面总结,巩固经验做法,不断完善失信主体行政处罚长效机制,确保市场主体失信状况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
(四)跟踪督查阶段(全程)市信用办对信用修复工作进行全程跟踪督查,建立月报制度,每月25日前,各部门、各县(区)信用办汇总当月信用修复情况上报市信用办
六、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市级各部门、各县(区)信用办信用修复主体责任,认真部署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工作,强化责任意识,落实政策规定,明确专人负责,严禁违规操作此外各级部门要注重工作总结,主动宣传造势,推动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工作形成长效机制,切实提高我市市场主体信用水平,助推信用舟山建设本实施方案自2020年1月10日起施行附件
1.信用修复申请表
2.信用修复承诺书
3.不予信用修复告知书
4.信用修复确认通知书信用修复申请表名称(填写法人单位名称或自然人姓名)不良信息主体统一社会信用代(填写自然人填写身份证)基本情码况联系电话认定的不良信息认定不良信息的单的文书文号位名称申请修复的不良信息年月日,因****行为被处以***处罚等不良信息内容描XXXX XXXX内容述(可提供页面打印件或复印件)符合《浙江省公申请信共信用修复管理第五条规定符合口,不符合口用修复暂行办法》第二第六条规定符合口,不符合口的理由章规定条件(请在口上打)V本单位(本人)声明,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法定代表人(自然人)签字(盖章)申请日期信用修复承诺书“信用中国”网站我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后四位(证件类型)/(号码后四位),于年月日,被省市(区)(行政决定机关)处以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现我单位申请对该条行政处罚信息进行信用修复,我单位郑重承诺如下
一、已按照行政处罚决定机关规定和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及时修正违法行为、履行处罚决定书项下相关义务;
二、所提供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和有效;
三、在信用修复完成后,继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依法守信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自觉接受政府、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四、若违背上述承诺内容,自愿接受相关行政处罚信息按最长公示期向社会公示,自愿接受有关违背承诺情况通报和公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同意将承诺和践诺信息作为我单位信用记录由“信用中国”网站归集并合规应用单位名称(盖章)年月曰不予信用修复告知书。